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三十七章 纠结舒展驴称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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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明白,依法执法,是一种理想状态,实际上不可能,因为法官是人。

法官就像球场上的裁判一样,其无法做到准确判罚。

涉及到一个判罚的尺度问题。

李易决定救,六十九个人啊,全绞了,六十九个家庭就完了。

救完之后,别人发现诈骗也不会死,那就继续诈骗,变本加厉,人多就行呗?对不?

“你们为什么不派人先到李家庄子问问?那不就好办了么。”

李易想大哭一场,太难了。新

要国法,还是要人情?

旁边的人帮着翻译完,纸条传递到众人手上。

大家看过上面的内容,一同沉默。

李易所为难的事情,他们同样闹心。

本以为是个专业的团伙,以骗为生,结果是一群寻常的百姓。

“李大夫?”宋璟为难,瞅李易。

“我乃散官。”李易回答。

“易弟!”李隆基不得不开口。

“我想想啊,犯了罪吧,就应该……啊!自首,对,让他们来自首,把所有的钱全还回,不,多一倍,再打二十杖。

諸犯罪未發而自首者,原其罪。写了,唐律疏议写了,告诉他们自首。”

李易嘟囔着突然急中生智,咱们允许自首。

李易汗都出来了,诈骗数额太大了,重罪免,也得打。

“他们哪有钱多还一倍?”苏颋为嫌疑人操心。

“他们已经回家,再运一批石头过来。叫他们多找人手,多装船,还能赚一笔。正好这边需要。”

李易面对钱的事情就轻松许多,简单。

“如此,是否过轻?”宋璟从另一个角度说。

“法的目的不是罚,是杜绝犯罪。被骗者无损失,眼睛除外,没治疗好,瞎掉,他们要承担。

既然允许自首,就是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過而不改,斯成過矣。今能改過,來首其罪,皆合得原。若有文牒言告,官司判令三審,牒雖未入曹局,即是其事已彰,雖欲自新,不得成首。

眼下没发文牒,被骗的人没有损失,打二十杖就行了。

不然别人自首,还要判,以后就没有人自首了。”

李易恨得牙痒痒,心情并不好。

“东主,电报,还是那里的。”有人送上来,李易瞅一眼,长出口气。

“如何?”大家等不急,先问。

“他们商量了一下,害怕,跟家人说完,要带着骗到的钱来长安。

告诉家人,等他们走了,去当地官府代他们自首。

这样抢时间,不然等发了文牒,再自首就不算了。

来人,发电回去,与他们说,找人挖麦饭石送过来,加倍惩罚。”

李易继续擦汗,心情又好起来,至少那些人属于主动自首,而不是告诉他们自首后再自首,那样自己总觉得自欺欺人。

他说完,电报才翻译好,大家看看,果然没错。

一个个的眉头舒展开来,这样二十杖打的时候可以轻点,否则至少让他们趴上三个月。

“为了杜绝下一次再出现此类事情,当在京兆府成立一个专门免费帮人鉴定东西的部门。”

李易处理完大事,还要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当铺有鉴定的人,通常不说实话,只让他们帮忙看,他们要收钱,不给钱,或给少了……

“免费的有人愿意去帮忙鉴定?”李日知出声。

“并非一个人或几个人,由官方发公告,需要竞争,互相比,厉害的人才有资格轮换着给别人鉴定物品。”

李易一句话解决问题,负责鉴定的人代表了地位。

免费鉴定就一天,翌日换人。

凡是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代表了本事。

“那般的话,其他此行业的人还如何吃饭?”刘幽求跟着发问。

“只给鉴定东西,不说价格。如从吐蕃拉来一头野马,鉴定说是什么?别说值多少钱。”李易回答。

“野马还能是什么?当然是马!”姚崇插一句。

“错,吐蕃野马是驴。”李易用那样的眼神看姚崇。

“真的?莫非你欲指马为驴?”姚崇不信。

“对,是驴!干旱的时候用蹄子能刨出水,其他的小动物跟着一起喝。”尺带珠丹补一刀。

“有趋,因何故?”李旦认为有意思。

金城公主解释:“野驴长得比一般驴高大,有的可重达千斤,才称呼为马。

它们挖的井,有的超过五尺深,通常找到一个出水的井,它们会经常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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