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邂逅(1 / 2)
(终于如愿以偿冲上了推荐榜,平生第一次呀,有了第一次,第二次还远吗?第三更送到,继续求支持!)
今天是莫三娘的生日,故而陈剑臣回家吃晚饭——礼物他早就买好了,一根银簪子,制工不错,虽然不是巧匠出品,但也算精致。
如今陈剑臣的笔墨行情见涨,在雪泥斋的寄卖作者行列中已渐渐闯dang出了一些名气,每一幅作品都甚为抢手。
在其中,他的那一首《黄昏》居功甚伟,带来了不小的名气。
名利名利,名在利之前。尤其在天统王朝这般的政治制度之下,声名尤其重要。有了名头光环,往往能事半功倍。故而为了清誉名声,很多士大夫不惜一掷千金。
当然,笔墨抢手,也和陈剑臣本身的水平息息相关,他的字,经过长期持之以恒的练习,已渐入佳境,达到了一定的造诣。
他肯学,敢于创新,个人风格渐渐养成。
另外,陈剑臣每写一幅字,内容或为断章警言,或为诗词名句。不同一般人写笔墨,都按照四书圣贤书,抄上面的言语。
这一点,非常不同。
可以说,他卖的一半是自己的笔力,一半却是前人的才华。
两者相得益彰,风格凛然。因此就算价格高些,人们都喜欢购买,而不会选择那些平庸的笔墨。
笔墨的市场其实很大,很多家庭都会不时收购书法作品回去,或为附庸风雅,做装饰;或为礼物送人;或者认为有收藏价值,存留起来,等以后该作者出名了,就能高价卖出去。
陈剑臣笔墨行情好,那李掌柜自是区别对待,招呼得非常周到,一个劲地吹风,要他多写,最好一天写个十几幅来,就能赚得钵满盆满了。
不过陈剑臣哪里会听他的这番言论?
书法笔墨,属于艺术,不是抄书默写,不能量产。若是为了在短期谋取利益,粗制滥制,那就等于是杀鸡取卵,自毁前程了。
所以,他依然是按照自己的节奏而行,甚至更加严格要求,写出来自己觉得不满意的,一律撕掉,丢进纸篓里去。
君子当严于律己!
如此,他每三天差不多才能写出一副符合心意的书法来,拿到雪泥斋寄卖,久而久之,同样卖出不少银子。其中大部分都用以还债。虽然王复说不急着还,甚至暗示着根本不用还了。但陈剑臣坚决不受,交情归交情,数目要分明,有借有还,当分得清楚。
卖字还债后,陈剑臣现在身上所剩的钱财就比较寒酸了,为了买替母亲祝寿的这根簪子,几乎倾尽身上所有。但他一点都不心疼,与莫三娘为自己的付出,两者相比起来,这一根小小的簪子又算什么。
简直不值一提。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大概如斯。
夕阳正西落,陈剑臣脚步轻盈地走在街道上,走向街东头的新家。
在经过一处十字街道交叉口时,抬头见前面停着一顶雕花两人轿子,正停在一家布铺门口外。
陈剑臣无意中一瞥,恰好就见到一个少女从店铺里走出来。
少女身材高挑,衣衫飞扬,脸上全无脂粉,白净净一张脸蛋,眉如远黛,双眸流转,不是秋bo,胜似秋bo,jiaobo流慧,细柳生姿,正肆无忌惮地表现出一种能让人窒息的美丽来。
陈剑臣正感觉有些似曾相识,那少女却看见了他,忽而张口脆生生地喊:“陈剑臣,你怎么在这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