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八章 务虚的问题(四)(4K~)(1 / 2)
第五百一十八章务虚的问题(四)
“首先,在不参与分级的国企自行清退冗员的时期,我们同时颁布另一个政策:在这个时期之内,任何没有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都有申报财产的权利。在此期间申报的人,国家不追问财产来源,并且,要公开强调,这是唯一一次机会。在此之后,任何中国公民申报财产,都必须有脉络完整可靠的合法解释。并且,今后任何人想要创办私企,首先要经过财产申报,并且注册资金由来必须要符合其财产申报情况,如果自称是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所得,那么在注册企业时,必须缴纳4倍于注册资本的申报税。”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对三个等级的企业做几点区别:第一,一级企业和不参加分级的国企在行政、政治、社会地位等待遇上同等,二级企业的这些待遇同比下降一个档次,三级企业没有这些待遇。例如,一级企业的人,可以以优秀管理人员和顶级技术员的身份,被选进人大或者政协;二级企业的人,可以以这样的身份被选进政协;三级企业的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参选,但就企业内的这些身份,没有参选资格。”
“第二,一、二级企业的规模设置下限,二、三级企业的规模设置上限,原则上,不同的上、下限是数量级的差距,一级企业的下限可以比二级企业的上限低一些,但两者必须是相同的数量级,二级企业的下限和三级企业的上限同理。一个经营良好的二级企业,当规模扩大到达规定上限之后,全体员工或者生产资料的拥有者可以自己集体协商进行选择,要么,申请企业等级升级,获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要么,超出部分的资本,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收归国有。一个经营不善的一级或者二级企业,当规模缩减低到下限时,则必须降级。三级企业由于没有什么政治待遇,具体经营中也会受到许多资质方面的限制,如果人家只想过安安稳稳的小日子,不愿意申请升级,国家也不能强求。当然,如果三级企业主要申请了,国家也不会刁难就是了。”
“第三,三级企业的性质,可以是国企,可以是集体,也可以是私企;二级企业的性质,可以是国企,也可以是集体;一级企业的性质,必须是国企。性质不符合的企业,在升级时必须进行体制改革。换句话说,在中国,你想小本经营合法改善生活条件,国家是允许并赞同的;但如果你是想在经济领域施展一番拳脚,那么,你就不能像资·本主义社会的企业那样不负社会责任了。在私企改制为大集体时,原本的企业主,可以保留最多10%的股份。其余部分的股份,法理上必须归企业所有员工均有。不过,国家不可能鼓励不劳而获,所以,一方面,企业员工需要在一定年份内用部分工资购买股份,另一方面,在改制过程中,企业主拥有一次员工的清退权。而改制完成之后,企业主仍然保留企业经营的独断权,但其他的待遇原则,就是集体企业的标准来了。作为集体企业,负有继续培养提高员工技能的社会义务,如果员工有违法、违例行为,或者在非工伤情况下不能通过企业内部规定的最低技能标准,可以开除员工,除此之外,集体企业不能开除员工。无论是什么原因开除,或者是员工主动离开,企业都必须按照公开申报的企业财产规模,赎买其相应的股份;新员工进来,从结束实习正式入编开始,获得相应的企业股份,具体的股份比例,以工龄计算,5年为一个档次,30年为上限,一共7个档次,线性递增。如果是企业主动挖来的人才,那可以以个人注资的形式,代替工龄直接获得高档次的股份比例。”
“而如果是二级企业升级为一级企业,也必须进行国企化体制改革。一级企业里,除了国家天然拥有的50%股权之外,剩下的50%股权在法理上也属于国家,但其中25%的股份期权,仍然属于企业员工。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经营良好的集体企业,在原本的工资基础上,一个财年结算下来的利润分红奖金总额是1000万,那么在改制为国企之后,其中500万需要上缴给国家。很显然,集体改国企,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在短期看,是一定程度上受损的。但考虑到一、二级企业的规模限制差距,从长期看,一级企业的经济待遇其实上限更高。所以,我们一方面需要在行政待遇上对一级企业进行补偿——比如,同样的业务技能水平,一级企业的工人的行政编制,比二级企业高一级,各种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差额选举名额,以一级企业的员工优先,哪怕是子女入学的资格,在同等入学考试水平下,一级企业的员工也具有优先权。另一方面,对于一级企业的员工技能考核,要更加严格一些。除此之外,如果是从私企升级为集体企业再升级为一级企业,原本的企业主的保留占股将缩减为1%,并且不再拥有企业经营的独断权,与此同时,国家必须给予企业主处级或者更高的行政编制待遇,其中,划归中央管理的,至少是副厅;划归地方管理的,至少是处级。”
“在这样的规划下,一线产业那些业务水平优秀的工人将进入干部编制,这就意味着一个问题:只要我们国家不断高速发展,工人的技能水平将不断提高,原本少有人达到的优秀技能等级渐渐变成大多数工人都能达到的常态,是必然出现的结果。而随着产业技术的不断升级,可能原本的某个技术指标甚至是岗位本身,都失去了意义,被时代所淘汰。经济发展越快,这种变化将越剧烈。所以,我们应该对一线工人的业务水平和行政等级的挂钩标准,周期性的调整提高。这可以和每个五年计划的周期相匹配。也就是说,国家愿意给予优秀工人和干部同等的待遇以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但也不能让工人在奋斗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躺在功劳簿上。活到老学到老,不断进步,即是目标,也是要求,对国家如此,对个人也如此。”
“而且,现在的国企,有很多的规模企业并不够大,所以,一开始,三个企业级别的规模上下限的划定,差距不可能拉得很开,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竞争,经济规律本身就会进行惨烈的淘汰,将来,三个等级的平均规模水平,将会出现明显的数量级差距。国家也应该根据实际的情况,适时地进行标准的修订,不同级别的企业的各种资质的规定,也需要逐步的明晰和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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