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我自山间遇怪人,一怪胜一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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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户的存在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直面城池的卑鄙。

----------------------------------------------------------------李唯手札

马庆和小九对视了一眼,心里共同升起一个念头:野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世间的生活总是苦得多,乐得少。城墙里的生活再安逸,也有很多人横死;城外的环境多凶险,也不乏人甘愿在此艰难求活。而在城外生存的人,往往被称为野户。野户的组成,较之城内,倒还简单些:他们大都修行,但所学芜杂,往往自有传承,与正统的祆教没有瓜葛,甚至颇有相悖之处,所以即便有本领入城,却更愿意放浪形骸,自逐于荒山野岭里。当年墨城屠妖之时,就因野户不愿归化而大打出手过。死在野户的红衣里也不在少数,所以在这老林子里撞到野户,马庆也弄不清对方是敌是友。

小九想得却简单的多。

这小子好帅啊。

男人肤浅的时候看胸,女人肤浅的时候看脸。有一张帅脸,刷脸就能进去女人的心坎儿里,这个节骨眼上,小九肤浅的很。

马庆阴晴不定,小九迷迷瞪瞪,而怪男人却像块石头一样。

可怪人左手往前一送,递出一个水汪汪的苹果来,马庆和小九眼睛同时都亮了起来。看来男人女人最肤浅的时候还是肚饿的时候。

怪人咿咿呀呀很想说话,但吐字很慢,很多字音也发不出来,一句话能掰成十几片儿。不过看在苹果的面子上马庆也就忍了,但也只能听出几个字:慢...果...有...走。

接着他在前方招招手,马庆和小九居然就真的跟着去了。

诶!我说拿糖果骗小孩儿都没这么容易吧。

不过怪人也的确没什么恶意,而是把他们安顿在了一个小峡谷的茅屋里。茅屋简陋,却很温馨,家具床铺一应俱全,被子上还绣着精致的图案,若说这是青江里一户农家也分毫不差。非得说区别的话,就只是屋里少了炉灶厨具,只有一个小小的方桌上面摆着瓜果作为充饥之物。屋前屋后还有几户邻居,都是一样的异乎寻常的美和死板,也如怪人一样的热情,轮番来迎。十几口人一下就把小茅屋挤得满满的,一个个都非常想搭上几句话,却怎么都不能把舌头捋直咯,只能咿咿呀呀地吐字。

马庆吃人嘴软,也耐住性子和他们交谈。

这些人似乎都是昼伏夜出,不一会儿就都哈欠连连,匆匆走了,而方桌经留下了满满一摞的水果。连那之前的怪人也要走,把小茅屋让与小九马庆。他俩过意不去,就留下了他。怪人强打精神陪着两人说话,明明困得眼皮都睁不开了,却还是在椅子里枯坐着不肯休息,有一句没一句的回答着客人的疑问。怪人虽然面部肌肉跟死绝了一样一脸冷漠,可回答问题却格外真诚、仔细。常说“交浅言深,君子所戒”,他们却不然,要不是口条不顺,能把祖宗坟里埋的事儿都刨出来讲给你听。

一番交流下来,马庆和小九这才了解到,这几户人家均以龟丘为姓,没有名字。大概是因为他们与世隔绝,十几个人里取名也没有意义。而这家主人排行十一,理论上讲,非得有名字的话他就叫龟丘十一。他们的先祖自称自“南荒”而来,旅居中原各地。他们这一支在乳虎林里已经呆了上百年了。南荒究竟是什么个地方,年代久远,他们也说不太清楚,只记得一些古曲中记载这百年的迁徙中要跨过极高的山,淌极深的水。马庆本来还不好意思问这几户人家的防身之术,一听十一这么坦白直爽,就冒昧地问了。十一丝毫不介意,解释道他们会“避水法”,只要备上足够的瓜果,沉在水低藏个十几日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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