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只怕不得始终(1 / 2)
第113章 只怕不得始终
2016-02-19 作者: 蓝烟L
第113章 只怕不得始终
这几天雪厚地滑,秦爷还是因为摔跤,上一次还没好利索,这次脑出血送到医院的时候人就已经不行了。秦爷的尸体直接被拉去火化,从头到尾,彭铮一直待在旁边,红了眼睛。
一个英雄,在短短的时间里化成了一滩灰烬,活着的时候再怎么风光过,委屈过,都被这一堆灰掩了起来,不留半点痕迹。
秦爷清廉了一辈子,没有什么积蓄,彭铮在这方面,也是个不贪不贿的好警察,墓地是他们警局的人一块儿准备的,规模很小,很简单,但来的人不少。警局里的人全到了,还有几个是听过他名号的,有些是收过他帮助的,在那座荒野的小山坡的墓碑前,站了许多追悼的人。
我换好衣服,准备要走的时候,沈易说陪我,我说:“那里全是警察去追悼的,你去做什么?”
他眼神很真诚,说:“我听过他,秦爷,他值得被任何人尊敬。”
我无言,连带着赵嘉齐也想去,索性一并去了那里。
天还下着雪,放眼望过去,满满都是穿着黑衣服的人,秦爷那个离婚跑了的妻子也回来了,在他的墓前哭得站不住,彭铮撑着一把大伞,和徐柔在一边扶着她,蓉蓉就站在他身边,怯怯的看着这些人,眼眶里湿漉漉的。
每个人的头上都落了雪,在一片哀声中显得苍老又憔悴。
大家都看到了沈易,彭铮握着拳头过来恨恨的望着他,嗓子喑哑出声:“你来这干嘛?”
“我没有恶意。”沈易语气淡淡的,被气氛感染带了一丝难过,“我只是与我的妻子一同,来给秦爷献一束花。”
“秦爷不需要你这种人的哀悼!”彭铮拳头握的咔咔作响。
在场的人都知道沈易是刚从看守所出来,折腾了他们好几个月,却被无罪释放的,对他都恨的咬牙切齿。我看着周围人的目光,仿佛被沦为众矢之的,从来都没这么难受过。
赵嘉齐和沈易习惯了这样的眼神,面上波澜不起,内心我看不懂也猜不透。
我惧怕别人的恨意,惧怕这种异样的抗拒,只有当自己站在那个焦点的位置,才会明白下面的聚点有多伤人,我忽然明白了赵嘉齐求一个归属感的原因。能被认同,成为平凡中的一员,不失为一种莫大的幸福。
“让他们过来。”陈律站在人群中,被雪覆盖满白了头,用手拨了拨头发上的白雪,一步步缓缓走到沈易面前,神情冷峻的对他说:“献花可以,献完这束花,我们还是敌人。做事的时候冷静细致一点,若要让我们再抓到把柄,拼上一切也不会让你走出警局的大门。匪,永远是匪。”
沈易喉结动了动,眼底闪过一抹亮光,顿了顿开口道:“谢谢陈局提醒,我问心无愧,自然不怕进警局。”
“但愿你不是在说大话。”陈律手覆上了他的肩膀,轻轻地拍了两下,“沈易,你很不错,但要选择好自己的路。”他把手放在自己的胸口,接着说:“人活在这世上,会经历很多诱惑,你想要什么,为了什么,拥有什么,到最后一定要记住,勿忘初心。”
“只怕不得始终。”沈易缓缓道:“陈局跟我说这些做什么,我不是孩子,我明白自己走的是条什么样的路,也知道自己该坚持的事,您的话再多,我也不会改变这一点。”
陈律哼笑,“说得对,很好。我想,我们应该还会有很多见面的机会,届时还望多多指点。”
沈易把视线挪开,“不敢,只望陈局不要过分为难才好。”
“你不犯事,自然不会。”陈律把路让开,“请吧。”
我们三个一起走到墓碑前,对着秦爷的坟墓深深地鞠了一躬,我把手里的花束摆在了他的墓碑前,鼻子酸酸的看着上面的黑白照片。这个前几个月还坐在摇椅上听戏曲的人,现在却已与世长辞,生命有时说起来,也就是这么短的一段路。
我不知道蓉蓉以后该怎么办,她站在自己哭成泪人的亲生母亲面前,不与她相识,站在自己的恐惧里,望着陌生的众人,仓皇惊惧。
她看到我时,跑了过来抱住我,赵嘉齐拦她,我没让,就那么抱着她。
我去找彭铮商量,能不能让我把蓉蓉先送回去,他站在一个没人的地方,在一棵树底下,抓着徐柔的肩膀说着什么,满是愤怒的一拳砸在了树干上。我靠近几步,听到他在吼:“为什么秦爷会忽然摔倒,为什么偏偏只有你在,为什么是你!”
徐柔面色冷淡,很无力的说:“我没有对他做任何事,你怎么不肯相信我?彭铮,秦爷不是我推的,如果是,我现在就给他偿命!”
“现场除了你就没有别人,我查了监控,没有外人进过巷子,那个时间段,只有你去了大院儿,你怎么解释这一点?”
“我说了我没法解释,只有我一个人,我怎么解释?我说了你信吗?我只是去照顾秦蓉,是你让我去的,现在出事,你怪我秦爷就能站起来?你应该做的是去找出真凶,而不是在这里怀疑自己人。”
彭铮停了颓然的放下了手,捂着脸抹了一把,一拳拳往树上砸。
我对他们的对话大为意外,没想到秦爷居然不是死在自己的意外,而像是一场人为的意外,或者是一场谋杀。
我遏制住自己的冲动,走过去假装没有听到,跟彭铮说了我先送蓉蓉回家休息的事。他没有气力再说什么,还要处理后事,便点了头,很艰难的看了看远处的沈易。
我们带着蓉蓉下山,开着车一路上气氛很沉重。
我问沈易:“如果秦爷的死是人为,你觉得有什么人最可疑?”
“人为?”他挑眉看我。
我说:“假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