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荣耀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大调整(二)(1 / 2)
海军的情况就相对简单许多。内河舰队属于守备军,各海军舰队则属于常备军,内河舰队主要有长江第一、二、三舰队,各自负责武昌以西、安庆至武昌、镇江至安庆的防务,镇江以东江面则由驻崇明岛的海军第一海防舰队负责;黄河第一、第二舰队,各自负责东京以西和东京至淮安清江的河防,清江以东防务由驻海宁的海军第二海防舰队负责,此外还有海河河防舰队、辽河河防舰队,而渤海湾的防务则由驻金州的海军第三海防舰队负责。
海军还将编制成四个舰队,驻舟山昌国的第一舰队,负责北至耽罗岛,东至琉球,南至台湾海面的海防和制海权;驻威海的第二舰队,负责北至骨廆岛(库页岛),东至日本岛,南至耽罗岛海面的海防和制海权;驻香江的第三舰队,负责北至台湾岛,东至吕宋岛,南至南海的海防和制海权;第四舰队则驻马六甲,现在负责整个南海的战事。
此外还有驻昌国的第一海军陆战师,驻耽罗岛的胶州的第二海军陆战师。驻广州的第三海军陆战师,驻辽阳的第四海军陆战师,驻汉阳的第五海军陆战师,驻釜山的第六海军陆战师,驻台湾的第七海军陆战师,从钦州移驻到越陈海门镇的第八海军陆战师,共计八个海军陆战师,近十万余人。
整个海军包括守备舰队、常备舰队、海军陆战师只有四十万人,这是由于北伐和对北元战事的拖累,大明一直没有太多的钱财用于大规模的造舰,一级战列舰还只有“帝国荣耀”号和“大明万岁”号这两艘姊妹舰,大明海军的主力舰-三极战列舰也才造了六艘,平均一年一艘,倒是武装商船从明历元年开始造了六十艘,平均一年十艘,因为这船能迅速带来经济效益,而且是各商会下的订单,不用大明海军出钱。想来北边的战事已经基本结束,大明在未来一段时间应该要将重点放在海军建设上了。
由于在这次调整中,刘浩然将常备军、守备军全部明确职责,他们将只负责大明国防,不再参与国内治安维持等工作,只会在出现大的天灾、叛乱等重大事故时才会投入使用。
可是为了保障地方社会治安,刘浩然在这次调整提出新建巡防部队,即巡防营,以营为单位,上面有省巡防司和全国统一领导机构巡防总署。专门负责大明国内安全保卫任务以及防卫作战、抢险救灾等,如保卫省布政司以上官署、高级官员,重要的工厂或公共设施、重要的交通枢纽设施,重点区域或节假日、戒严期的武装巡逻,负责看管监狱、拘捕所,协助巡检司、都察御史官署、按察司、法务部调查局、计部、皇家银行等司法或重要财金部门进行拘捕、看押、解运等任务,处置暴乱、骚乱、严重刑事案件,以及边防巡逻等。
巡防营一般以队为驻守单位,驻守在县城附近,巡防营一般驻扎在府治,除了管理下署各巡防营分队之外,还有一支巡防队负责府治的治安任务。它按各省行政区域来划分省、府、县三极单位。
按照刘浩然的计划,准备编练四百个巡防营,也就是四十万,虽然还达不到每县一队,但是基本上可以覆盖大明大部分县,重要的工厂和设施。
巡防营接受内阁和枢密院双重领导,它的人员招募同陆军一样,由陆军部负责,实现和陆军一样的军衔,日常管理和训练由巡防总署向枢密院负责。由自己独立的军令署、军政署、军辎署,同时也接受枢密院的军政司、军令司和军辎司领导。但是巡防总署也接受内阁的调遣和指挥,各省、府、县的巡防司、巡防营也接受地方官府的调遣和指挥。
看到这里,在场的不少人在暗中猜测,这个新设的强权机构将会被划到哪个部去?十有八九是法务部,于是很多人都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法务部的老大-周祯。法务部已经权势熏天,再加上这么一个半军事化的机构,那还了得。
在这次大调整中,刘浩然确定了服役期限,所有大明男丁在满十八岁和县、府学毕业之后,都服兵役的义务,他们必须到当地的县尉官署报到,接受资格审查,一旦身体、“政治”审查合格,必须接受朝廷的征召,服从分配,加入到守备军或巡防营,而常备军按照惯例从守备军中三月新兵训练优秀者选调。
刘浩然提出,守备军和巡防营兵役期限是三年,常备军服役期限是五年,士官可以达到十年,他们叫退伍;军官如果在五十岁前没有升上将军,也必须退役;而将军则是终身制,就算六十岁退休依然保持军籍,朝廷继续养着。而逃除兵役将受到严惩,处五年劳役和一笔罚金。
前宋朝当兵不是什么好事,好男儿一般情况下不会去当兵,大明自刘浩然占据江南以来,军中将士们待遇极高。又恰逢驱逐鞑虏光复中华的时期,百姓们又踊跃参军,加上刘浩然提倡的各种荣誉和宣传,长时间默化下来,使得大明陆海军将士的社会地位急剧提高,已经排到司政官员、大学教授、学校教师、医生的后面了,比律师和工匠还要靠前。
但是刘浩然知道,随着太平时期带来,开始稳定生活的大明百姓可能不会很踊跃地加入军队,参与对外扩张战争中去,为了继续保持军人的吸引性,刘浩然在这次调整中提出一揽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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