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互补原理——你的不同,正是我的所缺(1 / 1)
第五节 互补原理——你的不同,正是我的所缺
2018-04-15 作者: 孙科炎;程丽平
第五节 互补原理——你的不同,正是我的所缺
接下来我们看看互补原理。
人们内心的期望并不一定和现实相符合,而且对于一个和自己的个性、风格完全相反的人来说,这更是完全的不符合。但是如此迥异的对方,我们一定会排斥吗?
我们暂不作答,先看看下面的这一对夫妻:
妻子是“组织型”风格,凡事都有条有理地完成,连摆放东西也不例外;而丈夫是“潇洒型”,是对所有事都大而化之的性格,凡事都不急不慢;刚开始俩人认识时,妻子很欣赏丈夫的轻松幽默、安稳自在,好像从来不知道“着急”是什么;丈夫也对她的有条不紊情有独钟,也佩服妻子做事的高效率。两个人感觉对方对自己的影响都非同凡响,结婚后,彼此的差异却变成了彼此“针锋相对”的矛头——妻子不停地纠正丈夫的乱扔东西,然而却是越纠正越乱,丈夫还是丢三落四,终于妻子决定不管了。然而一次丈夫出差到机场后,竟找不到机票,结果他不得不再次花钱买一张票,而且价格还高出很多。这次教训让丈夫心痛了,他也慢慢开始有所警惕,有所改变了。
在这个案例中,妻子和丈夫对彼此羡慕、佩服的地方正是彼此所缺少的一部分。当对方拥有或者做出我们自己所没有或者不可能做的行为举止、道德品质时,我们很容易被他吸引。
心理学把人们喜欢他人做出有助于达到自己目标的各种反应称为互补性。这种互补性是吸引人的,正如有人大声宣称:“我和男友是天生的一对,他是坚决果断的人,而我优柔寡断,正好在他的果断之下让我的犹豫不决得到解决。”社会学家罗伯特·温奇解释说,一个具有支配性的、外向的人正好和害羞的喜欢服从的人能天然成对。
不过,这种互补性并没有得到相关研究的证实。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处于悲伤情绪中的人,往往愿意找同样情绪状态下的人;而心情愉悦的人也比较喜欢找高兴快乐的人。因此,这种“相异而相吸”的互补性和我们通常情况下的认知并不相同。在互补性的影响下,当两个人之间的互补作用超过所带来的损失时,才有可能进一步建立亲密关系。譬如,当一个人感觉自己非常自信时,此时最希望得到的是伴侣毫无怀疑地听取自己所说的话;而若是需要建议或者帮助的情况下,他又会希望伴侣能够给予。
精神分析学家荣格认为,每个人都具有“显性”和“隐性”两种人格。也就是说,每个人除了经常表现在众人面前的“显性”人格外,还有一个潜藏于心底的“隐性”人格,即荣格称为的“影子”人格。在亲密关系的建立过程中,当一个人所表现的人格正是另一个人的“影子”人格时,彼此容易相互吸引,因为对方所表现的正是自己所缺的人格特质。比如:
张卓和孙瑶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他们在性格上是完全互补的类型,张卓平常话不多,这在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表现出来了——张卓都没敢抬头看一眼孙瑶,而且也没说多少话。而孙瑶是完全的外向性格,当然脾气也很大,说风就是雨。但这并没有影响彼此的感情,反而促成了一段姻缘。结婚后,张卓表现的更多的是对孙瑶的包容,因为孙瑶脾气大,所以办事经常草率,收拾残局的自然是张卓;当然,张卓也因为妻子的乐观,而变得比以前爱说话了,甚至还经常和妻子开玩笑。
他们是典型的外向和内向性格的互补,或者说是胆汁质和粘液质两种人格特质的结合。这种互补是吸引人的。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过分追求或者强调这种互补原理。因为更多的情况下,人们喜欢和自己性格、气质、人格相似或相近的人在一起。而这两种类型的选择都是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正如网络上对这两种类型性格的讨论一样,也就使得很多人不知道究竟哪种才是最好的?
事实上,某些方面所具有的互补性,的确可以促进彼此关系的改善,而人们是否会因此而决定选择一个互补的人结为夫妻,至少现在还没有确切地证实,但不可否认,的确有很多彼此在不同方面相互补的夫妻生活的很好,这说明互补原理毫不例外地也是两情相悦的一个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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