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一七七父子情深(1 / 2)
那案子还有没有人继续查,谁是幕后指使,肖文卿不知道。
七月夏末,夏风轻吹,肖文卿躺在花园湖边荫凉的柳树下观看碧绿的荷叶和粉红的莲花。整日闷在屋里休养,她腻了,每日午休之后便让人抬她到湖边风小的地方欣赏自然风光。
“汪汪,汪汪……”小牛犊那般大小的褐色狼犬甩动尾巴在不远处凶猛地追逐一名两岁幼童,追到后就扑上去。
站在幼童附近的三名家丁只是看着,没有人上前阻止。坐在柳树下乘凉的肖文卿和丫鬟仆妇们看着也不惊叫。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两岁孩童和那狼犬抱着滚在一起嬉闹,然后命令道,“将军,起来,站好。”
“汪汪。”那凶猛的狼犬立刻放开那孩童,脑袋顶着孩童,尾巴欢快地摇摆着。
两岁孩童翻身骑到狼犬身上,命令道:“将军,我们冲锋。”说着,他伏下身子双手抱住狼犬的脖子。
狼犬得令,嗷嗷叫了两声,精神抖擞地跑动起来。它越跑越快,骑在它背上的幼童只能紧紧抱住它的脖子。
“潇潇胆子越来越大了,居然骑在将军背上让将军驮着他跑。”肖文卿见着笑道。可惜他骑狗姿势不好看,不像是个大将军。
“将军果然如侯爷说的,凶猛有灵性,对主人忠诚。”云三娘道。到底出身不同,平民家的孩子玩草狗,侯府的孩子玩的是特殊的混血大狼狗。
威风凛凛的将军托着潇潇在湖边草坪上跑来跑去,当它就要从肖文卿等人身边跑过,骑(趴)在它背上的潇潇陡然命令道:“停下。”
经过养犬兵和小主人严格训练的将军立刻停了下来,朝着肖文卿欢快的嗷嗷叫——它知道这是小主人最亲密的人,小主人都要听她的命令。
潇潇放开手坐直了身子,神气活现地对母亲和母亲身边的丫鬟仆妇宣布道:“我是大将军,我会骑马了。”可惜水晶玛瑙家的弟弟妹妹和他自己的弟弟们都太小了,他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小兵兵。
春丽扑哧一笑,恭维道:“小侯爷确实是个大将军了。”
肖文卿莞尔道:“潇潇,等你的弟弟们长大,你才能做大将军。你想学骑马?等你再长大些让你爹教你。”今年三四月成亲的侍卫们,他们的妻子已经有怀上的了。等到孕妇生产,侯府会一下子成为京城同年龄段孩童最多的人家。再过几年,潇潇就可以做童子军里的大将军了。
玩得一身是汗的潇潇从将军背上下来,举起袖子擦脸,用力拍拍身上可能蹭到的狗毛,然后走到母亲身边道:“娘,弟弟们长得也太慢了。”到现在还是吃了睡睡了吃,不会陪他玩也不会说话。
众人顿时笑了起来,肖文卿好笑道:“潇潇,你也是这样慢慢长大的呀,你看你现在,连三尺都没有。”潇潇现在是一岁零九个月,到九月二十一才满两周岁。
潇潇骄傲地扬起头,道:“我虽然矮,但我很聪明,已经认识了一千多个字,会背三十多首文章诗词,会做算术题。”
丫鬟仆妇们立刻又夸赞他是小天才。对于这一点,看过侯府小侯爷的人都不能不承认他比普通孩子强太多。
肖文卿笑着摇头,“你们别老是夸他,把他夸得尾巴翘上天。潇潇,《尚书·大禹谟》上说:惟德动天,无远勿届,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你也学过这一段文,不可以忘记。”她说时,让一名丫鬟拿来一块湿毛巾。儿子的脸上一道白一道黑,好像小花猫。
“是,娘,我知道了。”潇潇说着,稚嫩的小脸上还是露出骄傲得意的笑容。弟弟们哪能和他比?他才是爹娘最聪明的儿子。
肖文卿拿着湿毛巾给儿子擦脸,柔声道:“你玩了很久,过来这边坐下歇息,喝点水吃点水果。”
春丽立刻端来了放凉的水给潇潇,赵奶娘将切成小片的西瓜端到潇潇面前。潇潇喝过水之后立刻将自己的西瓜分几块给将军,主宠一起吃水果。
花园里众人开心的说笑着,一名仆妇兴冲冲地过来,躬身行礼道:“夫人,夫人,侯爷回来了。”
众人顿时大喜,肖文卿立刻问道:“侯爷他可安好?”
那仆妇回答道:“侯爷很好,已经去鸿云院了,说要沐浴更衣之后才过来这边。”侯府湖边建有三座水轩,这边的观月轩风景独好,夫人便带着公子们搬到这边来避暑。
“爹回来了。”潇潇兴奋地迅速骑到将军背上,叫道,“将军,鸿云居。”将军很聪明,听到地名就知道往哪里跑。
“汪汪,汪汪……”将军得令,驮着小主人飞快地往直前居住的地方跑。
这孩子,好久不见父亲了,想念他呢。
肖文卿望着,懒洋洋地继续躺在藤制躺椅上乘凉。夏日炎炎,剿匪之后赶回来的宇轩肯定很邋遢,否则他会询问下人之后直接到她和孩子这边来。剿匪期间宇轩肯定不修边幅,譬如满脸胡子,三个月不见,潇潇还认得出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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