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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我食言了,跟大家说声抱歉。

出了一点事故,额头淤血,身上、胳膊上也有擦伤。

这里发不了照片,我发在新浪微博了(默雅vb),质疑的读者可以去求证。

你们认为是借口,那就是借口吧,无所谓了,我很很累了。

脸过敏了,要发“毁容”的照片证明。

笔记本坏了,要发在电脑城维修的照片证明。

去购置台式,要发没拆标签的台式机和机盒的照片证明。

在医院打点滴,要发正在打点滴的照片证明。

母亲住院,要发在医院病房护理照片证明。

身体受伤了,要发伤处的照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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