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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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凤英堂姐!

不用看第二眼,秀姑就认出了周记卤肉店正在收钱的年轻妇人。哪怕眼前之人容貌和前世没有半分相似,哪怕眼前之人年轻了十岁,但是那熟悉的笑容、熟悉的动作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朗朗的笑声洒脱又爽利,嗓音不同,可是语调起伏相同。

堂姐守着摊子卖牛肉时总爱在摆放牛肉的大案上放上几盆水和几条手巾,或是收完钱洗了手擦干再给下一位顾客割肉,或是用手巾沾水擦拭切肉的案板和刀子,以保持其洁净。如今,店里长案上就摆着两盆水,各搭着一条手巾。

和前世一样,卤味店门口排着二十几个人的长队,人人都等着买卤味。

虽然没有周家最拿手的卤牛肉,但堂姐做的卤味同样令人垂涎三尺。

没敢把孩子留在家里,张硕肩上扛着二儿子,怀里抱着呼呼大睡的小三,嘱咐怀抱小四的妻子在路边等自己,然后过去排队买卤味。

秀姑细细打量前世的堂姐,如今的金根媳妇,体态略显丰腴,双手白皙润泽,脸庞轮廓虽然秀丽,眉毛却稍显粗黑,肤色暗沉,有些微的不自然,远远瞧着好像还有些黑麻子点儿分布在脸颊上,秀姑料想她做了伪装,因为脸上的肤色明显和颈部的肌肤不同。

她的日子显然过得不错,虽然暗沉的衣服和妆容生生让她显老了几岁,但腕上叮当作响的两对大金镯子格外耀眼,唯有堂姐一身黄金首饰却显不出半丝俗气了。

没错,秀姑酷爱玉石一类的饰物,而堂姐则极爱黄金。

很多人佩戴整套黄金首饰显得暴发户气息十足,包括秀姑的大伯母。但是,堂姐凤英则不同,前世的她认为黄金才是最传统的首饰,她经常戴着大大的金耳环,粗粗的金项链,宽宽的金手镯,有时候会在穿低腰短裤的时候系上一条金链子做腰带,垂得长长的,都是那种比较粗犷的款式,任何看到了都觉得她豪放又热烈,和黄金很相配,戴出了传统首饰的美。

最近想到前世的次数越来越多了,秀姑有些发呆,片刻后回过神,继续盯着金根媳妇。

除了大金镯子之外,她颈中佩戴一个赤金累丝盘花的金项圈,倒是没缀以金锁,耳朵上戴着极大极灿烂的金耳环,左手无名指上一枚金戒指同样闪闪发光。

她挥动着手里的锋利之刃,一片光影闪过,已应顾客要求将卤猪耳朵切成了丝,麻利地用油纸包好递给对方,用湿手巾擦过案板和刀子,问下一位客人道:“客官要些什么?卤鸡、卤鸭、卤猪头肉、卤猪耳朵、卤猪蹄等应有尽有,便是卤凤翅卤凤爪也有。”

可巧这位顾客不是别人,就是张硕,他没来得及开口,坐在肩上抱着他头的开疆已经大声嚷嚷道:“猪耳朵,猪耳朵!爹,我要吃猪耳朵!”

金根媳妇含笑看了他们父子一眼,目光微微一眯,落在张硕怀里的小三身上。

秀姑见状,心中打了个突。

她不确定金根媳妇是否是自己堂姐,也没决定如果是的话自己要不要相认,所以出门前丈夫和儿子的衣着她仔细检查过,没有露出一丝刺绣的痕迹。而且,这几年她跟丽娘学了一些失传了的针法,绣品已和前世有些微的不同了。

“麻烦来两只猪蹄和两只猪耳朵,不用切开。”听开疆嚷着要吃鸡大腿,张硕无奈一笑,又道:“再来一只卤鸡,也不用剁开。”

“我记得客官大哥来我这里买过两次卤味,间隔的时间比较长,两次都说是带回去给媳妇尝尝,大哥不是住在府城的人吧?”金根媳妇一面含笑询问,一面直接用油纸包好猪蹄、猪耳朵和卤鸡,以麻绳捆绑好,过秤后道:“两只猪蹄八十六文,两只猪耳朵六十九文,卤鸡六十二文,承惠两百一十七文,因包了油纸称的,给您抹去两文钱。”

张硕笑道:“我们家住在桐城,孩子来考试,故而进城住几日,也住不了几日。倒是你们店里的卤肉味道好,我媳妇也爱吃,特地来买些回去。开疆,听到婶子说的数目了吗?掏两串钱,再数十五个大钱。”装铜钱的褡裢正挂在开疆颈中。

在开疆数钱的时候,先接了两串钱的金根媳妇一边清点数目,看看有没有□□混入,一边惊奇地道:“哟,这么说咱们还是一个县里的人,我们家大刘也是桐城的,刘家村,大哥是哪个村的?或者住在桐城里头?家里孩子来考试?是来参加府试的吧?瞧着大哥的年纪,孩子的岁数肯定不算大,小小年纪就能通过县试来参加府试,了不起!”

金根媳妇声音清脆,一席话就像玉珠落在瓷盘上,噼里啪啦让人应接不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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