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爱与勇气 第一章 爱与勇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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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书。

亲爱的朋友们,就如你们所见,这是一本才刚刚开始写、甚至连名字都还没有的书。

著书立说,应该是每一个贵族的终极梦想之一,当然,对于法师来说,这种需求并不迫切,因为我们有很多笔记,最终都会整理成书籍。

所以,写出这本书的直接动力来自于法拉和米琳达,她们认为,必须赋予我们的游历某种特质,然后将这一路上发生的点点滴滴都记录下来,让它不仅仅能够被我们回忆,也能点亮更多“迷惘的心灵”----其实我并不认为由一个新嫩大师、一位逃家公主、一只菜鸟剑士构成的奇怪组合的冒险生活有任何代表性,恐怕很长时间以内,都不会再有这样一支队伍堂而皇之地游历大陆,可是她们振振有辞地说,正式因为特殊才更有必要尽心记录,所以我只能暂且放下我的信仰论和魔法理论,每天记日记。

啊,必须得说明的是,这些文字并不是日记的一部分,而是序言的一部分。

整篇序言会由三部分组成,每个人负责一段,我不知道她们写了什么----估计很可能是同我一样的满篇废话。为一本连主题和名字都还没有的书写序,难为她们想得出来。我忽然觉得,就像这个开头一样,这趟旅行一定会很诡异。

谢天谢地,终于差不多写够字数了,那么就此打住,亲爱的朋友们,祝你们阅读愉快。

新历209年2月27日,微风,晴。

今天是我们旅行开始的第一天。天气很好,霍克郡比蒙巴要冷一些,可是我发现法拉的额角已经渗出了汗迹。

两位女士显得很兴奋,她们对我说:冒险的感觉太棒了!

我回过头去,看看不远处巍峨高大的城墙,以及路上来来往往地行人马车。完全无语了。

话说,在这种野炊郊游都嫌太近的地方,她们究竟是怎么感受到冒险的气氛的?

继续前进。

跨下的毛驴跑得很欢。但是我和法拉她们的距离还是在不短拉远,虽然她们地坐骑也只是拉车的劣马。

别问我为什么管这种生物叫毛驴,我只是觉得,这种身高只有角马一半的生物实在当不起“矮马”地称呼,所以,姑且就叫它毛驴吧。

说到坐骑。这实在是一个大失误。

昨天。在找到一家中等档次的旅馆住下以后,我们发现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我们没钱。

我携带了大量的施法材料、魔法物品以及魔晶,可是荷包里却装满了铜子和银币,这点钱勉强只够我们吃两顿好的,所以当我翻遍了阿尔法送给我的背包却没能找到一个铜子时,我决定吃一般地。

我望向米琳达。她苦着脸冲我使劲摇头。我心想:算了吧,她被我骗出来时只披了一件斗篷,打扮得蛮平民地她甚至连首饰都没有戴,从她那里,显然找不到钱。

于是我和米琳达一同希冀地望向法拉。法拉的表情很坦然、很镇定,但是最后她只掏出来几件首饰、几件衣服、两块魔布,以及七八条扎头发的束带。

法拉振振有辞地反问道:“你们觉得,让一位公主亲自掌管她的财产、每天提着叮当作响的钱袋走来走去,这像话么?”

好吧。她说得对。这确实很不像话。所以,清点的结果就是----我们没钱。

我马上推翻了先前地决定。我们连一般的都吃不起,暂时,在没能找到一个不会影响她们心情的方法获取钱财以前,我们只能吃干粮,然后带上足够多的作料,寄希望于扎营时能够在附近找到傻兔子。

她们质问我:“你是组织者,为什么不带钱?”

“首先,我没有钱;其次,我在与大公与莱茵哈特等人斗智斗勇的过程中消耗了太多的脑力;最后,一位骄傲的大师永远不应该把金钱当成问题去考虑。”

这是狡辩,我知道,她们也知道,所以我觉得我比那只还未出现的兔子更傻。

情况已经是这样了,无论如何,代步的坐骑是必须要有地,于是我们买了两匹已经拉不动车地劣马,我又搭了点钱,车把势就把他家用来拉磨的毛驴也贡献了出来,尽管有点对不起我藏在兜里地法师徽章,但我总算不用步行了。

骑在毛驴上望着前面不远处法拉和米琳达欢快的身影,我突然很想念海伦以及她的黑碳头,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尽快碰到一群打劫的强盗,他们每个人都骑着黑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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