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章 三个电话(2 / 2)
“不是不是。他们说,如果您要去,他们就给你定机票;如果您不去,他们也希望你能发表一番书面获奖感言。至于奖金,他们会以邮政汇款的方式寄过来。”
“行,我今晚会把获奖感言写好。”
《狼来了》是杨夏借用寓言故事写的一个短篇,主体的意识是想批判华人社会中的某种不讲诚信的习惯,诚然,华人在古代也讲诚信的,也讲血性的,但也有部分人不讲,这实际上也是华人民族性中的一种“恶”,与“破坏性”打砸抢一样,是骨子里的恶,这种恶,很快就会在华夏国土上以燎原之势燃烧起来,谁也挡不住。
本来,对这个问题杨夏是可以给副主席建议的,但这类民族性格的问题,想通过行政手段来整治,效果并不好,通过立法当然会好一些,然后政府就不讲诚信,不**律,难道,后世的那些长老们没有认识到其危害?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华夏人,说到底是古代人,因为其华夏文化就是农耕的古代的文化,虽然灿烂辉煌,但却失去了一些先进特征引领特征,所以,华夏人特别需要凤凰涅槃一次。
小说讲的是一个华人到米国为生,初时,他以自己的勤奋有小聪明赢得了邻居的好感,有困难时邻居都喜欢帮忙,但他在一次关键的时候却借用了邻居对他的好意,办了一件只对自己有利而对邻居稍为不利的事,邻居虽有意见,但也原谅了他。
于是,这个华人尝到了不守信用的甜头,慢慢地变得肆无忌惮,最后招来了全体邻居的恶感。这个华人感觉到生活不下去了,只得从这个小镇搬到了另外一个小镇。在新的小镇上,他与一个扫墓人成了朋友,他有时去看扫墓人的工作,发现扫墓人所扫之墓竟然是米国第18届总统格兰特将军之墓,而更奇怪的则是格兰特将军墓旁,竟然还有一个小坟冢,这是谁呀?竟然敢紧挨着总统大人下葬!
扫墓人告诉他,这座小坟冢由来已久了。早年,这块地是一位农场主的,他五岁的儿子不幸身亡,为了纪念儿子,便在庄园内垒了一个小坟冢。几年后,农场主家道中落,他不得不转卖庄园,他提出了惟一的要求,他儿子的墓作为土地的一部分,永远不要毁掉。买主答应农场主的要求,并写入了契约。
时光流逝,百年远去,土地的主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孩子的名字已经无从考证,但孩子的墓依然完好无损,后来,这块风水宝地被米国政府圈定为格兰特将军的陵园,但当地政府依然遵守契约,保留了孩子的坟墓,于是格兰特将军就只能安葬在小孩坟墓的旁边,直到当代。
本来,这个华人新搬一个家,是想从头再来,但是,他的儿子已经懂事了,已经学到了不守信用的恶习,因此,在格兰特陵园所在所在之地,华人虽然已经痛改前非,但他的儿子却继续着不守信用的生活,直到儿子的生日那天,准备了一个大大的蛋糕,却没一个小朋友登门,华人才发现儿子不诚信的恶习。
故事的风格有一种怀旧的,淡淡的忧伤,对于小说的技艺,杨夏不敢说自己浑然天成,但也能弄到恰到好处,看起来很自然的样子。
“第二个电话,是您在南蜀的哥哥杨崇文打来的,问你春节是否回家,并请您明天上午10点钟将电话挂回伍城县赤泉区革委会。”
“哦,我知道了,明天早晨你再提醒一下我。”
大哥杨崇文给自己打电话?杨夏觉得比较奇怪。大哥此时是成人了,而自己还是学生,再加上前世的关系也只能说一般,不是说关系不好,而是说除了亲情之外,很少私谊的那种。
“好的。第三个电话,是香城港作家联合会打来的,他们邀请您参加香城港作家联合会,并邀请您出席明天下午的新年座谈会和晚上的自助酒会,他们说,如果您同意参加,也请于明天上午给他们打一个电话过去,以便他们安排座位。”
“香城港作家联合会?好,不知金大大是否出席。”杨夏自言自语了一句。
“哪个金大大?”宋明昭有些疑惑。
“哎,就是明报主席金庸先生哦。”杨夏颇有些神往地说道。
不用说,杨夏前世是标准的金庸迷。在大学刚毕业不久,金庸的小说开始在大陆风行,正版的盗版的,风起云涌,自己买不起一套,就去租书店租赁,那是杨夏第一遍看金大大的小说。现在想起来,金庸的武侠小说,包括他的亲戚琼瑶的言情小说,从出版到印刷到销售到租赁到物流诸多环节,至少解决了大陆十万人的就业人口吧。
第二遍则是在九十年代中期,大陆出版界一家有实力的出版社一次性将金大大的作品全部出完了,那时杨夏的收入还可以,几百块钱一箱,杨夏直接买了一箱在家里放起,慢慢地又读了一遍。
不过,金大大的亲戚琼瑶的作品,杨夏读了半本就读不下去了。这到不是琼瑶大大写得不好,而是从那时开始,就有了类型小说的雏型了,譬如琼大大的故事,多是白马王子与灰灰姑娘的故事,杨夏作为男人又怎么看得进去,那是专门写给爱幻想的妹纸们看得。
杨夏记得金大大是1924年出生,今年才66岁,虽然他的武侠小说早已写完了,但他的事业正要如日中天,要不了几年,他的小说将进入拥有十亿人口的大国,成为几乎人手一本的脍炙人口的读物,那是金庸这个名字影响力最广泛的时代,华夏十亿人中的一代人两代人甚至三代人都生活在金庸构建的幻想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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