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刘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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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农村人士,长相一般,没有帅到一塌糊涂、也没有丑到连出门的勇气也没有。
初中毕业后随着表哥来到贵竹,一开始是进服装厂做普工,可里面上班时间太长刘洪受不了主动辞职。之后又进了几个厂,可几份工作他要不是嫌累就是嫌上班时间太长、或者就是公司的管理太严格,做了没多久刘洪都是毫无例外的选择了离开。
最后刘洪干脆不进厂了,开始在外面飘荡,认识了几个朋友。因为没有工作,身上的钱很快花光,在几个‘好朋友’的建议下,他开始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这样的舒适生活持续了三年,刘洪很是喜欢。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一次意外,刘洪被失主逮个现行,不但人被打得半死,还被送到了警察局。
刘洪一没关系二没背景三没逆天的运气,只好进了铁笼子,吃起了国家饭。可人倒霉的时候连喝水都塞牙缝,刘洪是以小偷的身份进去的,这在里面不招人待见的程度仅次于强奸犯。结果自然不言而喻,身材瘦小的他成了那些打架进来的免费沙包。
小学时候老师就教我们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道理。几年下来,刘洪抗打击的能力那是刷刷的往上升,人也比以前壮实了多倍。
三年后刘洪离开警察局,这次他学乖了,决定金盆洗手、好好做人。可等他好不容易进了厂,坚持了一个多月,骨子里好吃懒做的天性又开始冒了出来,他没有毅力去克服,最后再次辞职走人。
离开厂门以后,刘洪没有再继续找轻松的活做,而是选择混社会。这次他学聪明了,不再去偷东西,那样风险太大了。
在监狱的时候刘洪认识了一个收学生保护费的,两人半斤八两,在里面的遭遇当得上难兄难弟这四个字。刘洪经常听他讲一些以前的辉煌事迹,听多了就开始反思,觉得当初的自己还是太傻。如果自己当时选择他这样一份有前途的职业,凭自己的智商,是不可能被抓进来的。
所以刘洪这次不偷了,虽然他自认为跑路的本事和以前相比提高了不少,但他还是决定不再冒险。刘洪觉得自己应该找一份风险小的职业,而收保护费就是目前他的世界中最理想的选择。
当然,刘洪认为自己比晚他进去半年的朱力聪明多了,学生是祖国的花朵,他是不敢祸害的,朱力到现在还在里面就是明证。
刘洪决定把目标放在打工族上:一是出来打工的大多数没啥背景;二是出来打工的在外地没啥熟人;三是打工的都有点小钱,而且为了能继续工作,一般都愿意花钱消灾。刘洪也不贪心,每次最多也就开口收一百来块。
事实证明刘洪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一年下来,刘洪作案三十余起,成功率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即使判断偶尔出错,遇到扮猪吃虎的猛人,最多也就是被毒打一顿,可挨打的本事他早就练到了宗师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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