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血 (二)(1 / 2)
“杀啊!”万军齐动,在崎岖的山路上奋力攀爬,山上箭雨纷纷,曜日部落的勇士在山头若隐若现,射击着林中兵士。
“额!”中箭的兵士从林中翻滚而下,撞在树枝下,顿时就没了声息。
没有人会去救治,因为他们知道,这些山林中的番人箭只都带有剧毒,是没有办法施救的,所有人都小心翼翼躲避,只有前进,前进,攻入平坦的地势,才能扭转局势。
谢钰让谢铮紧随其后,跟着骨达就在林中冲击。
两人争先恐后,似乎是较劲,又似乎在攀比谁的本事大。
“叮”火龙枪敲掉射来的箭只,确看到更多的箭只朝自己射来,一脚把谢铮踢到树后,舞起长枪,“叮叮当当”的声音便起,格挡掉箭只。
曜日部落的勇士显然都已注意到这个头顶熊头的汉人勇士,更多的箭只袭击,让谢钰只能借着树木躲避,这些箭,是不能中到一支的。
有了谢钰吸引火力,骨牙部落的勇士有些就已攻了上去,同对方开始战斗,而骨达更是勇猛,用长刀连连劈砍,鲜血纷飞,惨叫连天。
是曜日部落先发现他们侵入牧场的,山林中独有的通信叫声就开始四处传达,那最原始的吼叫,最原始的杀伐就在这茂密的林中展开,血流遍地,染红这片恒古的土地。
谢钰挡掉一只箭后,便让谢铮跟上,刚没前进两步,只见一名曜日勇士就从天而降,仰头一望。
两腿在空中有节奏地摆出一种造型,右手抓紧木矛,矛头朝下,森森的白牙里,舌头随着下坠而摆动,那头上,以蛇骨结成的头圈束缚着乱发,满脸的刺青,从鼻头穿过的兽牙,所有一切装扮,都让人深深认识到最原始的魅力。
谢钰龙枪一挥,眼神一闪,枪头就把对方插个透心凉,而对方的枪头就离他的喉间不到尺距,不会有任何的思考,大力的一甩,就把这尸体扔向前方,在这片土地上,不能有丝毫的迟疑,只要稍微松懈,你便会魂飞魄散。
“砍了他的脑袋!”谢钰冲着谢铮吼道,一脚踏在山石之上,就奔向前方。
谢铮抽出唐刀,冲到那已死的番人身前,只有一丝丝的犹豫,手起刀落,就砍下头颅,强忍着第一次杀人的悸动,跟随谢钰的步伐朝前。
曜日部的勇士有如灵猴,在树木间跳跃,攀爬,他们了解牧场内寸寸土地,而这些,都是征南军所不具备的。
那敏捷的身姿,灵活的跳跃,收割人命就如同收割嫩草一样随意,他们的眼里满是狂热,满是骄傲,哪怕面对着多出他们数倍的敌人。
“这是骄傲。
这是曜日勇士的荣耀。
血与火的战歌。
生与死的抉择。
是他们赖以为生的源泉。
曜日,曜日。
崛起于东方。
曜日,曜日。
阿里神的儿郎。
曜日,曜日。
挥动你的长矛!
出击!
出击!”
“哇啦啦啦啦。”长矛刺穿征南军的胸膛,那里也有汉人的骄傲,死不屈服。
石斧砸碎征南军的脑袋,确听不到半声哀嚎,这是他们为以为傲的洗礼,求之不得。
大地在颤抖,森林在咆哮。
这里,那里,还有更远的战场,由下而上,每一寸的土地,都贪婪地吸取着丰厚的红色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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