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2章 不堪一击(2 / 2)

加入书签

他没有看错,这人果然不是一个普通的流浪商人。

一个商人做不到这样果断娴熟地杀人,更不可能见了血时,露出这样暴戾十足的神情。

不错,费英伦是个海盗。

为了避免暴露身份,他本可以找个角落缩起来,但他不能那么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使他无法适应这种思维,哪怕是寄人船上的时候。

与敌人遭遇时,绝对不可以转身逃跑,这是他从小就知道的信条,并已深深沁入他的骨髓。

逃跑是可以的,在他们西方,如果指挥官下令之前你转身逃跑、你跳海避战,对方绝不会追杀你,追杀一个已经无害的逃兵是不光彩的行为,丝毫不能增加对方的荣誉,反而是一种耻辱。但你一旦逃了,你将被所有的同伴抛弃,就算是你的家人,从此都会漠视你的存在。

逃兵的生与死将没有什么两样,活着所到之处迎来的只有嘲讽和鄙视,所以他多年来的海盗生涯,使他形成了一种作战本能:见到敌人,立即冲上去!

费英伦本来就是一支海盗队伍的船长,因为拒绝一股强大海盗的收编,所以跑到遥远的东方来讨生活。

费英伦的海盗队伍力量比较小,他本以为到了东方能够如鱼得水,结果到了这里才知道东方的海盗远比他们那儿的海盗力量更加庞大,来到遥远的东方,没有立足根本,他只得选择了同最强大的一股海盗合作,这支东方海盗自然就是陈祖义。

同陈祖义接触的时候,东西方不同的文化理念,使得东西方海盗的理念也发生了很大的碰撞。

在西方的海盗船上,船长并不拥有生杀予夺的独裁大权,他只在战斗时才有绝对的指挥权,其它事情一概所有同伙公议表决,比如要到东方来碰碰运气,就是全体海盗投票表决,他是不可能自己独断专行的,见识了陈祖义皇帝般的威风之后,他倒是很羡慕陈祖义的无上权力。

在他那边,就连食物都是统一配给的,抢到的财物要按人头均分,船长只能多拿一份,可是人家陈祖义,漏漏指缝赏赐给手下一点儿,手下都要感激涕零了,这样的区别,没法比呀。不过,东方海盗的一些行为,也让他很看不惯。

比如,西方海盗从不挂什么海盗旗,挂着海盗旗让商船早早看见,望风而逃,再费力地去追赶么?愚蠢!可东方海盗似乎也讲究师出有名,一出海就挂着很拉风的海盗旗子,这一点费英伦很不适应。

另一方面,西方海盗不允许在船上赌博、偷盗、斗殴,奸淫妇女的行为更是绝不允许,违者处死,对船员的约束如同军人,而陈祖义的海盗团体生冷不忌,渐渐把他的船员也带坏了,而他本就不能拥有绝对的统治权,这一下更难管理船员,叫他很是头疼。

偏偏这时,陈祖义又打起了他的主意,那时陈祖义已准备投奔渤林邦,不需要依附于他的那些小型海盗团体了,他以为费英伦从遥远的西方一路抢掠而来,一定积攒了很多钱,想在卸磨杀驴的同时赚上一把,就对费英伦动了手。

天可怜见,西方海盗根本没有东方人那种积蓄的好习惯,他们根本不会积攒什么财宝,然后藏在什么“金银岛”上。海盗过的是朝不保夕的亡命生涯,手里只要有点钱,就酗酒、嫖妓,恨不得当天就花光了,藏宝攒钱?他们怎么肯干这种愚蠢的事情。

结果,陈祖义固然大失所望,费英伦也失去了他的船和船员,侥幸余生的他,根本不敢奢望能有向强大如陈祖义这样的海盗王报仇的机会,他只想回到自己的故乡去,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日子不好过呀。

正因为他吃过黑吃黑的亏,深知陈祖义的为人,所以才担心陈祖义有诈,可他又担心暴露自己的身份,被这些东方帝国的官兵把他绞死,如今眼见双方未打照面便大打出手,自己暴露身份的可能大大降低,他还不趁机发泄一下心中的愤怒么?

板斧在费英伦的手中挥舞着,肆意地收割着生命,好不快意,费英伦发出疯狂的狞笑……

当陈祖义派在港湾外面,以打渔小船身份为掩护的警哨看到大明舰队驶进港湾的时候,便匆匆赶去通知留在外海等候封堵出口的十艘战舰,这些战舰匆匆忙忙赶来时,他们只看到海面上飘浮着许多破烂的木头碎片,还有许多浮尸,港湾里还有几处没有燃尽的破船,依旧支愣八翘地矗在海面上燃烧着。

港湾深处,则静静地停泊着无数舰船,上面都扬着大明的旗帜,岸上也没有刀光剑影的场面,远远的似乎有一些人正在搬运着尸体……

短短时间,尘埃落定,试图打劫大明舰队的陈祖义甚至没有等到他安排在外的伏兵赶来,就已冰消瓦解、一溃千里。

领头的海盗首领倒抽一口冷气,急急命令:“快快转舵,去南港找施进卿,一齐逃了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