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人与魔(1 / 2)
“那些孩子重要,还是上级领导的指示重要?”刘羽不满了,妈的,处处都是上级上级,权利下放给你们不就是为了灵活方便办事么?怎么到头来还事事得请示上级?上级不在,紧迫的案子就搁浅,这是哪门子灵活办事?
“这……”张小松为难了,他得罪不起刘羽,却也得罪不起上级啊。
“有什么可犹豫的?”刘羽恼火了:“算了,你把案子提交给刑警负责,不用你崇南分局,我自己来办!”就想着自己的官帽子,你们有一半抢功的积极性,天底下就没有难办的案子。
说话的时候,刘羽摸出了手机,准备通知一下石利民,这案子刑警来办未必不行,非得过你派出机构的手?
张小松急了,这怎么行,好不容易撞见一个立功表现的机会。
“好!我马上调动警力!”张小松咬咬牙,立刻做出了指示,通知分局下辖内的八个派出所抽调警力,针对以上嫌疑犯的据点做出突袭,务必要解救被困儿童、抓住嫌犯。
根据张国和黄汉的交代,他们目前在首山四个区内,共有四个据点,其他三个区只是临时据点,那些区的负责人在每天早上从崇南的总据点把要乞讨的儿童带过去,在那里布置任务、开会,晚上搜过身检查过之后就带回崇南总据点。
为了避免提前走漏风声,他们只能放弃等他们回到总据点一网打尽的策略,而改用分批突击临时据点的方法。
“总据点我随队同行。”刘羽目光一闪道,倒不是关心崇南分局警员的安危。而是担心有突发状况导致嫌犯逃脱。对于这种人渣。刘羽一把捏成肉沫的心都有,焉能让他们逃掉?
张小松嘴角抽抽,你去了我能好端端坐着吗?说不得,张小松只能“不顾个人安危”的亲自带队赶赴总据点。
白小鱼是寸步不离刘羽,死活不撒手,饶是刘羽说要到她噩梦的地方抓人,她在犹豫一番后也坚持跟着。
车才上路,最前面的警车就习惯性拉响了警笛。
刘羽脸皮子一哆嗦。猪脑子啊你们是,现在是去突袭抓人,你拉什么警笛?生怕别人不知道警察来了是吧?
对于类似的一幕,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
一伙歹徒正在为非作歹,忽然老远有警笛鸣响,然后歹徒立刻逃跑,这个时候总会引来观众的怒骂,警察都不带脑子啊,把歹徒都吓跑了还抓个屁啊抓!
这个心态很容易理解,但换一个角度呢?
警察最根本的任务是什么?打击犯罪。惩治违法犯罪分子?不是的,这是警察的首要任务。根本任务是什么?是预防犯罪!把预防做好了,何来犯罪?
所以,警察会拉响警笛,使即将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及时制止,保护公共财产,更保护受害人不受侵害。
打个很简单的比方,一个妇女即将被强.奸,如果等警方偷偷摸摸的上来,也许能当场抓住犯罪嫌疑人,但那位妇女却可能在这个时间内已经受到了耻辱的侵犯。结果是,警察抓到强.奸犯立功了,妇女却饱受了摧残,人生烙印了耻辱,这是大家想看到的结果?这跟警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宗旨完全的背道而驰。
相反,如果警察老远就拉响警笛,那强.奸犯心知不妙,放弃侵.犯,虽然跑了强.奸未遂的嫌疑人,那位妇女却因此得救,人生不必蒙受这段噩梦。
两者相比,哪一种才更合乎社会的需要?显然是后者,虽然“为人民服务”的口号越喊越空,但它还是有实际意义的。
当然,拉响警笛的确会吓跑本该被抓住的嫌疑人,对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并绳之于法有相当的阻碍,可它的存在具有强烈正面意义,绝非电视上看到那般脑残以至于可笑和愚笨。
张小松也察觉到不妥,没好气的用对讲机喝令关掉警笛,从供述来看,这些被困儿童没有生命危险,拉响警笛就没必要——凡事都需要灵活处理嘛。
这伙人的总据点是一处郊外废弃的炼油厂,七八十年代建的,九十年代就荒废了,四周空旷,非常容易观察到周围的情况,所以快到目标地点时,全员下车,一边通知交警封锁道路,在周围设置路障,一边征用民用车辆悄然无息的靠近。
等他们放哨的人察觉到民用车有些不寻常时,再警觉就已经晚了。
一行五辆车上鱼贯而出的钻出来二十多名干警,极有默契的封锁了炼油厂的各个出入口,大批人飞快冲了进去。看到他们人人只拿着一根警榜而非枪支,刘羽忍不住想骂人,至于么张小松?谁知道犯罪团伙有没有带枪,崩掉几个警察,你这官怕是同样坐不稳。
所幸,在供述上,他们这伙人并不多,加上被抓的那两个只有三十个而已,另外三个分据点去了一批人,留在总据点的不过堪堪七八号人,他们二十多号警察一扑而上,就是压草垛子也能压倒。
不要以为警察真的是电影电视剧中那么怂,好几个人才能干倒一个犯罪分子。比起一般人,长期体能锻炼的警员身体素质绝对只强不弱,所以短短十五分钟后,屋内的团伙就全部被控制,另外还搜出了来不及抽出来的管制刀具。
看到足足十几把砍刀,刘羽暗暗摇头,你张小松也是运气好,如果被他们警觉,你这不带枪的警员冲上去跟这些自知要判重刑的末路危险分子斗争,死伤在所难免。
一排八个人全部被双手倒拷蹲在地上,大的不过四十岁,小的才二十上下。就是这些人。心肠狠辣。泯灭良知,打残,打死不听话的孩子,达到震慑其余人的目的。刘羽想不明白,一个钱就能让人从“人”变成“魔”么?
人和魔的区别,在于人有信仰,因为信仰而有底线,因为底线而奉公守法。因为奉公守法而辨明是非,与其他的“人”和谐相处,共同生活在规则之下。
魔呢?失去了底线,任何为了目的的事都能干,杀人魔、色.魔等等不外如是,信仰于人而言很重要,可惜,当前的社会,人们正在一步步丧失自己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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