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叫岳少逸,是个侦。。咳。。主角(1 / 2)
第一章:我叫岳少逸,是个侦。。咳。。主角
2016-07-03 作者: 六便士之月
第一章:我叫岳少逸,是个侦。。咳。。主角
凄艳的血突兀从墓穴下慢慢向上渗透,以墓碑为中心画出一个血色的圆。鲜艳的血色沿着墓碑攀爬,不断在其表面结出朵朵妖艳的玫瑰。一只墨色的鸦突地自墓碑后飞出,发出几声悲鸣。然后一切归于岑寂。。。
血染红的地下突然传出些许声响,微不可察但无比清晰。过了片刻,表层的土突然抖动了几下,一处土地的表面不断地龟裂然后慢慢凹陷,而在凹陷的同时伸出了一只满是泥土的手,苍白但并没有腐烂的手。
这只手伸出后歇了歇,接着在不远处又伸出了另一只手。墓碑周围的血似乎淡了许多。过了许久,两只手之间的土地开始颤抖,一个人体上半身形状的裂缝逐渐显现,随着土地不断隆起,一个人形的“土堆”坐了起来。
土块渐渐剥落,一个人的上半身露了出来,看轮廓是个男人。
他低着头,似是疲惫不堪,似是从未动过。
忽然,他抬起头,露出那张我再熟悉不过的脸。我惊的一呆。他直直看着我,接着诡异地笑了:
“她说过的吧,你还会见到我的。”
红色的花疯长,血色的潮在墓地涌动,席卷整个陵园,席卷了整座城市。我的耳畔回绕着凄厉的尖叫与冷酷的狂笑。
这是个梦,这不是真的。
我很清楚这一点。
所以在五点钟的闹铃响起的前一分钟,我醒了。
又是个无聊的梦,我没在意。
没有丝毫犹豫,我关掉闹钟,翻身起床,然后洗脸、刷牙,十分清醒,我开始锻炼。用姐姐的话来说,机器人无聊的一天开始了。当然,她还不忘讽刺我一句,同样是机器人,飞出个未来里的班德比我要帅多了,至少他还会把电路图当作色-情书刊看呢。
先是随意地压压腿,然后是热身的俯卧撑100个,仰卧起坐150个,蹲起100个,接着又打了半小时拳击袋,在六点整我准时负重二十公斤下楼晨跑7公里。
大概六点半的时候,我拎着早餐回家。
这是我自从去年出狱之后养成的习惯。
回到家,吃过早饭,姐姐依旧没起。我把她的早餐放回锅里,免得凉了。
6:50,我背上书包,准备出发。今天是我转校上课的第一天,希望。。。不会惹什么麻烦。
........................
地铁通过跨江大桥,晨曦透过干净的窗照在人们身上,我对面坐的女孩带着浅浅的笑,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的校服,看起来很享受这阳光。可我觉得不舒服。已经出来一年了,但我依然不习惯暴露在如此刺眼的光里。大概是因为我已习惯了黑暗吧。
清晨的光里,从车窗看到的城市温暖而美好。整座城市笼罩在光里,与天空中永不消散的云仿佛连在一起,构成一幅似乎亘古不变的美景。
对座的女孩也呆呆地看着窗外的风景,忽然她说话了,似是自语,似是问我:“很美,不是吗?”
我没回答。
她只看得到美丽的,但那些丑陋往往栖身于黑暗中。对座的女孩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也就是个高一的吧。她眼中的世界一定光明而美好。
如果不是发生那件事,我是不是也会像她这样无忧而无虑地每天上着学呢?
女孩望着天上的云,我也望着天上的云。
这座沿海的城市自很久以前就常年笼罩着云层,从未消散,从不会被风吹远,它永恒守护在这城市的上方。许多气象学家致力于研究这个奇怪的现象,但一无所获,从卫星上拍到的照片来看那云也毫无特殊之处。
对于气象学家们来说这是个谜,但对每天生活在它脚下的人们来说,它只是云罢了。
此时的云,很美。
这座城市,叫作云川。
晨曦透过云中的水汽带着澄澈的美好洒落云川,人们甚至能从那光里嗅到一丝潮湿和芬芳。
对座的女孩一直盯着云看,带着淡淡笑意,脸上有浅浅的酒窝。
我觉得那云中的光太刺眼,低下头不再看。我苦笑着,心想自己和那女孩完全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啊。我的世界,容不得光。
我不否认,我讨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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