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凡间篇】相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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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_76408凡间界四季较为分明,暮秋一过,枝头叶子几乎没了踪影,又过了半个多月,雪就下来了。此处景致甚好,莲台画阁,曲径通幽,天方放晴,地下还铺着一层积雪,昔日的清池结了冰,反射着莹莹白光。

池边立了两人,一人披着镶云流墨的暗紫裘衣,底下露出浅蓝衣衫的一角,双手捧着个金色小炉子,另一人只黑袍裹身,似乎并不觉冷。

“也就是说,你们谷主又要我去欺负人了?”手指轻敲着热气腾腾的炉子,笑道。

“谷主睚眦必报,暝殿勾魂使既然招惹到了就必定会付出代价,”顿了顿又补充道,“很惨烈那种。”

“好好一个凡间界都被搅成一锅粥,我如今在修士面前也和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差不多,万一真把勾魂使的人逼出来了……”男人又笑笑,“又被抓去放血怎么办?”

黑袍人沉默了一会开口,声音还是淡淡的,“凡间界的事他们不敢摆在明面上做,他们会借凡人之手,但不会自己动手,毕竟这是谁也不敢违背的定制,上次的事不会发生了。”上次的事,我会让他们百倍以偿的。

男人把手背贴在金炉上,将白纱遮住的眼转到不远处一株红梅的方向,“我本也就要去晋国那边。勾魂使的人在卫。”

黑袍人略略一惊,“你怎么知道?”他们目前只知道勾魂使在凡间界有人,但具体地方还没细查。

“猜的。”男人随意吐出两个字。黑袍人顿生无奈,突然又想起什么道:“还有,你要注意原州,那里不对劲,可以打探情况,但千万不要涉险。”最后一句明显带有警告的意味。

男人不置可否地扬了扬唇角,“一凉,替我给你们谷主传句话,钥匙换秘法,愿不愿意。”

一凉侧头看了他的侧脸一眼,应了下来。又将视线移到他手里精致的小炉子上,问道:“等这事完了你去谷里,我想你在冬天应该不会好过,谷里有春夏之地,可以去那修养。”这人被关在九重牢里十多年,寒气早已浸体,而且体内还有至阴至邪之物——摄魂印,丹田被毁如今只是一介凡人,可以想象,他在冬日要忍受怎样一番折磨。

“无碍,真的折磨在初一十五。”

一凉注意到他脑后扬落不定的白纱,“白术,我发现你好像变了。”

“怎么说?”

“更好看了。”

“……”翁白术唇角的笑容僵了一瞬。

不可否认,翁白术这天赐的脸蛋就算缠了白纱也有另一番风味。但一凉想的并非这个,将人救出来的时候他就发现了翁白术变了。以前的翁白术心绪不稳、性情不稳,连作为一名“正常人”都不稳,说明白点就是长歪了,人格不全。就好像太久被囚禁在某个空间里,后来终于能出来了,可又被自己绊住。再一针见血的说那就是不敢正视自己,优柔寡断,畏首畏尾,但那个时候他还有感情,有牵绊,纵然这些情感都是他给自己套上的枷锁。而如今的翁白术就像即将收入剑匣的宝剑,半露锋芒,够锋利也够惑人,这是一种绝佳的状态,更重要的是他似乎毫无牵绊,因为他无所畏惧。

雪地上多出一团金色会很显眼,一凉就见一个金色团子从假山后滚过来,细细一看才发现是两只猫,一白一金,抱着滚在一起,又抓又咬。然后当初在翁白术前上演的那幕再次上演。

一凉看着金色毛团获胜后跳到白猫身上打滚蹦哒,然后舔舔爪子不时挠拍它的脸一把,把白猫欺负得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那嚣张那嘚瑟简直绝了……

金色小毛团欺负完后,从翁白术身后窜上来,三下两下爬上他的肩膀,抖了抖毛蹲下去,眯起眼来舔爪子。

“这是你养的?”一凉有点惊异,翁白术还会养小动物?

翁白术点点头,松开抱着炉子的手想要去挠小毛团下颚,却被毛团一爪子挠过去,手背上立马多了三条血迹,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不过他也不在意,只收回手,淡淡道:“它得宠,但普通的宠只会换来这样的后果。”

一凉总觉得这话说的意味深长,却又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不过……这猫怎么和某人有诡异的相似感?

次日,有“武林盟主”之冠武融前来请翁白术一同晋国,这武融也是月谷的人。翁白术如今算一名江湖人,上有武林盟主压着,下有一帮小弟驱使。江湖人送外号——黑剑公子。黑指他是瞎子,剑指他剑术一绝,公子则指他皮囊好。

秦修一行人抵达凡间界后便立即赶去决月最后与他们联系的地方。意料之中的,过了两个月早已人去楼空,想要在硕大凡间界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众人如无头苍蝇乱撞一通,也未找到蛛丝马迹。

沐子云跟着秦修是为了翁白术,而如今来到人界也不见自家师弟的影子,终于明白秦修带他找翁白术只是一个骗局,但心中还是有那么一丝希望,便前去问秦修。

秦修找不到决月,整个人正烦躁,这听到沐子云的话正要一泄多日来的怒火,脑里却突有银光闪过,“翁白术?!”

按原著时间线来推,此时正是释暮月坐上少主之位的时候,而在释暮月成为少主之前早与翁白术交好,虽然剧情变了,但大体还是会按原著发展。要找释暮月可以先找翁白术,而要找到翁白术可以去晋国和君六竹打听,他完全相信翁白术出来后第一个联系的就是君六竹。

六竹兄,抱歉咯。

秦修豁然开朗,一拍桌带着众人立即赶往晋国,但修士在凡间界受诸多规矩限制,可以用术法,但绝对不能让凡人看出他们的不同,为了避免麻烦,秦二爷只能带着他们他们骑马。

这个时候有一帮分散人界各处的土豪富二代“小弟”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一路畅通无阻,沿途都有人接应。连日连夜赶路,马都跑晕了几匹,但身为元婴期的修士,这些完全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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