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1 / 1)
三月以过大半,再过几天就是清明节,树上的内芽已经差不多长好,到了四月,就会越长越茂盛。
杨千儿跟杨子成在乡村过得不知年月。
E市这边却闹翻了天,杨旭先去医院里见了一个女人,第三天他就从医院里带回来一个男孩,十一二岁的样子,瘦瘦小小的。
缩着身体,看着别墅里的每一个人。
男孩叫普银龙,大家都叫他小龙,他就是那天医院里的那个男孩,他的妈妈得了很严重的病,快死了。
他妈妈在那个陌生男人走后的第二天跟他说,以后他就有爸爸了,不会再有任何人欺负他,要是他的爸爸来了,就让他乖乖的跟着走。
然后他就真的见到了她妈妈说的爸爸,他的爸爸把他带回了这个很大很漂亮的别墅。
但他还是不敢跟周围的人讲话。
别墅里的众人在杨旭带着这个男孩回来,给他们所有人介绍说是他儿子的时候,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以他这些年对秦子悦的深情,怎么都不敢相信杨旭会在外面有一个私生子。
而这个私生子是怎么来的,他们不知道,而杨旭也是刚知道不久。
然后杨旭想到了罗娟,那个怀着孩子被秦子悦捅死的女人,因为他的出现,给他的人生带来了很多的突变与转折,要是没有那个罗娟,他的生活也许会很平静。
他是真的被吓到了,突然有人给他寄了一份亲子鉴定,里边全是他这个私生子的信息,然后他按照信里的地址找到了他的另一个儿子。
他见到了那个一点印象都没有的女人,看到她在病床上挣扎着等死。
他不相信那是他的儿子,找人在不同的医院做客亲子鉴定,然后所有的证据都摆在他面前,他不得不把这个儿子带回了家。
说实话,他心里因为这个儿子莫名的高兴着。
杨子成不听他的话,他也没有资格管他教育他。
这个儿子不同,与母亲相依为命,年龄又小,等他妈妈死了以后,他就只有他一个亲人,他可以从小培养他教育他,让他听他的话。
所以杨旭很高兴,心情很愉悦。
但别墅里的一群人就开始范畴了,何管家和吴妈惋惜着杨子成的遭遇,在在流浪那么久,没有享受过任何一天的温暖,又来一个兄弟,要跟他分走一切东西。
崔姨则是对杨旭深深的厌恶,为秦子悦的遭遇而心疼。
她嫁给这个男人后,就是一生悲剧的开始,被侮辱,被背叛,等到找回儿子,等临老了又来这么一出。
她知道这个男孩的母亲快死了,被杨旭安排在了VIP病房里,杨旭正在想办法尽力挽救她。
崔姨不知道,要是躺在医院里的那个女人好了,秦子悦又该何去何从,毕竟她跟杨旭已经离婚好多年了。
她现在就盼着杨子成快点回来拿主意。
秦子悦自从看到家里突然出现的男孩后,突然变得很沉默,以前还会跟杨旭聊聊天,在楼下客厅里坐着看电视上的儿子。
但现在她很少下楼了。每天就坐在房间里发呆。
崔姨很想打电话告诉杨子成这边的情况,但秦子悦不让说,她也只能照办。
秦子悦告诉崔姨说:“儿子好不容易长大了,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了,我们就不要再去烦他,给他增加烦恼,就让他在外面过得开心点吧,他这些年太苦了。”
崔姨没有孩子,不知道母亲对孩子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但她可以看出来母亲对孩子的爱是最无私的。
而杨子成和杨千儿这边,完全不知道杨旭又找回来一个儿子。
每次杨子成跟秦子悦通话的时候,秦子悦都没有透露任何关于杨旭的信息。
每次电话,秦子悦都会跟杨子成唠叨很多,然后又跟杨千儿说很多。
她是真的把杨千儿当成了儿媳妇,每天催着杨子成跟杨千儿去领一本结婚证,然后生一个孩子。
他们两个搞不懂,为什么秦子悦这段时间热衷于催生,每次电话都要说很多遍,说道最后杨千儿都觉得再不生一个孩子就是一种罪过。
三月结束,杨子成这边的节目录制也结束了,杨子成带着杨千儿先去了B市给杨千儿妈妈扫墓,然后又去了A市给阿福扫墓。
这是杨千儿长大后第二次回到B市,前一次是想着离开成成,被杨旭和杨升逼回来的,当时回来的时候,她完全不知道下一步的人生路该怎么走,她要去做什么,她能去哪里,所以她直接来了她妈妈的墓地。
这一次是杨子成陪着回来的,越接近她妈妈越觉得心情沉闷,但至少不孤单。
两人是在四月一号那天到的B市,两人先在酒店里住了一晚,然后第二天才去了墓地。
那里一切都没有变,照片依旧,风景依旧,变了的可能是又增加了几座坟。
然后两人又连夜去了A市,这里感觉比其他地方都要熟悉,这里是两人相遇的地方。
熟悉的街道,熟悉的人,熟悉的景,一幕幕在眼前,在心里飘过。
两人还是先去酒店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才去的墓园。
给啊福扫墓,给老爷爷磕头,给墓园里的其他烈士墓打扫卫生。
就像很久以前一样,修剪树枝,打扫树叶,把墓碑擦干。
两人整整劳动了两天,才把墓园清理干净。
然后两人又在城里的各个地方闲逛。
去菜市场买水果,去先吃店里吃面,去游乐场里疯狂。
这里没有人记得他们,在他们的记忆里也许再也找寻不到当初这两个流浪孩子的影子,但他们记得他们呀。
他们记得曾经捡破烂的街道,记得讨过饭菜的餐厅,记得看过书的图书馆,记得吃过面条加鸡蛋的小吃店,记得买过包子的包子铺,记得卖过破烂的收破烂小铺。
他们记得的太多了,记得当初看到杨子成的那座桥,记得桥下那条河,记得曾经住过的那个破烂得用一块破布当门的小屋。
记得那时他们从二手市场里买的三轮车,记得拉着所有家当逃离A市那个夜晚,记得那个用来煮粥的锅,那个用来吃饭的破碗。
一切恍如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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