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掉坑里(2 / 2)
吴晓松本来就是狮子大开口,这个条件水分很大,现在见两人求他,就故作很为难的样子道:“好吧,既然张总都开口了,那我回去跟集团争取一下,给你们让两个点,26%的扣点。这已是我能做出的最大让步了。”
张子明舒了一口气,他还真怕吴晓松咬死不松口,他现在急于开店打开局面,只要条件不是非常之苛刻他最终都会接受的。如果吴晓松真的不愿让步,他非但没有面子,而且也会答应吴晓松的条件。
他与赵华两人连声称谢,吴晓松对他们的谢意那是坦然受之。这个条件他完全不需要请示叶少峰,因为对甲方完全有利,叶少峰肯定会答应的。
张子明与赵华还没松一口气。吴晓松又道:“扣点可以让,但有几项费用是必须要收的。”
两人瞪圆了眼睛,难以置信的望着吴晓松,这真是没完没了了,你一会说了几个收费项了,怎么还有。
吴晓松道:“进场费3000元,这是一次性交费的;店庆费5000元/年,嗯员工培训费300元/月,水电表开户费500元......”
张子明与赵华心中已经飘起了一万个草泥马,今天真长见识了,商场的收费名目之多简直令人发指,这七七八八的加一起一年又要1万元没有了。他们却不知道,这才是冰山一角,跟百货商场打交道,因为是对方统收银,钱在对方手上抓着,每个月对回款时,如果你不逐条逐条的去对,你会发现钱莫名其妙的少了许多,你再去找商场时,他会给你一万个理由,什么幸运时段啦或是什么员工伙食补贴啦,总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它说不出的,并且这些个名词听的让你云里雾里,不解释半天,你都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玩意。
所以能跟百货商场合作并获利的基本都是强势的品牌,可以掌握话语权的品牌;另外一部分小品牌的进驻,盈利并非其主要目的,主要是想通过进驻商场从而提高品牌形象,对外宣传时跟顾客吹嘘:“你看,我这是商场品牌!”,显得要比街铺品牌高端、大气、上档次。
另外还有一点,吴晓松认为他们既然要在商场里开店理应知道的,他没提,那就是商场是需要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这个只要在商场做生意的都知道。但关键是张子明与赵华从没跟百货商场打过交道,你吴晓松不提,他们根本想不到。而“丽芙丝”总部也是个刚刚兴起的公司,对于一些省级代理商在下面的发展中遇到的一些细节问题也没有考虑的太过仔细。这样一来,“大明商贸”算是掉坑里了。
不为别的,增值税发票一般是占零售额的17%个点,这是什么概念,现在“大明商贸”与艺龙百货三店签订的合作条件,基本扣率26%加上什么广告费,积分返利,什么展柜费乱七八糟的,再算上店庆费与进场费的开支,按年销售额100万计算,已是被商场扣掉了30%,现在再减去17%的税点,这一下就去掉了47%。还有人员工资与物流费用加上装修分摊,这一算又要10%出去了,等于张子明在这里开店至少有57%的销售额都是给别人做的,那么他的毛利率才有多少呢,他的拿货价是吊牌价的2.6折,厂商给他的零售指导价是按6折出售,等于毛利率是56%,事实上这是理想化的算法,因为你不可能不做促销,你品牌也没有“雅熙”那样的知名度,你想出销售就只有以价格取胜,那么只能做5折甚至5折以下的活动,这样一算,毛利率平均只有50%左右了,也就是说张子明卖100万,还要亏7万块进去,这还没算剩余库存的损失。
很明显张子明与赵华心底没有这个概念,对于开店利润损益的评估他们很不专业,再加上信息不对称,压根不知道增值税发票的这17%扣点在这等着呢,这下就注定悲剧了,累死累活的做销售,到头来钱是别人的,泪水是自己的。
反观“雅熙”,在百货商场开柜,自然也是要提供增值税票,但林凡对此早已预见,在跟“雅熙”总部洽谈合作时已经定下来,与百货商场合作中所需的增值税发票有总公司提供,如此一来,“雅熙”在商场开柜反倒有很大的利润回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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