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八十四章 狐假虎威(1 / 2)

加入书签

被萧影抬出老祭司的招牌,再加上獠牙大祭司无法理喻和令人忌惮的鲁莽傻愣的行为作风,离焚部落和天弓部落只能不甘退去。

当然,两大部落退走的真正原因,还是老祭司噬魂王让獠牙大祭司传达给两大部落大祭司的话语!

拥有子民四千五百多的黑塔部落,综合实力确实比不上天弓部落,却比离焚部落强大,本身又是隶属十大天部之一的分支部落的中上等蛮族部落,并非那种任由拿捏、欺压的微型部落。

两大部落联手确实可以灭得了黑塔部落,但是,想吞并黑塔部落确实不大可能,只能两败俱伤和重创桑榆岛的蛮族力量,强逼根本得不偿失。

第二个关键原因,自然是獠牙大祭司竟然能如此快掌控图腾之力,同等条件下,攻击方的力量本来就要两倍防守方才有把握,再加上图腾之力的增幅作用,两大部落没黑塔部落两倍以上的伤亡,根本灭不了黑塔部落。这代价绝非两大部落付得起,也只能暂时退走,再图他计!

接下来半月,萧影依旧以老祭司的吩咐为借口,一直待在祭祀台“巩固”修为,一方面是萧影对蛮族和仙界一无所知,不想与其他人多联系;一方面是不少势力对黑塔部落虎视眈眈,萧影不敢轻易离开祭祀台,免得被狙击而灭族!

不过,半个月来,萧影也没闲着拖时间,除最主要的修行外,则是把黑塔族民一个个交来闲聊、交流、询问,以期尽快了解蛮族和仙界的各种常识、局势等等,其中又以酋长裂云和姐姐银翼最多。

经过半个月了解,萧影对于蛮族的处境更为无语、疑惑、忧虑。也对自己选择借势蛮族组建势力,报以莫大疑问!

黑塔部落族民人数约为四千五百多,战斗单位高达四千出头,而且平均实力堪比普通飞升者,说是全民皆兵且天生的战士,一点都不为过。

但是。黑塔部落的巫族仅有四十九位,几乎是一百比一的比率,要知道黑塔族民中堪比盘古飞升者,也就是真仙之境(伪)的数量,高达四千啊,竟然只有四十九位晋级为巫族!

即便如此,以黑塔部落位列桑榆岛中上级别势力的实力,应该活得颇为滋润才是,事实却非如此!

经过萧影半月了解和苦思、揣摩。总结原因为:

黑塔部落的主要生存物资,第一是靠狩猎妖兽,而且是狩猎桑榆岛的妖兽,并没挥身为海岛的优势,而且狩猎肯定要付出伤亡;第二是靠购买,从桑榆岛五座大城购买灵谷、肉质、衣物、材料等物资弥补狩猎物资的不足,这就占据了黑塔部落大半收入;

黑塔部落的主要收入渠道:第一,依靠贩卖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狩猎所得。换取灵晶,也就是小天地所认为的仙石;第二。依靠各个商队、冒险团队等的雇佣,而且是极为廉价的雇佣费用,即便蛮族是公认性价比最高的“雇佣军”,却也是公认最为廉价的“雇佣军”。至于桑榆岛的几大著名特产,压根就没黑塔部落什么事,虽然黑塔部落是桑榆岛有数的中上级别势力!

简单点总结。高昂的贩卖费用和廉价的收入费用,根本不成比例,蛮族的处境能好才奇怪!

连丰衣足食的生活条件都勉强支撑,黑塔部落又如何有能力进行展?

因为真巫(真仙)之境以后的修行极为困难,所以仙界的普遍修行方式。主要依靠丹药,随后才是福地、功法等因素。黑塔部落生存都难,自然没什么余力购买丹药进行修行,至于福地、功法等因素更没什么关系了!如此一来,黑塔部落自然更难以展,处境堪忧。

“地球世界的基本常识,不想当老板的打工者绝非好打工者,也永远没前途可言,只能一直挣扎在最低级阶层。这就是对黑塔部落,乃至蛮族群体的最佳诠释了!”

了解之后,萧影颇为感慨暗自苦笑评价道,但是,这是蛮族的普遍情况,并非仅仅是黑塔部落,萧影还真无法指责任何老祭司或酋长、长老等。

……

黑塔獠牙成功继承黑塔大祭司之位的第十八天,黑塔族人全部被召回,再次齐聚最神圣、最尊严的祭祀广场。

此时,黑塔部落的大祭司由闻名桑榆岛,乃至周围海域的“傻子獠牙”继承的消息,已经以极快度传开,无数势力,包括各个蛮族势力,都在静待黑塔部落的未来。庆幸的是,“傻子大祭司”的傻愣无脑也同时传开,倒是暂时没势力敢来挑衅黑塔部落,因为以“傻子大祭司”的行为作风,很可能会爆不死不休的激战。

各个势力的普遍想法:反正“傻子”领导的部落不会有未来可言,各个势力何必冒险去挑衅“烂船还有斤钉”的黑塔部落?

“拜见大祭司!”

黑塔族民齐聚祭祀广场后,第一次进行较为正式、全面的见礼、见证。

本来,新一代大祭司的成功继承,老一代大祭司的逝世,都需要举行盛大活动,举族同庆或举族同悲。不过,因为獠牙大祭司的“不作为”,这耗资甚大的两个仪式,就这么不了了之。又因为黑塔部落的危急局势,倒是没族人抗议,就这么让萧影偷偷省下了两笔“巨大费用”!

越贫瘠穷困的群体,规矩就越多,这是萧影对蛮族的了解之一。连生存都成问题了,还浪费时间精力,财力物力去举行什么举族活动?!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萧影虽然是大桓天主,却很少亲自参与大桓政务,所以不是什么顶级政治家、革命家等等,自然对黑塔部落的事务变革等提不出什么惊人建议!只能以自身想法,大胆进行祸福难料的举动。

“银翼!”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