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我也是有兄弟的(1 / 2)
春风四月,烈日灼灼。
还未过晌午,伴随着微风与炙热的阳光,虎牢关边,波涛阵阵。
吕布一人如千军,在诸侯大军营寨之外搦战。
接连出去十余名想要挑战吕布的将领,都被他一戟斩杀,还从未有人经过他三招。
再加上吕布在虎牢关上,又连续击败了成名已久的典韦,以及刚刚三招斩杀华雄的赵云,一时间名扬天下,四方称雄。
哪怕刘备再三表示,若有能击败吕布,必然上表天子,为其封侯提爵,可诸多诸侯也不是傻子。
明摆着吕布强横得简直不像个人类,再派人上去和他打,这不是送死是什么?
反正诸侯大军加起来接近二十万,士兵们士气跌落就跌落吧。
他们人多势众,光凭吕布一人能有多大作用?
在大规模军团混战之中,了不起像项羽一样杀个数百人就是极限,现在这年代打仗,靠一人匹夫之勇,已经很难有作为了。
当然。
除非吕布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大军。
如项羽那样,凭借着自己的勇猛,带动全军士气的提升。
三万人破釜沉舟,以死之志打败二十万秦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情。
诸侯们再无人迎战,刘备再三确认,才让黄忠去。
事实上像武安国管亥臧霸高顺他们也是有胆色请战的,虽然在城关上,他们见识到了吕布的厉害,连典韦赵云张辽他们都被击败,他们去也是送死。
但打不打得过,和敢不敢去打是两回事情。可以打不过,但一定不能没有勇气上去挑战,所以当吕布前来搦战,他们一个个也是请命出战。
就连公孙瓒都有上去试试的想法,毕竟公孙瓒当年也是带着数百骑兵,敢于向数千胡骑发起猛烈冲锋的男人,战斗力绝对不弱。
可刘备很清楚他们的实力虽强,但在吕布面前,撑死也不过是十几回合的事情,因此他们的请求,一个都没有同意。
黄忠走下台,早有士兵准备好,为他牵来了紫影,取来了长刀。
他唯一自己带的,就是只有一柄弓而已。
吕布为什么天下无敌?
好武器加好马,给了他很大的战斗力增强。
所以要是与他对阵的武将没有好马跟好武器,哪怕战斗力不比吕布弱,肯定也坚持不住。
因此刘备从武库里找了一柄好刀,陈暮贡献出了自己的紫影。
黄忠翻身上了这匹通体紫色的宝马,四十三岁的年纪还处于身体巅峰期,一身壮硕的肌肉虬结,铠甲鼓鼓囊囊,像是要将盔甲撑破。
至少从身体上看,黄忠仅仅只是比普通人要强上一些。如果不看实际战斗力,身材比例,大概也就跟管亥臧霸等人差不多。
从表面看人,不仅是现代人会这样做,古人同样如此。
黄忠八尺身高,只有一米八左右,而关羽和吕布都是九尺,那就是两米。
如此大的身高差,所有诸侯都是替黄忠捏了一把汗。
然而黄忠对于旁人的质疑眼光浑然不觉。
他长呼一口气,目光森然地看向远处战场上不时来回奔腾,挑衅搦战的吕布。
阿良是被吕布射死。
今日,自己就要为他报仇雪恨!
握紧了手中的大刀,黄忠轻夹马腹,身下的紫影十分聪慧地小步奔行而出。
如摩西分海,两侧士兵如潮水般分开一条道路。
台上各路诸侯,刘备陈暮,乃至还在养伤的典韦赵云张辽,都在用期盼的眼神看着他。
这一战,若是能赢下在董军中素有第一武力之称的吕布,联军士气必然大涨,打赢这一仗,恐怕也不远了。
“又来一个送死的!”
吕布骑在赤兔马上,看到远处诸侯大军中缓缓走出一骑,咧嘴一笑,露出一嘴的大白牙:“吾戟下不斩无名之鬼。”
不认识我南阳黄忠?
那日在城上才战过,这么快就不记得自己了吗?
也是。
相比于已经名震天下的吕布,自己终究只是一个无名之辈而已。
黄忠洒然一笑。
是自己无用,空有一身武力,却为了照顾儿子而碌碌无为了大半辈子。
叙儿也时常痛苦地说,让自己别管他了,让他早点死了算了,不愿再拖累自己这个父亲。
可是。
傻孩子。
我是你爹呀。
我不管你谁管你?
为人父母的,又怎么能不希望儿女身体健康呢。
现在。
一切都好起来了。
叙儿的病治好了,自己也参军了。
只要打败了吕布,自己不仅为阿良报仇,也能立功获得奖赏,能有钱给叙儿娶个媳妇儿。
如今。
也是该自己一展所长,为家人孩儿挣个未来的时候了。
“驾!”
黄忠奔马而行,将手中的长刀紧紧倒握在手里。
胯下的紫影如一道紫色闪电般向着前方冲刺,只短短数息时间,像是跨越了山海,来到了吕布面前。
“某!”
黄忠的眼眸闪烁出恐怖的光,长刀似泰山一般,狠狠地向着吕布劈下去。
“南阳黄忠是也!”
砰!
仿佛平地一声雷,地面竟然溅起了无数尘土。
赤兔马一声嘶鸣,四腿颤颤!
所有人都看到,在快如闪电的奔腾之中,黄忠已经一瞬间来到了吕布身边,大刀向着吕布似力劈华山般挥砍下去。
之前方悦和穆顺也是这么做的,试图以雷霆之势抢占先机,赢得战斗当中的主动权。
可同样的招数,不同的人来做,简直是云泥之别,天差地远。
方悦和穆顺劈砍下去,吕布单手横戟一挡,纹丝不动,然后抬戟一撩,将对方推得坐立不稳,银光一闪,就带走了一条生命。
然而黄忠这一刀下去,所有人都看到赤兔马的身上像是背负了千斤重担,竟然踉跄倒退了两步,溅起地面大量灰尘。吕布脸憋得像猪肝似的,用出吃奶的劲拼死抵挡!
“这......”
“此人好强啊,这一刀下去,怕是有千斤之力。”
“是吕布大意了,没有防备。”
“今日一战怕是有看头了,吕布之勇,比古之项羽都弱不了多少,传闻在并州,亦是敢单人冲阵,杀鲜卑数百人全身而退的狠角色,没想到今日又出来一个这样的厉害人物。”
各路诸侯都睁大了眼睛。
汉人尚武,不仅文武之士配剑带刀,连平民黔首都是如此,所以几乎人人都有鉴别武力的能力。
有些人外表看不出来多强,只有真正上手的时候,才能一试便知。
吕布之勇世人曾经不知道他有多厉害,可今日在虎牢关前,上去一个死一个,用了十几条命,加上打得典韦赵云吐血的战绩,换到了今日悍勇的名气。
黄忠却一刀砍下去,竟然将吕布逼到了这个份上,可见与吕布相比,也是伯仲之间。
只是到底谁强谁弱,打过才知道。
“赤兔!”
吕布确实大意了,没有用全力。仗着马镫和赤兔,他甚至只是用五成力气去挡。
没想到这汉子的力气居然大得出奇,一刀差点把方天画戟震掉。
直到真正交手,他才明白黄忠是个狠角色。
也同时明白,眼前的人,就是前几日在城关上与自己打了十多回合,最终借助自己的反推之力跳到城墙上逃跑的那名士兵。
吕布确实没有想起是他。
因为当日黄忠穿的是淡红色裤褶服,外套了一件小札甲,这是汉朝普通士兵的制式军服。刘备军打的是汉朝正统,当然得延续这样的服饰。
而现在则大变了模样,外披鱼鳞甲,头戴胄,是高级将领的打扮。像秦始皇陵墓当中的兵马俑,也只有高级将领才这么穿。
所以吕布一时间根本没有想到前几日的小兵,一夜之间居然成了高级将领,堂而皇之来和自己搦战。
在差点被黄忠一刀劈成两截,几乎是用尽吃奶的力气才架住之后,吕布立即就意识到自己已经失了先机,接下来敌人如果变招,自己很有可能一两回合内就要被人斩杀,所以他马上呼唤赤兔。
这就是有一匹绝世宝马的好处。
高手交锋,如果大意了没有闪,往往一回合之内就会分出结果。此时如果有一匹好马,在关键时刻可以救命。
赤兔在吕布呼唤之后,心领神会,伸长了脖子就向着紫影的脑袋咬去。
紫影如果去避开,那就会导致黄忠撤力。
就好像你坐在一块石头上休息,如果这块石头忽然移动,你肯定会重心不稳,摔倒在地上是一个道理。
黄忠势大力沉的一击除了本身力气惊人以外,同样也是仗着有紫影的帮助。
可以说,紫影就是黄忠的力量来源,它一动,黄忠的这一击就失去了效果,必然无法再压制吕布。
那为什么赤兔可以动呢?
因为吕布是在用地面上抬的力气去对抗。
生活中两个人打架,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摁在地上,被摁在地上的人可以用双腿的力量借用地面力量去反抗,反之摁的人却只能用上肢力气去下压。
这就是其中差别。
赤兔只要站在地上,那么吕布就有力气去抗衡,哪怕赤兔去伸脑袋咬紫影。
而紫影要是随便动一动,就会导致黄忠劈砍的位置移位,同时让他力气撤掉,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个原理。
所以当赤兔去咬紫影的时候,紫影几乎是本能想退一步,可腿还没迈起来,却又生生止住。
这就是宝马通灵,紫影也很清楚这是黄忠的关键时刻,因此一动不动,低着脑袋任赤兔不断地咬它脑袋和耳朵,咬得头上血迹斑斑,依旧一声不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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