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秘小子(1 / 2)
静谧的深夜,看守所内,小胡子朱登山躺在床上,却怎么都睡不着,展转反侧,夜不能寐,不由得思绪万千,苦不堪言,想到与大哥朱登高出生入死创业的艰难,为打下属于自己的一片地盘,是多么的不容易,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一帮兄弟朱二狗等人都相继死于非命,留下了他坐享其成,该是他命该如此享福吧。
醋从哪酸,盐从哪咸,弟兄们的死,归根结底,罪责于那个女公安严探长,若不是她中流砥柱,洞察秋毫,对其工作极端负责,他也不会身陷囹圄,失去自由。当然,事有起因,也不能全怪人家,大哥朱登高若不是为争夺一个女人,费尽心机陷害刘长生,把他的女人予以强夺占为己有,闹得人声鼎沸,失去人心,招致公安人员的插手,事情越弄越大,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做自受。
他为之倒心里有点怨恨他朱登高,因为得罪公安局,把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个帮派体系弄得七零八落,也不想想,自己黑社会势力在强大,能与公安局斗吗?他们是维护当地社会制安的基石,是保护人民,为民挡风遮雨的伞,是他自不量力,咎由自取,落得个赔了夫人又折兵,也使他朱登山受到株连,走私贩毒落水。
他想到他在外面是如何的风流快活,日日进赌场,夜夜做新郎,在他大哥朱登高的庇护下称王称霸,春风得意,如鱼得水,要风有风,要雨有雨,没想到一步失足进了看守所,就好比龙落沙滩被蛇戏,虎落平阳被犬欺,竟遭到同室犯人像打落水狗似的群起殴打修理他,失去了往日威风,顿觉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再没有人像众星捧月的拥戴他,帮助他,使他势单力孤,难以应付众人对他的围攻。
毕竟恶狼难抵众犬,眼看着他要吃大亏,多亏同室一位小伙,打抱不平,出手相助于他。只见他对打他的人伸拳踢腿,快速敏捷,均有力道,显然是熬过几灯油,练过几趟腿,是个不怕死的愣小子,不大会,他就把同室的犯人打得东倒西歪直哎哟,不敢向他还手,被其训得伏伏贴贴,尊他为头,唯他马首是瞻。
那小子为此派头大多了,当了同室犯人的头,同室人都惧怕他的拳头,不敢得罪他,对他唯命视从,伏首贴耳的听从他的指派,而且,专门还有人替他洗衣服,外面还不时有人给他送钱及吃食,可见他不是一般的人物,能使动风,在外面定有一帮势力,因为连狱中看守都似乎对他谦让三分,而且,他对同押一室的人也出手阔绰,慷慨大方,又很仗义,很快赢得了同室人对他的尊重。
朱登山看重了他的,不仅在他挨打时是他帮他解了围,而且是他的仗义疏财,及对他的尊敬,他不但保护他,而且还不时将外面送来的吃食分给他享受。最让他感动的是,那小子向同室的人提出,他不愿当此同室的头,提出转让给他朱登山充当此职。他理由是,他朱登山年纪较他大,有一定的社会经验,毕竟是吃的盐比他吃的米多,过的桥比他走的路多,他之所以尊重他,是他慧眼识英雄,看不瞎,说他朱登山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是个栋梁之材,别看他现在被困在这里,一旦出去,将来定能大福大贵,跟着他朱登山不会吃亏,待出了看守所,追随他定能飞黄腾达,创出一片天地来。
他如此地奉承他,直说得朱登山洋洋得意,放个屁连屁花都是开的,心里直痒痒,自认为是个干家,会有出头之日,也认为这小子很会拍马屁,自己身边有用得着这样的人。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人帮,自己若能干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必得身边有向他这样的人做打手。
从此,朱登山在他的庇护下借故不出操,不干活,在看守所内较为自由。人本是有感情的动物,他知道这一切是那小子给他争来的,为此对他十分的青睐,心想,若是能带他逃出这鬼地方,重返江湖在社会上混,他小子必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帮手。
他心里想拉他做为他的膀臂,曾细心观察过他小子,一付浓眉大眼,冲满着豪气,直括的鼻梁儿,四方口,嘴上无毛,从他桀骜不训的头发中,可看出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有血气的小子,从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庞,带给人们的是男子汉的刚毅和魄力,从他的言谈举止中,隐藏着威慑、凌厉的气势,心想若能将此小子收归门下,定是个好杀手,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他既然有此心,便付之行动,和他拉近乎,旁敲侧击地询问他。他向他诉说了他的身世。他言说他叫凌浩,他的父母早已双亡,他从小是在社会上混长大的,没有人管他,他便学成了坑蒙拐骗,浪迹江湖。他说为生存必得做强者,为此,他偷过人家的东西,骗过人家的钱财,装遭车祸讹诈过人家,参预过黒帮之间地搏斗拚杀,还以上网诱骗过女孩……
总之,他说他是坏事做尽,孬事干绝,是个地地道道的坏蛋,就是因以身试法才陷入狱,他说他之所以这么做,是想创立一帮在n市大干一场,但苦于找不到靠山,没有帮手,势单力孤,才以落水。他听说n市黑帮老大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威震n市及周边区域,连公安局也奈何不了他,他对他极为崇拜,希望他以后也要做个黑帮之首,能叱咤风云,耀武扬威,横行霸道,即使死于非命,也不枉人生一度,多想能见黑帮老大一面,投靠他,为他卖命,只可惜难见尊容,说着惋惜不止。朱登山对他十分欣赏,认为与他臭味相投,只有向他这浪迹江湖不要命的坏小子,才能造就他成为他的好帮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