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九章 汉奸误国(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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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是天大的讽刺!

当时随着第一次鸦,片战争战事的进行,广州众多的小商贩和无业游民进入到“汉奸”行列中来。小商贩只图赚钱糊口,而不会理会他们做生意的对象是谁。

在广州,英军“出重价买猪羊牛只,图利奸民及贫苦之人,亦肩挑瓜果蔬笋等,向鼓浪屿岸边昂价售卖。”

还有一些亡命之徒成为了“汉奸”,如清廷官员在审讯从台湾抓获的几名“汉奸”后发现:“赖妈来系嘉义县人,(道光)十二年张丙逆案内,发配贵州黔西州。陈恶系风山县人,道光七年听从王蓝伙劫事主吴邦英案内,十五年获案,拟遣发配新疆。”

而香港在被英军占领后,直接便被指称为“汉奸”的渊薮。

香港的“汉奸”们也把“组织机构”弄得像模像样,组织了种种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会,有联义堂、忠心堂等“约计十余处。”

而那些处于社会最底层,向来受人歧视的疍民,这时也纷纷把蔬菜衣食高价卖给正与广东清军大打出手的英军部队。

汉奸的成分真是五花八门,总的来说都是处于社会醉底层人士。

而从事“汉奸”行为让这些人,与英军合作能够得到大大高于往日的银钱收入。当时林则徐强硬禁止广州商民与英商贸易后,“无籍游民”偷运粮肉蔬菜可以获得五倍于平时的利润,所以众人趋之若鹜,贩,卖走私鸦,片更是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如何能不让人眼红心热。

而若为英军提供情报,“每纸卖银二十元”,重赏之下,当时浙江曹娥江以东地带的“汉奸”每日向英军呈报的消息多达数十条,“该逆不论虚实,莫不犒给银钱,以故此辈乐为被用。”

在原本很少汉奸的宁波,“因鬼子占据半年,却被洋钱哄诱,处处都有(汉奸)出没与市集”。

甚至还有不少“汉奸”,却是被官兵给制造出来的。

一些被抽调到前线的内地官兵到了广东后,“兵将不相见,遇避难百姓,指为汉奸,掠夺财物。”

镇江守将海龄甚至还亲自下令:“散布旗兵,满城捉路人作汉奸,付邑宰监拷掠,不容置辩。”

海龄手下的兵丁则“在城上开炮开枪,击杀贫民,指为汉奸。”以领奖赏。结果英军还未攻城,城内已哗变,使得英军顺利拿下了镇江。

然而,就是这个海龄,在历史教科书中与关天培、葛云飞、陈化成等一起被称为“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壮烈捐躯的清朝爱国将领”,简直就是滥竽充数。

英军在发动战争前即注意到了这些中国社会的内情,说中国东南沿海的居民“特别爱贸易”,而且“绝不热爱他们的鞑靼统治者”,所以在战争中要“尽量少与人民做对”。

基于这一思想,当时的英军首领义律一边进行战争,一边四处张贴布告,这些用中文张贴的布告总是说,英军的作战对象是中国,政府而不是中国人民,它们还让广州人去“想一想现在他们中间的外省大清军队是不是真正的祸害”,试图让广州人相信英国人是“这个城市真正的保护者”。

对此,一度试图消除“汉奸”却收效甚微的林则徐只能慨叹:“本皆朝廷赤子,或为利诱,或为势逼,陷入夷党,情亦可悯。”

林则徐觉得“汉奸”“可悯”,朝廷却对之恨之入骨。

当时的战争中不断有官员上奏,要求将“汉奸设法究办,以除稂莠而安善民。”

1840年7月,清军在定海战败后,道光皇帝认定“汉奸”是罪魁祸首,下令各地督抚查获“汉奸”从严发落,如果各省还有“汉奸”出没的话,则要追究地方官的责任。

而这场查拿“汉奸”的行动,因为各种啼笑皆非的缘故,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1841年5月28日,即《广州和约》签订的次日,奕山就迫于英军的压力发布告示,命令官兵、乡勇、水勇“各在营卡安静住守,勿得妄生事端,捉拿汉奸。如遇各国夷商上岸……亦不得妄行拘拿。倘敢故违军令,妄拿邀功……查出即按军法治罪”。

1842年8月29日,中英《南京条约》签订,朝廷正式承认战败。

于是,如何处理“汉奸”就成为中英一系列善后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南京条约》便有了这样一条专门针对“汉奸”的条款:“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居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者跟随及侍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誉录天下,恩准全然勉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看看英国佬多仗义啊,逼迫朝廷承认战败获取大量好处不说,还不忘记给帮助过英军的汉奸们说说话,这是想要继续扩大中国汉奸群体的节奏啊。

良心真是大大的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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