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莫忘(1 / 2)
白素贞动也不动,只是微笑着伸出一只素手,挡住。
许仙攻势如江涌,气势磅礴,绵绵不绝。白素贞那一只素手却如最坚固的大坝,截断了所有的水流。若是许仙用上加上追星剑、金身、符箓这些东西的话,还能同她过上几招,那只凭肉身的力量实在是相差太多了。
但在这过程中,许仙却感觉自己的筋骨完全舒展开来,浑身上下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然而最重要的是,他并没有在这股战意的刺激下迷失本姓,没有让身体控制了精神。只因那个对自己盈盈微笑的她,让自己保持着一线清醒。
在战斗之中,许仙感觉躯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在欢呼雀跃着,仿佛在高兴自己得到了足够使用。原本还不能完美的融入躯体之中的功德之力,在剧烈的运动中,真正的融入,然而被许仙一点点掌握,成为自己的力量。
许仙星宿海法门“修神不修身”的缺憾,在这一刻得到了根本上的弥补,不再同于金身那种“治标不治本”的弥补方法。而且肉身的修炼并不会特别占用他的时间精力,反而可以说是顺手为之。
许仙对于金身的修炼并不会受到影响,特别是看到了法源那巨大的金身,所使用的种种不可思议的法器。更是令他心动不已,他现在除了追星剑这一武器之外,实在没有别的拿得出手的东西。
在不知不觉间,许仙也开始有了一套完整的修行之道,那就是“内聚星辰,中修法躯,外凝金身!”他有一种预感,若真能将这三样东西完美的结合起来,所产生的效果绝非一加一那么简单。到那时候,就可以保护眼前的她,与远在他方的她们。
修成“地仙”,就是他的第一个目标。一旦成为地仙,就真正脱出了“人”的范畴。
许仙终于筋疲力尽,躺倒在水面上,望着秋季高而远的天空,随着波浪起伏,长发散开漂流在水面上,像是黑色的水草。而后看见白色的裙影,与她微笑的脸颊,弯腰伸出素手,笑道:“快回去换换衣服吧!而且,头发也要剪了。”
许仙笑了笑,握住那只手。
但是,许仙已经没有衣服可换了,因为今天的修炼,身高增加了不少,所有衣服都变得不合适了。白素贞接着烛火,为他改好一套衣服,令他换上。
许仙换好衣服,对着镜子一照,不禁有些惊讶,这还是我吗?被月灵之力洗涤后的面目多了几分俊逸,一双黑如点漆的眸子却带着星辰般的亮光。
身材高大了许多,也强健了许多,将一袭长衫撑起来,现出十分的气度,却没有一点肌肉虬结的感觉。极长的长发随意披散着,还带着竹林隐士的潇洒。
文弱的书生气中,还有“文”留下,“弱”却不翼而飞,文雅中更带着伟岸。再配着他穿越,修炼而得的独特气质,在不知不觉间,远离了“平凡”二字。正如敖乾所说,只要努力进取,蛇可以成龙,乌鸦可做金乌,牛可以为麒麟,野鸡也可成凤凰。这就是许仙所要走的道路。
许仙转过身来,展开长臂,问白素贞道:“如何?”
白素贞眼中一亮,道:“很好啊!”从最初的相逢,到如今的相恋,她一点点见证了他的变化,不断的为他的前进感到欣喜与惊诧,是因为前世是东岳大帝的缘故吗?不,不是的,这是他不断努力的结果。
许仙也觉得满意,这样更配得上她们吧!上前几步,却又发现,变高果然是有好处的。原本他就不低,但奈何身边的女子无一不是身材高挑,白素贞、小青也就不说了,妖修而成都只比许仙低那么一点点。潘玉青鸾都是北人,又自幼习武,也是没得说。云嫣、小倩更是天生的舞者身材。许仙也只能在敖璃面前显摆显摆了,但如今这么一高,可就拉开了距离。
晚饭后,白素贞又为许仙修剪了长发,许仙在书桌前做最后的耕读,白素贞就坐在后面,默默改着衣服,陪着他。不时抬头望一眼他的背影,又微笑着低下头去。
忽然传来一阵扑扇翅膀的声音,金雕收拢翅膀落在窗台上,这些曰子,它身上的金羽更多,也更加强健,有时一夜之间就能来往苏杭之间数次,让许仙同杭州的通信变得极为方便快捷。但金雕此刻却显出疲惫的样子,羽色也黯淡了些。
白素贞望了一眼,若有所悟,咬了咬下唇,就又低下头缝补起来。
许仙连忙拿下金鹰爪上信筒,从中掏出一张信笺来,打开一看,蝇头小楷,个个端秀,许仙一眼便瞧出,这是潘玉亲笔所书。
这金雕正是从京城飞回来了,许仙将要大婚,怎能不先知会潘玉一声,虽然去信时已经是婉转笔意,但低头看时,还是心中惴惴,颇有愧意。然而看时,却又愣住。上面无有其他,唯有一阕词章,却正是当曰在画舫之中,万众瞩目之下,握着她的手,写下的那篇《九张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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