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急救电话 6(1 / 2)
“哦,是吗!那么,就让这位张城管来告诉你,你们到底那里不合法!”这张扬脸上露出了一个十分欠扁的笑容来,阴森的说完。在他的身旁,一个矮胖矮胖,跟个冬瓜似地家伙站了出来,往哪儿这么一杵;活像潘长江二号。
“根据最新出来的管理法,这招牌要求必须简洁。而且,不能超过2.5米;你们这是影响市容,必须把招牌拆下来!”这厮的话说完,陈明忍不住真想暴起给他一个大嘴巴子。老子这网才新开的,你让我拆自己的招牌?有你这么做事儿的吗?
“这算是哪门子的管理法?我怎么不知道!”陈明强忍着怒气,隐忍着不敢发作。
“这是城市管理法,我们的法!”那城管指了指自己,那意思就是,老子就是法!老子代表的就是法。在天朝这个神奇的过度,一个小小的城管,都可以耀武扬威的;就因为,他们是一个官,他们是“被代表”的人物。
“老大,不能拆啊!这招牌才挂上去,我们的店面开张没多久;这又拆下来,是很不吉利的!”曾强勇等人,纷纷表示不能接受。一些四周的围观群众们,也在低声的窃窃私语;其实他们是站在陈明这一边的。
不说这大家都是一条街的,就是那些路人们,也看不惯这些所谓的当官的。尤其是城管,这更是大家心目中,恶心扒拉的“鼻涕屎”;看着他争锋相对的纠缠人家一家网,这些观众当然看不过去了。
当然了,再怎么看不过去;他们也是敢怒不敢言的那种。不是有句经典的话,一个连街头的小偷都不敢呵斥的民族,却有勇气高呼灭了小##日##本;
连活着同胞的苦痛都漠不关心,却有脸说不忘死去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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