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刘繇去豫章(1 / 2)
孙策看着迎面而来的太史慈,战意凛然,穿越以来这么久,这次终于可以战的酣畅淋漓了吧!
只见太史慈手中大戟翻滚着劈向孙策,孙策手中九曲霸王枪毫不避让,迎之而上。“砰”的一声巨响,两支长兵碰撞在一起,蹦出点点火星。
孙策顿时感到了一股丝毫不逊色于己的大力,大笑着说道:“来得好!”
然后又是一枪,这一枪速度极快,两侧观战的众人中很少有人能看到这一枪的轨迹,满打满算,也就周泰和凌统能够隐约看清,若是徐盛在此应该也能看的分明。
然而其余众将,只能看到两人眼花缭乱的交战场景,或者听到时不时的武器撞击声,还有孙策或者太史慈兴奋的大喊声。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太史慈和孙策都已明白,两人身手相差仿佛。如果说真的要比谁武功更强的话,那么应该是孙策要比太史慈多了一世的杀人经验。
有时候,成功并不是因为你比对手的实力强,而只是因为你比他有经验。
或者说,经验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枪法讲究轻盈和速度,然而孙策手中的九曲霸王枪不仅仅在乎速度,同样在乎的还有力量。
孙策力大且枪法精妙,速度极快。
原本枪不应该算作重兵器,但是在孙策的手中,九曲霸王枪成了一把重兵器。
时而在太史慈面前展现出力量的一面,时而又在太史慈面前展示出轻盈灵动的速度。
太史慈武艺虽高,力量也不差,但是在速度方面却要略逊一筹,因为大戟是一种重兵器,比枪要多出两个月牙刃,戟法挥砍劈刺总要比孙策手中的九曲霸王枪慢上一些。
孙策前世作为有着丰富经验的王牌特工,对于战场时机的把握要比太史慈强上一些,他自然看得出两人交战的节奏已经被自己带了起来。
原本在《三国演义》中,太史慈和孙策的武艺是不分上下的,两人交战,从马上厮打到地上,战袍也撕得粉碎。最后孙策抢走了太史慈的手戟,太史慈抢走了孙策的兜鍪。
如今这样的场景当然不会再现,毕竟孙策的武艺要比历史中的孙策高出了一些。
而恰恰就是这一些,决定了两人的胜败。
只见孙策这一枪速度极快,枪势如龙,带起寒意阵阵。
反观太史慈,交战上百回合之后,他的速度早已经跟不上,这下根本来不及阻挡。
“罢了罢了,这条命就当是赔给刘繇吧!”太史慈心中暗暗想到。
却不料那一枪并没有戳进他的喉咙,而是在距离他喉咙一公分的地方停了下来。
就是这么一下,太史慈也能感到皮肤上传来的一阵火辣辣的生疼,他明白,孙策无意杀自己,自己只不过是被枪势所伤。
“可愿意跟随于我?”孙策沉声说道,似乎太史慈胆敢说一个不字,那枪尖就要插入太史慈的喉咙里。
太史慈是个人才,若是不能为己所用,自然不能留情,必须干掉。
历史总是具有强大的惯性,太史慈轻轻一笑,扔下了手中的大戟。
孙策见之,也是哈哈大笑,手中的九曲霸王枪轻轻一插,便已经插在了地面上。
只见太史慈跳下战马,看着身后的数百先登勇士,大声说道:“尔等可愿跟我追随讨逆将军?”
那数百先登早已被太史慈所折服,自然是生里来死里去,只见他们纷纷高声道:“吾等愿意追随讨逆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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