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生命转世之说,如何证明?(1 / 2)
32.生命转世之说,如何证明?
2018-04-15 作者: 旺秀才丹
32.生命转世之说,如何证明?
生命转世、无始无终的观点是一切宗教的基础,也是佛教的思想基础。Www.Pinwenba.Com 吧若转世的观点不能成立,佛教的思想基础就会产生动摇。因此,对生命转世的问题,要从逻辑推理和现实证明两个方面进行论证。现介绍《因明逻辑》论证生命转世的方法。
(1)生命具有先行同质因。一切事物都是众缘合成的,事物形成的因缘是“因”,事物本身是“果”。
事物从本质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物质,一类是精神。物质实体都是物质的基本分子集聚的物质众缘和合体,精神意识是以极短的时分为单位的生灭连续不断的“意识的续流”,如同河流、电流,前一刹那的意识是后一刹那意识的同质因,后一刹那意识是前一刹那意识的同质果。
刹那意识,前后相续,因果接连不断,便形成了生命意识之流。
瓜种生不出豌豆,石头变不成花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任何事物无因不生,异因也不生。人的意识,也是无因不生,非同质的异因物质也无法生出意识。
意识和物质,虽然相依,却非同质。意识中生不出物质,物质中也生不出意识,因果同质性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从因果必然同质之理可以推出,人的意识的前因必然是意识而不是物质。既然人的意识的前因是同质的意识,人在母胎中形成时的第一刹那的意识的前因是从何而来呢?作为人的有形的物质**,其同质的物质因,来自父母的精血,与**相连而性质完全不同的意识,不会没有同质先前因。这先前因若不是前世的最后一刹那意识,还会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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