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我欲乘风归去(1 / 2)
现在,唯一能让小苗暂时忘记世俗的,就只有天赐。实际上,在她心底某处,她把这个丑陋的东西当成世俗在嫌弃,而大多数时间,又把这小东西当成天国的抚慰。甚至,她觉得对天赐的疼爱,已经超过了对那个人的想念。或者,掩盖了想念。
母亲每天奔波在矿上,即使并不用那么忙碌,但她依然如此。而且,小苗懂得母亲为什么如此。
如果你问她何时懂了这些,小苗会很茫然,因为几个月前她还不懂。难道是来这里的路上,或者听到的最近一次争吵太恶心?她也说不清。
苗家的小楼对面,就是一户典型的镇东人家。同时,也是被恶语相向的重灾区。这里明面上是一间很大的杂货铺,与苗家隔壁的铺子貌似一样的买卖。
现在,小苗知道了,事情不是这样。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老板娘还能理解,但伙计很少也招展花枝地待客。另外,杂货铺没必要这么大,甚至都不需要伙计。
于是,两家杂货铺之间的争吵,根本就不是啥同行冤家的内容。有时候,小苗都想帮邻居骂上两句。可惜,自己的邻居很强,已经骂得很过瘾,有些叫听的人都觉得羞臊。
直到那一天夜里,她看见对面的女子被男人揪住头发痛殴,最后还丢下楼…….。原来,这个世界是这样的,怜香惜玉的人也不是满大街都是。而且,好像那个不要子不光丢脸,还挺可怜。不都是想过活下去吗?
女子看见别人的不幸,总是愿意感怀身世。这也是为什么,不幸的事可以轻易赚取她们的眼泪…….。
男人打女人,就应该拿去阉掉,或者强制去投胎。至少,阿呆这位爷是这样想的。
直到某日,他发现混球居然是公的之后,他就果断地改变了主意。
小蝶和混球是对冤家,一个自诩为智者,一个连自诩还没学会。本来这二者之间的争吵应该不存在才对,真正的智者怎会和白痴计较?可惜,事情就是如此地荒谬。混球喜欢待的地方,恰恰是小蝶的后花园。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于是,一切皆有可能。
每天,绿虫子被混球吞吐,是个经典保留曲目。但多么好玩的游戏,也是会腻的。十次不腻,一百次总归还是会腻。每到这个时候,混球就会目高于顶,对小蝶的咆哮置若罔闻。
这种毫无意义的对峙,最后就是妥协。不是混球无聊睡去,就是绿虫子洗洗先睡。
但,不幸的是,和谐的周期只有一个晚上。因为弱智的混球记性很差,第二天这家伙就会忘记他曾经腻歪过,并把吞吐小蝶当成是新游戏。
日子就这么又过了七天。
侵天山脉在此持续的走低,直到六月城外的老龙口,就会荡尽余势。同样是因为行走在其间,这种变化是不易察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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