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载酒过闹市(1 / 2)
说起来也是郁闷。
张世平虽然也姓张,但不是半边张。与蒙元人尿不到一个壶里。虽然他也是以贩卖蒙元人的人参起家的,但却从来没有反向对蒙元人输血过。
比如铁甲、马槊、粮食、铁矿石等物品。
他卖给蒙元人的是茶叶、丝绸,这些东西,又不能打仗,反而消耗蒙元人的财富。
张世平在东远城,行为其实也很霸道,属于唯我独尊,嚣张跋扈的。但却从不对蒙元人卑躬屈膝。
总而言之,他算是义商。
他家兵很多,也有一些心腹。但到底是富一代,底子薄了一些。再加上对手是蒙元人。
先是钱广渊进入了他家做西席,然后稀里糊涂的他就被蒙元人给控制住了,以至于现在身不由己。
帮蒙元人卖特产,还得经手一些盔甲、武器,真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死了去见祖宗,怕是要挨骂的。
张世平越想越气,恨不得把钱广渊给千刀万剐,亏你还是个读书人。
俗话说的好啊。
仗义每多屠狗辈,最是负心读书人。
这一回,全靠吴年了。
乱世嘛。张世平还是有几分警惕的,那一千两银子是他埋下去,以备不时之需的。
现在拿出来,请吴年送信去见卫长青,他认为值。
太特马值了。
张世平觉得自己已经是把钱广渊给看扁了,但他错了,大错特错。
钱广渊放下了账簿后,略有些犹豫,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红云。但最终胆气一生,对张世平拱手说道:“张先生,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张世平虽然不知道钱广渊要说什么,但是心肝儿一颤,有些不太好的预感。一张有些滑稽的驴脸上,勉强挤出了一点笑容,很客气的拱手说道:“钱先生言重了,有什么事情,尽管说来。”
钱广渊点了点头,又深呼吸了一口气,才扭捏道:“说来惭愧。我从小读书,虽然聪慧过人,但因为朝廷腐败,屡试不中。三十余了,也还是孑然一身。自从入了贵府之后,我见府中三小姐温柔贤惠,贤良淑德。希望求为妻子。”
说到最后,钱广渊胆气更增,昂首说道:“我与蒙元朝廷联络,乃是重要人物。等将来蒙元入主中原,我至少能捞个七品县令做做,不会辱没了令千金,还请先生放心。”
张世平有四个女儿,大女儿与二女儿已经出嫁了,三女儿、四女儿待字闺中。
三小姐张氏闺名月华,生的是一等一的美人,身段婀娜,还能吟诗作对,是远近闻名的才女。
张世平是商人出身,有钱,很喜欢附庸风雅,爱屋及乌,视张月华为掌上明珠。
以至于张月华今年十五,却还没有婚配。
钱广渊打了三十多年的光棍,进入张府之后,对张月华一见倾心,念念不忘,直到现在。
“这个狗贼!!!这个狗贼!!!”张世平几乎炸毛了,恨不得手刃这个贱人。
但他到底不是吴年,一没武力,二没有那种破釜沉舟的泼天大胆。在一阵天人交战之中,他冷汗淋漓,脸上挤出了一抹笑容,说道:“能被先生看重,是小女的福分。只是我家虽然是商人世家,但也讲礼仪。须得有媒人作保,请算命先生选择良辰吉日,风光嫁人。”
张世平的脑子疯狂转动了起来,先拖延时间,再想办法把婚事给搅黄了。
如果把我女儿嫁给这个狗贼,我还不如亲手勒死她,然后上吊自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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