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七章 他们比狼群还危险(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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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如刀,万里飞雪。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也碾碎了天地间的寂寞。

罗长风与阿飞都听到了身后传来的车轮声,让他们知道,他们真的快到人类聚居地了。

不过两人都没有回头,因为无论来者是谁,都跟他们没关系,不是吗?

拉车的马儿迈着四蹄奔过,车厢与罗长风阿飞并行,坐在车辕上的车夫,是一个满面虬髯,目光如鸷鹰般锐利的大汉。

此时他似乎刻意拉了拉马,令其放慢了奔走的脚步,车窗上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忽然被掀开,一张脸出现在车窗旁。

这是张很容易让人记住的脸,这张脸很英俊,却已不再年轻,看上去有些憔悴,还带着病容。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似乎每一条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与不幸,只有他的眼睛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宛若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此时这双眼中,似乎带着一些笑意,他忽然开口道:“上车来,我载你们一段路。”

他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天雪地中,他这提议实在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罗长风与阿飞对视一眼,齐齐停下了脚步,拉车的大汉也勒停了马车。

两人侧头,看向车上那人,罗长风开口道:“你认识我们?”

“不认识。”

罗长风又问道:“那你是收山货的商人?”

“也不是。”

“好,你走吧!”

罗长风说完这句话,没有任何犹豫,扭头便走,阿飞与他的动作保持了出奇的一致。

两人便似后世军队中,已经一起训练许久的战友,脚步迈动的频率与步幅,几乎完全一致。

刚刚他们停步时一致,此时再起步时同样一致,这是他们同行小半月来,自然而然养成的默契。

李寻欢笑了,他已经很久没遇到过,如此有趣的少年,“上来喝囗酒吧,一囗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罗长风头也不回的道:“我们喝不起。”

他居然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来,李寻欢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但他并没有笑出来,却柔声道:“我请你们喝酒,用不着你们花钱买。”

这次是阿飞回答了他的话,“不是我们自己买来的东西,我们绝不要,不是我们自己买来的酒,我们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吗?”

李寻欢道:“够清楚了。”

阿飞同样头也不回的道:“好,你走吧!”

又是这句话,刚才是左边的少年说的,这次却是右边的少年说的。

李寻欢沉默了一会儿,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们买得起酒的时候,肯请我喝一杯么?”

阿飞回头瞥了他一眼,道:“好,我们请你。”

“哈哈哈哈……咳咳咳……”李寻欢朗声大笑,随即又剧烈的咳嗽起来。

他原本以为这两个少年,必定已饱经沧桑,但他们说的话,却那么天真,那么老实。

他看到了两个少年肩上搭着的那两叠狼皮,想起了左边少年之前的话,一口气平复下去后,又笑道:“你们的狼皮是要卖的么?”

罗长风与阿飞终于又停下了脚步,重新看向李寻欢,阿飞瞪眼道:“你不是说你不收山货吗?”

李寻欢道:“我只说我不是收山货的商人,却并未说过我不收山货。”

罗长风闻言,将肩上的狼皮取了下来,阿飞亦然,他们只留下了用来包肉干那张,以及罗长风用来包纯钧剑那张。

其他狼皮罗长风全都举到面前,道:“狼王皮一张,狼皮二十二张,全都是完整的,你出价几何?”

李寻欢略一思忖,笑道:“我出五十两银子,如何?”

一张狼皮的价值大约在一两五钱银子左右,李寻欢开的价,可以说已经很高了。

但其实这对罗长风与阿飞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市场价,哪怕李寻欢开价十两,他们也只能选择卖掉。

“好,卖给你了。”

李寻欢好整以暇的道:“现在,你们可以请我喝杯酒了么?”

……

马车的角落里堆着许多三斤装的陶酒瓶,阿飞大口大口的喝着,因为这酒他已经付过钱。

李寻欢将五十两银子交给了罗长风,罗长风又拿出十两银子给他,这是车钱与酒钱。

罗长风也慢慢喝着酒,这个时代的酒度数已经不低,在这冰天雪地中喝些酒,能让自己暖和些。

所以原本不喜欢喝酒的罗长风,也陪着阿飞喝了一些。

李寻欢瞧着两人,眼中充满了愉快的神色,他很少遇见能令他觉得有趣的人,这两个少年却实在很有趣。

“这些狼皮很新鲜,刚刚剥下不久?”李寻欢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微笑,便如跟熟人闲聊一般随口问道。

罗长风道:“是,十天前,我们灭了一个狼群。”

李寻欢讶异的看着罗长风,道:“据我所知,这附近没有狼群出没,最近的地方,也要到口外两三百里的草原上才有。”

罗长风颔首道:“你没说错,我们刚从草原来。”

李寻欢目光微微闪了闪,他不动声色的看了阿飞腰间,那宛若玩具般的长剑一眼。

随即又看了看罗长风那被狼皮紧紧包裹住,竖立在他身边车厢壁上的纯钧剑。

光是他们拿出来的狼皮,就有二十几张,这表示他们遇到的狼群绝对不止二十几头。

两人两剑面对狼群,自身没有任何伤势,反而杀死了二十几匹狼,看来这两个少年,比狼群还危险。

李寻欢不再说话,他从身边拾起一截雕了一半的木桩,原本空无一物的右手中,不知何时已捏上一把小刀,他开始雕刻一个人像。

小刀的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他雕的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起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就像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自刀锋下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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