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光明(三)(2 / 2)
马蜂是同学们给冯喆起的绰号,冯喆头也不回的摆手:“你们别管我,四年了,俺老冯早就有这心思去女生洗手间开开眼,酒壮胆气,今个一定圆了这个梦……”
冯喆装模作样的在洗手间呆了一会,下了楼到绿化带里拿出早就藏好的暖水壶。
这个暖水壶是他前几天从别人的宿舍里顺手拎出来的,反正大家都要离校,许多东西都丢下不要了,也没人注意一个用了几年的暖水壶去向何方。
既然做坏,就不能留下把柄,好歹是学法律专业的,一点蛛丝马迹都不能给同行们留下。
在去往热水供应处的路上,冯喆不断的看到旁若无人的男女抱在一起接吻乱啃,更有分手的人伤心欲绝的从自己身边悲戚地跑过。
几人欢喜几人愁。
一切顺利,就等着时机到来。
终于,宿舍楼里有人大叫一声,往楼下的空地扔了一沓参考资料之类的东西,那些纸张在空中翻飞着,引发了混乱的开始。
接下来,不停的有人从宿舍里将今后用不着的物品往楼下扔,稀里哗啦嘁哩喀喳的声响和同学们的叫喊声立即充斥了整个校园。
冯喆蹲在教学楼上看的很清楚,李德双在第一时间一分钟之内往宿舍楼下至少抛掷了二十个啤酒瓶子,有人更是夸张,将没有开启的酒瓶也扔了出来,落地之后,酒液四溅,发出来更为刺激的响动,男女同学的叫喊声此起彼伏,混乱不堪,学校纠察队的人看了看就离开了,按照过去的经验和惯例,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制止这场越演越烈的骚乱。
终于,冯喆蛰伏在楼顶等到了自己要等的人。
副校长张光北冷峻着脸带着纠察队的人从教学楼的一角走了过来,张光北谢顶的头颅光光秃秃的极易辨认。
每年的这一天,张光北都要从这个位置凶巴巴气势汹汹的带队而来,然后对着纷乱的学生们大呼小叫一些劝勉不要闹事保持南大优良纪律的话来。
三年等一回,冯喆等的就是这一刻。
事不宜迟,角度正好,冯喆拔开暖水壶的塞子,看准了张光北的秃头,将灌满了水的壶对着他的位置就扔了下去,然后急忙的就闪过一旁,准备开溜。
“嘭!”
“哗啦”
“哎呦!”
“我操,这谁他妈干的!要砸死人呀!”
“差点就砸头上,校长你胳膊没事吧?”
楼下立即传来了质问声,冯喆听的清清楚楚,张光北在气急败坏的喊叫:“谁!这是谁干的!”
“这是可耻的偷袭,绝不是意外!”
但是回答张光北的是四下掩盖不住的哄笑声和尖叫声,更有人对着张光北在打着唿哨,像是对始作俑者的支持。
教学楼比其他的楼房高,所以冯喆并不担心有人能够看到自己这个阴谋实施者。
三年前,冯喆从校外进来赶着上课,经过校园的花池边时,有一个花盆碎了,他急着要走,踩到了花盆碎片上,被正好走过来的张光北看到,张光北认为这个花盆是冯喆在慌张之间给踢碎的,就将冯喆叫住,质问了他好一会,在半信半疑的不肯定是冯喆的错后,还是诘责他不爱护学校财产,没有公德心,说事情虽然也许不是冯喆干的,但他至少能够,也应该将花盆的碎片收拾一下,免得让别人踩到摔了身体发生不必要的危险,所以出于这一点考虑,冯喆还是有错。
张光北是南大副校长,级别是正厅级,放在地方就是市级干部,但是他说的话做的事偏偏让冯喆一点都感受不到厅级干部应该具备的素养,况且张光北本身就是教师出身,自身的涵养和素质修为应该更加的具有言传身教的示范作用,冯喆怎么都想不通,一个大学副校长为何喜欢和一个学生在一个花盆的问题上喋喋不休纠缠不清,这里面不光牵扯到了张光北的身份是否崇高,更是让冯喆觉得张光北是不是借题发挥,也许是在别的地方受了气,所以拿着自己这个偶遇随机的路人当出气筒。
同时冯喆认为,自己在经过花池之前,难免也许还有别的人经过,那么为何别人没有停留下来将碎了的花盆收拾好,至少自己赶时间上课,还算是情有可原,那么在这之前的哪个人的时间总是比自己充足一些吧?到了张光北这里就成了自己的错误,难道别的人素质就很高,别的人就不怕这些碎片会对后来的某一个经过者造成可能、大概、也许的人身伤害和不必要的危险?而受不受学院副校长诘问的唯一区别就是有没有被发现的问题,难道不被发现的错误就是可以免于兴师问罪的,而自己这个恰好路过的倒霉蛋就应该为张光北副校长提供一个展示他道德高大上形象伟光正的机会?这样的话,某种程度上代表南大的张光北副校长是不是在宣扬一种“凡是没有被发现的错误都是可以悄悄实施的而不被谴责”的思想呢?至于那个真正让花盆破碎的人,不管他是无心还是故意的,倒是可以正大光明的逃脱校方义正言辞的追究了,因为张光北自始至终和冯喆的谈话里就没有被提及。
这件事的结果是冯喆写了一篇五百字的检查交给了张光北,当然交检查的时候,在张光北的办公室里又接受了副校长同志良久的苦口婆心素质教育。
花盆事件让冯喆想了很久,得出了一个结论:张光北的思想再有错,行为再不正确,他也是代表了校方的领导,自己纵然再委屈,再抗辩,也是徒劳的,自己是弱势的一方,只是大二的学生,因此,在双方地位不对等的情况下,掌握的可支配资源是天壤之别的时候,不要和比自己强势的人正面进行冲突,那样只会让自己更加的体无完肤而于事无补。
所以,实力,很重要,资本,很重要,位置,很重要。
这件事过去不久,法律系组织了一场关于审判盗窃犯罪嫌疑人的模拟法庭辩论赛,冯喆一向对这种一哄而上的群辩活动不感兴趣,他觉得同学们简直就是在群魔乱舞,因为在真正的法庭审判中,是不可能出现旁听者不顾法庭纪律对着被审嫌疑人进行质问的,这项权力应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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