第七百一十六章 最后的回忆(1 / 2)
靳司枭忙活了几天,无功而返,不免有些丧气。
不过想想,他本来是为救周助而来,报周助的救命之恩,既然周助不需要他营救,貌似还过得很好,靳司枭也就不操心了。
此计不通,另生一计。
靳司枭拿出一个特殊联络信号的手表,在表的按钮上有规律地按了三下。
……
魔都之中,宋君颐一席月白色的长衫,半躺在蓝洞之中一张藤椅上看一卷古卷。
古卷用线装的宣纸装订而成,非常精美。
宣纸上一个个毛笔书写的簪花小楷,柔美清丽,娴雅灵动,一如他对苏北的那颗最柔软也最干净的心。
这本古卷便是宋君颐这几天亲自为苏北抄写的。
和这古代画风十分不相符合的是,宋君颐身边的小藤椅上放着一个现代化的手表,而手表幽蓝色的频幕突然亮了起来,手表在藤椅上有规律地震了三下!
“这么快,时间就到了吗?”宋君颐拿起手表,看了一眼,唇角逸出一抹苦笑。
宋君颐身后那扇岩壁门被推开,苏北穿着一套纯白色的纱衣,袅袅婷婷走了出来。
因为他们最近都在魔都游玩参观,魔都当中一切都是唐代的背景,正好宋君颐之前也为苏北做了很多古代的衣服,苏北为了营造气氛,实际上也是不想辜负宋君颐的这番心意,所以这几天都穿古装。
宋君颐仰起脑袋,看着眼前的人。
苏北的白发最近长了点,已及肩膀,她为了配衣服,还故意扎了个简单的古代发髻,簪上花钗。白中带紫的头发上光滑流动,美。乳梦幻。
苏北看了宋君颐手中的书卷一眼,认出他的字迹,心中一时五味杂生。
“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你的字越写越好了!”
宋君颐眼波如水,温柔道:“因为这是你的兴趣爱好啊,我写字的时候,也会想着你写字时的心态意境,就好像我们心意相通,可以在一起一样!”
苏北自然不愿意接这种话题,其实书法也并不是她的兴趣爱好。
她是个急性子。
小时候,她爷爷为了磨练她的性子,同时也是为了华国文化的传承,要求她练字。
随着她爷爷的去世和苏浩德出事,她远赴m国,没有人监督,练字自然就懒了。
现在她的书法勉强能糊弄那些完全不懂的新手菜鸟,但造诣上,已远不能和陪练的宋君颐相比。
苏北叹道:“我现在写得远不如你好啦!”
宋君颐将书卷翻开到一页,看着上面的字迹说:“我知道你这两天已经把这本书看完了,这一折当中有一句话,你有印象吗?”
苏北看着宋君颐手指所指——原来宋君颐将那本书用簪花小楷抄写了出来,而他手指所指之处,正是书中《来世草》一折当中的一句话。
此折中,一名名叫盈盈的黄鼠狼姑娘为了考验她的心上人——另一名叫做玉狼的黄鼠狼,盈盈姑娘提出让玉狼去阎浮屠取三块鬼血石,证明他的勇气,方能嫁给他。
阎浮屠是地狱道和人间道的交汇处。
地狱道中恶鬼盘踞于此,一切行人飞鸟走兽误入此地,绝无生还。
阎浮屠附近方圆数里,荒芜人烟,一片死寂。
地狱道中的狱鬼血落在地上,就化做鬼血石。
玉郎去了,但是再没有回来。
盈盈姑娘苦等一世,行将就木之际,来到书中主角所在之地——飘渺阁,乞求主角白姬帮她寻回玉郎。
白姬带着书中另外两个主角,人类元曜和一只黑色的猫妖离奴,前往阎浮屠!
在阎浮屠中,三位主角险些遇难。
而宋君颐手中所指的那句话,是人类元曜面临死亡的时候,对书中女主白姬说的一句话。
“那个,小生上次说想娶一个勤劳善良的姑娘,后来又想了想,觉得这个姑娘懒一点儿也没关系……小生勤快一点儿,应该可以照顾她……”
苏北认为这是书中男主角向女主角的表白,因为女主角是一条很懒很懒的白龙妖,除了有客人来飘渺阁购买“欲望”和宰客的的时候,她会全力以赴,平时她啥也不干!
书中涉及到男女感情的情节实际上非常非常少,几乎绝无仅有!
宋君颐现在单独指出这句话来,显然别有深意!
苏北一时不知道如何作答!
宋君颐倒也不期待苏北的答话,他将拿着书卷的手垂下来,表情温柔又落寞:“我的心意也是如此!不管你喜欢做什么,又做成什么样,我都会跟着你去做,而且还要做得比你好!这样,就算你偶尔想起,哪怕这辈子只做少许几次,我也能陪你,给你一点指引,你就不会感到无趣和孤单寂寞啦!这是不是和这句话很像,这个姑娘懒一点也没关系,我勤快一点,就可以照顾她啦……”
如此牵扯不清又温柔的话题,苏北完全无法做出任何回应!
不是不知道宋君颐期待什么回应,而是她不能给!
既然都是不能在一起,又何必再给他更多回忆?
现在每一点美好的回忆,都会给他的将来增加悲伤!
宋君颐仿佛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苏北一直不说话,他也不在意。
他从身旁的吧台柜子里拖出一把古筝来。“我记得古筝你也学过一阵子,这
个我真的不会多少啦,时间有限!但我也练了一曲,正好这一折当中有一段女主角跳舞的片段,我奏一曲,你跳一支舞给我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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