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新法之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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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底的洛阳,气温已经转凉,秋风渐起,落叶萧萧,正如这两百年的大魏,虽然景色依旧华美,却总让人忍不住觉得有些萧索之意

洛阳城北的王公区,最近一段日子格外忙碌来来往往的人,似乎比以前更多了这些人有一个以前很少见的去处:云国公府

云国公云岚不久前被拜为太尉,开始在朝廷中枢挂名太尉乃是三公之一,地位很高,但云铮兼任此职则很有些说头

太尉始于秦朝时期,秦王嬴政登基后改设三公九卿三公即为丞相,御史大夫,及太尉,分别为辅政,监察及治军领兵但秦朝并没有设置太尉的具体人选,也就是形同虚设原因在于秦当时为中央集权制,军政经合为始皇帝一体,所以若将兵权拱手送于他人之手,秦王嬴政的统治会收到严重威胁太尉之名最早见于《吕氏春秋》

到西汉时期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吏的名称基本沿用了秦朝的制度但与秦朝不同的是,在皇帝之下设立了三套平行的官僚体系,分别为丞相率领的外朝官、大将军率领的内朝官、以及处理皇帝与皇族私人事务的宫廷官其中外朝官为西汉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权力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人分掌,其下分设九卿、列卿等但由于官制名目甚多也有一定的分权目的,所以太尉的实权性时时不定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乃是汉朝的最高武职,不常置不设置太尉时,则以太尉职归丞相相当于后世的军委主席

东汉时期,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尉管军事,司徒管民政,司空管监察,分别开府,置僚佐但东汉实权已转移到尚书台,太尉实为丞相,与西汉早期掌武事的太尉名同而实异可见于古代,带兵打仗的任务并不好当,或立或废并不取决于均是修养水平的高低,而是政治决策与改革的出头鸟,治国则先治军太尉作为最高武职,除了评定全国武官的功绩高下、以为升降的依据外,就是作为皇帝的最高军事顾问汉朝军队由各将军、校尉统领,太尉不能直接指挥军队例如周勃平定诸吕之乱时,身为太尉,却不能进入上将军吕产所指挥的北军,只得诈称帝命方进入北军营地并取得指挥权魏晋南北朝:按三国曹操废三公制,自任丞相其子曹丕即位时短暂恢复,拜贾诩为太尉后又撤销

自隋起,撤销府与僚佐,太尉便成为赏授功臣的赠官而后大魏开国,边镇大帅军权渐重,皇室为免军权再遭削弱,太尉更是不常置

云岚这个太尉,理论上应该也是负责“全国军队”的,但很显然,除了北疆军,其他任何部队他都不能调动这个职务给他,完全就是个虚衔,不过是因为作为武将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继续升任的官职了,只能是太尉

但云太尉这个职务虽虚,可“云山帅”三个字的威力大家都是清楚的,不论变法派还是保守派都知道云岚在大魏的分量变法派自知没有机会取得云岚的支持,云岚一到任就引起他们的极大关注,生怕这位手握雄兵的大帅不计后果的反对新法而保守派则正好相反,云岚一到洛阳,云国公府立即便是门庭若市整天都有保守派官员前来拜访,尤其让云岚感慨地是,前来拜访的保守派官员并非都是名门出身,许多寒门出身的官员也加入到了保守派这让云岚觉得儿子云铮的话很有道理:新法失败,乃是必然秋临江可为一地郡守,不可为大国宰相

为此云铮曾将秋临江的新法一一拿来为父亲分析,所有这些看起来很美的新法新政,在云铮的驳斥下几乎体无完肤

秋临江改革的直接目的是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云铮的分析是:这样一种改革,说得好听叫理财,说得不好听就只能叫聚敛粑粑没做大,财富不藏于国,即藏于民国库里的钱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钱就少了变法还没半年,洛阳新建的三十二座内殿库房堆满绢缎,只好再造库房但这些财富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吗?显然不是正如前左相沈城上疏所言:“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尤其令云岚记忆犹新的,还属青苗法所谓青苗法,是把以往为备荒而设的常平仓、广惠仓的钱谷作为本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哄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加息20%,随夏秋两税纳官实行青苗法的目的,在于使农民在青黄不接时免受兼并势力的高利贷盘剥,并使官府获得一大笔“青苗息钱”的收入

但云铮很轻易就将此法驳斥,并且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云岚发现儿子的看法极为正确青苗法首先利息并不低秋临江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这其实已经很高了,而各地还要加码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什么呢?春季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结果,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低息贷款,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而且,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譬如江浙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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