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城故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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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潇言正好在为校运动会练篮球,也跑过来,乔雪,你们怎么了。

我支支吾吾地,里里愣愣地看着他说,“我上课睡着了,醒来以后脸上扎了根铅笔。”蓝潇言笑得前仰后合,虽然后来蓝潇言亲自找来药水给里里一点点抹上,里里还是为他的嘲笑跟他结了梁子。

他们总是吵架,争的莫名其妙。若蓝潇言说这是甜的,里里就要说这是苦的,若蓝潇言说这是香的,里里就会说这是臭的。他们彼此厌憎,我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可是我们三人行的模式又很难改变,潇言喜欢和我在一起,而我又是里里最好的朋友。

潇言来上高一不久,已经有很多女生注意他了,打篮球的男孩儿本身就很引人注目,潇言又是从北京转学过来的,有种大城市男孩的洒脱气质,这在小城格外吸引人,就像里里妈带来的上海气质。他那时还善于在学校晚会上抱着吉他唱一首罗大佑的恋曲1990,听得众女同学心醉神迷,我在台下听着他深沉嘶哑的声音唱出“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看到他从遥远的地方微笑着看我,我知道我有一个梦想了,从我见他第一天起,就在心里悄悄发芽。我希望有天为我披上嫁衣的是他,他的手温柔地穿过我的长发。

里里对他的吉他产生了极大兴趣,一反常态地邀请我和潇言去游乐园玩了一天,就是要潇言教她弹吉他。那天我们玩的很疯,坐了两回“疯狂老鼠”,那是原始版的过山车,我们仨坐一起,潇言坐中间,然后系好安全带,紧接着车厢载着我们沿着轨道呼啸着冲下去,又疯狂地猛地扑上去,我和里里两个人同时啊了一声,随后尖叫不停,同时分别紧紧抱住蓝潇言的胳膊,等到游戏结束,我和里里兴奋地还想玩第二回,潇言的胳膊已经被我们掐的抬不起来了。后来三个人各自写了篇日记正好当周记作业交差。我写的是,今天晴空高挂,万里无云,我和同学们去游乐园度过了难忘的一天。潇言就写,早就听说游乐园里引进了一批新的游乐项目,周末相约几个好友,一同前往。里里就写,我从云端忽地下来,又上去,激情四溢,我觉得我飞起来了,剧烈地飞翔。里里的文章被作为范文在班里念了,老师很赞叹,叶里里的文章写得这么好,怎么就是学习这么差呢。蓝潇言也看过我们俩的作文,他盯着里里怔了一会儿,“叶里里,剧烈地飞翔?你怎么想起来的,听过一首诗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里里笑了,“当然知道,顾城的啊。”我坐在一旁听得很困,跟学习无关的东西,真是浪费时间。

可他倆不知怎么又争论起来了,我的困意又被轰走了,“要说到诗好,还是海子的,意境啊,面向大海,春暖花开。你总是喜欢那些卖弄文字的东西。”蓝潇言声音很高,里里声音更高,“你懂得文字的美吗?”“叶里里,我问你,你到底还要不要学吉他,要不要学吉他?”里里一下很识相地沉默了。潇言气呼呼地过来牵起我的手,“小雪,我们走。”我们就手牵手地走了几步,就这几步,我的手像抓了块碳,我们即使是认识这几年,经常在一起玩,也没有碰触过他这样大面积的一块皮肤,一个男人的皮肤,原来是这样的,坚硬,强壮,炽热,萧言走了几步,若有所思的慢下来,轻轻地松了手,他望向我,我的眼睛心虚地看着别处,我把眼神好不容易挪过来,他的脸就红了,又把眼睛望向我的身后,我们很不自在地走了一路。

里里得到了一把梦寐以求的吉他,潇言送给她的。里里抱着那把吉他不住傻笑,蓝潇言就说,“叶里里,听着啊,以后叫我蓝潇言,不许叫消炎片儿,每周教你三次。”

里里轻轻拨着那些弦,又在发呆。弦丝嘤嘤地,在她听来,必是如泣如诉的挽歌,淡淡地留恋在小城的天空上。她本不属于这片天空。

这小城的天,是灰黄色的巴掌大的天空,干燥贫瘠,城里的柏油路很窄,贯穿着几个主要干道,剩下的路也窄,都是黄土噗噗的,大片的平房就顺势而为,密密匝匝挤在一起,我和里里的家更是紧密贴着,一墙之隔,是市一中分给老师的房子。里里妈和我妈都是一中的老师。后来我爸发达了,买了一套楼房,还是在那里住了很久,我想是为了里里妈吧?既然这样,当初娶了里里妈不就结了,我能有那样一个美丽的妈,出去也自豪,后来一想,那享受我爸物质成果的就是里里了,也于我不大有利。

但是后来我仔细观察过里里妈和我爸,那是有一次我爸帮着里里妈找什么人,他拿着一个砖头一样沉重的黑色大哥大,在里里家的院子里大嚷大叫,里里妈抱着纤细的胳膊,海藻一样的头发都放在胸前优雅起伏,她清艳的五官在这起伏中朦胧明灭,看得人发呆,但是我却分明捕捉到了她嘴角的一些谑笑,对我爸的,我爸就像民兵手里的土制红缨枪,抖着头上的红缨子那么不合时宜的神气昂扬,而里里妈则超脱于小城的时髦优雅,两个人在一个院子里,但是气场混乱,类似今天的穿越,原来他们从来就不在一个时空之内,毫无交集。我就知道为什么我爸娶不到里里妈了。

这么说来,里里的爸对我而言就是一个神秘的男人了。我听闻他弹得一手好吉他,在市场经济未发达以前,吉他历来是搞定姑娘的好武器。当然市场经济以后,尤其以加入世贸组织,房价飙升后,一个弹着一手好吉他,但是没有房子的男人往往被人咬牙切齿地视为骗子,当然,这扯远了。里里妈遇见里里爸那时没有房子的问题,只有家庭成分的问题。里里妈的出身已经够糟糕了,上海资本家小老婆的女儿,里里爸更糟糕,是个香港资本家的儿子。

多年以后,我妈给我讲这一段时,我问她,咦,光叫里里妈、里里爸,这俩人其实叫什么名字?我妈很意外,恍惚了一阵子,才想起里里妈叫叶美芳,里里爸叫林克。直到这个时候,这两个人才终于独立完整地从长久以来的混沌背景历史中被剥离出来,他们脱离了里里,脱离了流言,有了清晰的面目和真实的情感。

这个叫林克的男人,拨弄着吉他的弦,唱起了喀秋莎,据传闻我综合判断,这是一个细致白皙的男人,架着眼镜,智慧的眼睛闪闪发光。说到智慧,是因为林克是清华数学系的高材生,在北京一所大学教数学,后来被一路下放到这个边陲小城,在一中的高中部教数学,他的奇特之处,就是把每节课必背的**语录与当堂课所讲的数学公式完美结合,在他的讲解下,大家都觉得那段语录阐释了公式的内涵,那道公式高度抽象了那段语录。林克的公开课叶美芳听过,不光叶美芳,很多老师都去慕名学习过,尽管后来市教委一再警告学校,这种资本家后代、典型的黑五类不宜广为宣传,来学习的人依然源源不断。林克的数学课和吉他的弦音拨动了叶美芳的心,而叶美芳的美貌也打动了林克的心,虽然那时候叶美芳只有23岁,而林克已经38岁,离过一次婚,还是无法抵挡砰然激发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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