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坑死人的南风馆(1 / 2)
“行,今晚就去。你二哥我喜欢漂亮的,你去安排吧。”
小表弟乐淘淘地走了,林绍轩拿起个桃啃了一口,甜,瑾瑜一定会喜欢。
不对呀,我怎么又想起他来了。咬一口桃,想起他,这不就是断袖分桃吗?哎哟我去,难道是因为原主是个gay?
林绍轩想了又想,想不明白。这小子玩女人都把自己玩死了,不应该会喜欢男人呀。可他死后除了瑾瑜,其他什么记忆都没留下,难道他是个双性恋?
该死的林绍轩,你都给老子留的什么烂摊子!
没办法,原主已死,他还得好好活下去。不管了,反正这时候龙阳之好普遍得很,许多人都养着娈童,也不差我一个。至于传宗接代,身体里住着现代人的灵魂,林绍轩没这个想法。
大哥想弄死我,雪姨娘也来插了一脚,看来最近还得接着装。要是原本荒唐的二公子突然开始做正事,恐怕会立刻引来杀身之祸。
天还没黑呢,林绍轩正听侍书絮叨今天府里又有什么新鲜事,就听小表弟在门外喊:“二表哥,我来了。”
林绍睿进门,林绍轩眼前一亮,差点瞎。这小子穿着一身绿绸衫,手执折扇上绘牡丹,头上还簪着一朵翠叶金花,身上更是挂满了各色玉佩香囊,活像一棵移动的圣诞树。
兄弟,你是打算去干吗?
“二表哥,怎么还不换衣衫?快点,小弟等你。还有,记得戴朵翠叶金花。”
什么意思,我干嘛要戴花?你不嫌丑我还嫌呢。
见他不懂行,小表弟又凑了过来。
“我跟你说,戴什么花可是大有讲究。就比方说你吧,就该戴这翠叶金花,人家大欢才能一眼看到你。你要是想主动,就去找簪着红花的,还有那戴两朵花的也可。”
林绍轩今天被一次次刷新了三观。这什么南风馆,倒像是后世的某种主题酒吧,竟还有这些个讲究。
“那你戴着这花,莫非是个小欢?”
小表弟脸一红,扭捏了一下,想想这二表哥跟自己同样嗜好,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正是,小弟我喜欢精壮些的男人。其实要不是同为小欢,我跟二表哥倒正好凑成一对。”
呸,你滚吧,也不嫌自己恶心。就你那样的,给我的瑾瑜提鞋都不配!
我怎么又想瑾瑜了?林绍轩在心里给了自己一耳光,挥挥手叫小表弟坐下喝茶,自己进内室去换衣服。
换上一身锦袍,林绍轩犹豫了。要不要戴花?戴什么花?前两次梦中会瑾瑜的情景历历在目,自己倒是主动的一方,那我该插朵红花?
插什么花,我去,老子是去花钱当大爷的,我爱干嘛就干嘛!走了!
不顾小表弟的抗议,林绍轩掐着他的胳膊就把他拽出去了。今天我就是去看看,带银子就行,戴什么花。
干坏事自然带扫雪,自己去找瑾瑜被拒和夜宿青楼的丑事估计都是他爆的料。这样也好,自己越作死,想自己死的人才越不会亲自动手。就让他们以为老子为情所困开始放浪形骸好了,名声值多少银子?我只想保住小命。
死过一次,林绍轩发现自己更加惜命了。
越走越偏僻,终于来到一处院子。不似清河坊的热闹繁华,这里看着冷冷清清,连个牌子都没挂。没有迎客的龟奴,也没有挥着手帕的美姬,门前立着两个美童,见客人来了一个躬身在前面引路,另一个接过缰绳交给下人牵去一边。
啧,这家店生意不好啊!林绍轩推开拉拉扯扯的小表弟,一点没有第一次来逛南风馆的局促,摇摇摆摆就走进了大厅。
哟,长见识!原本以为会见到些伪娘涂脂抹粉搔首弄姿,谁知竟是个如此热闹雅致的所在。
大厅里全是些男人,有的在饮酒,有的在手谈,还有的凑在一起听曲。这些男人并不鼓噪喧哗,而是三五成群,凑成一个个小圈子。林绍轩放眼看去,果然见他们大多簪花,有了小表弟的介绍,他也算能一眼辨明攻受了。
小表弟带着林绍轩找个空处坐下,有小童前来上茶。
“客官您是自己小坐还是找几个小倌来陪?”林绍轩身上什么标记也没有,小童看不出他俩是不是自成一对,只好开口询问。
“叫几个好看点的来陪爷们坐坐。”啪,一锭银子落在桌面上。开口的是林绍轩,至于小表弟,正在那里打量哪儿有他喜欢的精壮男人呢。
“是,爷您稍等。”小童收起银子,不一会儿引来几个俊美的少年郎。这南风馆在当时十分流行,一些贫苦人家卖完女儿日子还是过不下去,干脆连俊秀点的儿子也卖了。
这一家名叫“楚风院”,是本城南风馆中最高端的一处所在,出入的也多是些士子名流,小倌的姿色自然比别处要好。
林绍轩仔细打量,这几人都长得楚腰蜂臀,身材纤弱,走路动作扭捏,看着俱有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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