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相爱到极致相杀,天使就是给魔鬼欺负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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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思,你不必这样的。男朋友什么的就是开玩笑,再说这一整天你陪着我已经帮不少忙了。S市那边你没事吗?别净顾着我了。”

林可思执意要把那勺粥送进胭脂嘴里。

“啊,先吃点我在回答你的问题。乖。”

胭脂翻翻白眼,无奈的接下这一口粥,林可思另一勺就跟过来:“在一口,乖。”

胭脂侧过身子站起来:“乖你个头啊,林可思你别玩了。明天还要张罗父亲的丧事,你也早点休息吧。”

林可思伸着的手停在半空,然后臂肘一弯,将手中那勺粥送到自己嘴里,品味的咽下:“我这也算和你吃一锅粥算一家人了。”

他放下勺子,站到胭脂对面,双手搭在胭脂双肩:“胭脂,你能让我陪着你就是最好的休息。不但今天明天我希望是——一辈子。”

胭脂低头嗤笑伸手想要拍掉林可思的手:“别演了,奥斯卡影帝非你莫属行了吧。”

“不是玩笑。这是我难得正经中的一次最正经。就当表白吧,胭脂我希望再有五十一小时零三十分后就能通过实习期,转正。”

林可思抬起胭脂的下颌,让她的目光和他对视。神情极为严肃的说。

“呵——别闹了。”胭脂垂下眼帘:“累。你不用睡觉,我要睡了。晚安,今天谢谢你。”

胭脂从他肩膀下钻出去往浴室走。

“胭脂——”林可思叫住她。

“你不是喜欢机器人吗?我准备像机器人一样不吃不睡直到你同意为止。”

“好,那样可以减肥。”胭脂停顿半分钟,没回头扔下这句进浴室,关门。

林可思勾唇,眼角眉梢带出笑意。

有趣有个性有刺激他的魄力,喜欢。

男人其实就是喜欢征服的动物,这和他有没有钱有没有社会地位无关,轻易得到的也会轻易舍弃,不易得到的才更有成就感。

所以才有那么多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的男人,其实就是顺当日子过久了,不折腾点难受。

这点说好了是勇于生活,说不好就是贱。

所以能作的女人更能得到男人的心就是这个道理。

那些为了爱情,爱的昏天黑地放弃自我的女人往往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然后说爱情是个屁,世界欺骗了自己。

其实不是世界欺骗了你是你看错了世界看错了爱情的本质。

胭脂定好闹钟睡醒是七点,伸了个懒腰想到今天还要去殡仪馆办丧事,捡了一件素净的黑色的裙子穿上。

推开门,没看见林可思的人。

本来胭脂以为推门会看见他四脚朝天躺在沙发上打呼噜的场景。

厨房门关着只露出一条缝隙,林可思正在厨房熬粥。

皮蛋瘦肉粥香味飘来。

又是熬粥。

胭脂走过去敲敲门玻璃,把身子探进去,林可思恰好回头冲她笑,一双赤红的布满血丝的熬夜眼睛。

“乖乖,你没睡觉?”

胭脂被这双眼惊的困劲儿都没了。

林可思用饭勺在锅里搅拌几下盖上锅盖。声音有点哑:“哪有时间睡觉,半夜打更,天亮熬粥,因为我要做机器人。”

“你——”胭脂拿他也是没办法了,走进厨房揪住他的后脖领子往厨房外提:“马上去洗澡然后睡两小时,九点出发,看看你都馊成剩饭了。”

林可思满足的嘻嘻笑着被胭脂提的倒退着走出厨房,回身一把圈住胭脂,在自己和墙的空间:“是心疼我了?那就从了我吧。”

“I服了YOU!怪不得你小时候被我打哭。”胭脂推开他径直去客厅沙发给他弄好*,一指浴室:“先冲个澡,还能睡一会儿,要不开车不安全。”

林可思对着胭脂敬个礼进了浴室哗啦啦水声,十分钟后腰间围着浴巾,赤着上身走出来,这家伙也是个练家子,垒起的六块腹肌上挂满水珠儿。赤腿像两条长满黄瓜刺的柱子。

往胭脂面前晃。

“哎,你怎么不穿衣服啊?”胭脂正喝粥抬眼看见他的造型立刻又闭上转过头。眼前蓦地浮现出殷斐在浴室里和她......的画面。

她甩甩头。

“你家有男人的浴衣吗。”

林可思大咧咧在胭脂对面坐下,端起给他盛的粥碗一仰头咕噜了半碗:“啊,有女朋友照顾的日子真幸福。”

胭脂迅速的又舀了一勺放下碗:“我吃好了,你吃完就睡,我先收拾下房间。”

“哎,好不容易同框吃早点,还是我做的,就不能陪着我?”林可思伸手拉着胭脂的手。

他的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沐浴露的清香。

胭脂被他大力一扯又跌坐在沙发上,白愣他。不说话就斜眼睥睨他。

“好吧,我马上睡。”

林可思没熬过胭脂刀子一样的眼神,主动松手,把饭桌一推,沙发上躺下就用被单蒙上脸,然后再露出半张脸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看胭脂:“阿姨,我乖,要亲亲。”

胭脂真是被他气晕了,幼儿园开家里来了。这林可思还有童年情结,并且这孩子还属于自来熟类型的。

伸手就把被单给他拉上:“睡着才算乖。”

林可思也真是困透了,没几分钟便传出鼾声。

胭脂把空调开小,拿起包自己走出房门,关上。门里传出林可思的呼噜声。

两个月后,杰芬公司已经走向正轨。

这期间胭脂参加了靳一轩的婚礼。

靳一轩正经儿的属于闪婚。

世上事往往让人出乎意外,谁也没想到一向严谨的挑剔的单身看着单的挺自然的靳一轩能闪婚。

上次在医院靳一轩和王晶莹认识才一个月就在靳妈妈的提议下订婚。

订婚后,又一个月王晶莹火速怀孕,及至婚礼当日两人才恋爱三个月。

三个月按科学说法正是恋爱的黄金时期,这时候结婚不错。

胭脂无疑送去了祝福,回来时路过那年自己吃冷饮等莫晓蕾的冷饮店,胭脂愣愣的看着当时莫晓蕾疯跑过来的路口,有点难受,自从上次出事到现在,她一直都不来这里了。这样想着已经迈步进去。

冷饮店的生意没有盛夏时那么好了。

到处都是闲置的座位。

胭脂点了巧克力圣代,饼干,端着到窗口的位置慢慢吃。

林可思追的紧锣密鼓的,这个婚礼也是非要参加,才被电话找走。

但是胭脂一直是淡淡的,甚至林瑾也找她谈过,他一生爱而不得的女人是建宁,他希望林可思不会那么遗憾,爱而不得。

男人真烦。而且按着她的经验,其实她是最不会和男人相处的。

胭脂不知道男人为什么非要和她在一起又为什么最后都是离开她。

这是她内心的结。

她曾经温婉贤淑,温良恭俭让,严于律己宽与待人,努力做世人眼中传统的女人。

不过生活给这样的女人开了很多玩笑,现在她——

呵呵胭脂自己对着玻璃上的自己傻笑。

现在她已经成了别人眼里的女汉子,女强人,女企业家。

她不知道自己强在哪,只是一直是被迫被迫,被迫要活下去,被迫要保护心中的人,被迫要活的好,被迫去顶住命运强加给她的压力。

如果晓蕾还在,她会不会就同她做拉拉了。

呵呵,唇边露出一抹无奈的笑。

晓蕾,你要是在该多好。

墨色的悍马开过来,吸引了胭脂的视线,主要是那威势庞大的车型露出驾驶座一道侧影却是个女人。

娇女和悍车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那女孩走下车,有圆尖的下颌,扭头往冷饮店看时下颌划过缤纷的折叠成优雅蝴蝶结的丝巾。

那张笑不笑都透着青春愉悦的脸孔,让胭脂心头很是一沉,像被锤子重重敲击一下。

金婉柔。

她身后另一辆车是黑色的宾利。

宾利下走出的人,没有进冷饮店,向对面走去。胭脂不要看,急急转过头。低头仓促的猛吸一口冰激灵。

“胭脂。”

清亮的声音。熟记在胭脂耳膜里。

怪自己坐的位置太抢眼了。

胭脂冲金婉柔轻点了下头:“你好。”

金婉柔换了发型,齐眉的刘海,扎起两束短短的麻花辫在耳侧。

一身香奈儿粉色休闲套装,休闲款软皮鞋。

纯纯的,清新的小模样,就像高中生。

水嫩成这样,难怪殷斐念念不忘。

胭脂不自禁的想到自己的年龄,她真的已经是*了。

“这里有人吗?我可以做吗?”

“有。约了朋友快来了。”胭脂淡淡道,她不是圣母下凡也不是白莲花转世。她很清楚这种关系,她和她永远不可能坐在一起就为了和平的说天气。

胭脂怎么可能让她坐在自己对面呢。

金婉柔看起来心情不错,竟然没有气恼。一双杏仁般湛黑的眸子笑意浅浅地往座位上一靠。

“我不会占用你很多时间。”

金婉柔端着食盘,盘子里是一大杯橙色的饮料。

眼光在胭脂身上上下巡视一圈。

她的大胸和圆臀,知性女人的风韵优雅,魔鬼身材。真叫她嫉妒,不过,她也会有的,她才二十二岁,等她到了她像她一样大年纪,她金婉柔一定会比胭脂出色。

现在自己还年轻,年轻就是资本。就是抓住斐哥哥的最好利器。

“斐哥哥都和我说了,在我失踪的这段时间,斐哥哥因为极度思念我,被你相似的面孔和挑逗迷惑,将你当做了我的代替品。不过,斐哥哥也给了你很多钱,对吧。”

胭脂一辈子也说不出这样傲娇到恶毒的话。不过既然她视她为情敌,言出于此也正常。

这个女孩,早在杨叔叔那的表现和被殷斐认走之后她的表现,胭脂就知道她不简单。

心不应该痛,但还是很痛。可能因为知道了殷斐告诉了她和自己的交易。

他什么都能说得出来,对她。

不过,她早已经学会了掩藏自己的心。

胭脂淡定的用涂着冰蓝色美甲的手指又舀了一小勺冰激凌送进冷光色唇彩的口里,眼光注视着金婉柔的杏子眼:“你想表达什么?”

“感谢你啊。我和斐哥哥青梅竹马从小就定了娃娃亲,现在水到渠成已经定下婚期。感谢你在我失踪时替我照顾了斐哥哥,她才更感到我的纯洁可爱。下次你见到我可以叫我殷太太呢。”

金婉柔说着话眼角余光瞟到外面一眼站起身:“还有,斐哥哥在晚上——实在是要的欢呢,他说谁都不及我——好。“金婉柔*的眨眨眼。

转过桌子时不小心刮倒了食盘里的杯子一口没喝的金黄色饮料,瞬间液体倾洒在金婉柔高贵纷嫩的香奈儿裙子上。

“啊——你——“金婉柔指着胭脂气恼的向门口跑去,正巧一道高大挺拔的身影出现在 明亮的欧式风格的门廊。

他站在门外射进来的日影儿正底下,深色的意大利衬衫,似乎更清瘦,皮肤还是微微泛黑的健康质感。

一瞬间,  寂静无声。

金婉柔躲在殷斐的怀里大眼睛忽闪着无辜的眼神,看看胭脂又看看自己被水洒花了的裙子,委屈的噘着嘴,眼睛里湿漉漉的要哭。

“怎么?”殷斐向里面看一眼,又移开视线问金婉柔。

“我去打招呼,就说下我们订婚了,她就——”金温柔轻哼的嘟哝,声音从那噘着的小嘴里发出来倍感可怜见儿的。

殷斐的纤长眼睫挡住的一双眼眸,看不出什么情绪,深沉暗暗。

就连强烈的正午的光线照不出眼神里面究竟是何种内容。

胭脂只在他进来时撇了一眼便电击似的,移回眼光。专注的吃盘子里的饼干,手抖般的搅拌圣代将冰激凌化成水。

没想到这女孩挺爱演。

演一个被未婚夫的前任*欺负的无助少女,可以颁发奥斯卡最佳女猪脚,最上镜女演员奖。

身边一道欣长的身影落下,像阳光中的一团乌云。

殷斐静静的立了一会儿,胭脂低头吃。

就着心脏剧烈的跳动吃,就着他身上淡淡道烟草味道吃,就着全店所有人看戏的眼光吃。

男人的粗眉拧起。

她竟然心理素质如此好了,可以如此无视他了。那颗骄傲的一直凌驾在她之上的心此刻在胸腔里抗议:女人,忘了你要我求我的时候了吗!

修长的好看的玉竹般清秀的手指抓起刚才金婉柔洒剩下的半杯饮料。

抬起,缓缓的从胭脂裙子领口倒下去。

“啪!”出乎意料的,极为凌厉的,火热的一巴掌扇在殷斐脸上。

胭脂站在他对面,一只手因为扇了他而在空中挥了几下无所适从,另一只手却攥成去拳头,手心里全是汗,何止手心里全是汗,她的身上早已经因为他的侮辱而浑身汗湿冰凉。

薄纱的裙子粘着果汁儿潮湿的贴在胸前,配合着胸脯激动的急剧起伏。

就像化好妆在上演湿身的*。

胭脂扬起脸轻蔑的冰冷的给他一个嗤笑。眼睛里却不争气的含着泪。

她不能让泪珠掉下来。她的泪是金豆子不是随便送人的。

转身便走,手臂却突兀的被一个力道紧紧箍住。

“我想你——需要道歉。”

压抑的黯哑的声音。

这一道声线就像这一个男人凌空出现一样惊诧了冷饮店里的一众女士。

还有那耐人回味的:我想你——后面的字已被省略。这句话的意思够一千个人玩味出一千个版本。

但是听在胭脂的耳朵里却是他在给金婉柔帮腔,他已经彻底沦落为一个混蛋,一个为了在未婚妻面前英雄救美,帮着她那嚣张的青梅欺负她,侮辱她的人渣!

仰头四十五度角,胭脂也没能咽回眼泪,她用手背揩揩眼角,拿出电话:“110吗,墨星克冷饮店,这里有——“

‘嗖’地电话被暴怒的大手抢下扔掉,摔碎,电池蹦出。

殷斐周身散发出寒气,她,竟然这样解读他!

冰冷到令人发寒的身躯挨过来,嘴角弯成笑的模样,看她。

倾身逼近胭脂,铁般刺冷的手指捏住她下颌,咬牙,笑的邪性:“会玩狠了!”

“彼此彼此。”胭脂垂眸,极为淡漠的。她忽然想起靳一轩说的话:那天防空洞救你的是——那个人。

那个人就在身边却咫尺天涯。

睫毛覆盖着眼眸,眼泪却从那扑棱棱的蝴蝶翅膀般的睫毛下钻出来,挂在睫上。

“斐哥哥,好了啊,我们这样的人又何必和她计较,走了啦,我都饿了。”

金婉柔看见殷斐捏住胭脂的下颌,聪明的上前搂过殷斐,自然也是搂过那条摸了胭脂下颌的手臂,撒娇般的将殷斐带离了胭脂。

然后从包里摸出一沓钱摔在胭脂面前的桌子上:“我未婚夫在气头上,这是手机钱赔给你。”

殷斐挑了挑嘴角,似笑非笑地看着胭脂胸脯起伏木然呆坐。眼睫上的泪珠欲滴不滴。

这样的表情才算生动,才让他有压得住她的成就感。

女人不要企图凌驾我之上,只有我能欺负你。

我能欺负你因为我也能——下面的想法让殷斐一愣。

急速的冷了脸,从她面前拿起那叠钱,揣进金婉柔的包包里:“她不需要。”

二人相拥着走出冷饮店。

一群人议论纷纷的也散了。

胭脂很佩服自己现在能在这种闹剧里坚持这么久。坚持到散场。

然后也出门,在门口,迎宾的小姑娘还在狐疑的看着她。

那种羡慕嫉妒恨的眼光。二女争一夫,不论是谁,都看出了这个戏码。

可是那样高冷挺拔俊美干净的男人,换了是谁都要争的,何况还开着一千多万的宾利呀吗嘿。

胭脂心里还是被这出意外打击得乱七糟八糟,泪雨纷纷。

也没开车,边哭边走边边冷静的走路回到公司。

接近杰芬时,她已经控制好了情绪。

赵阿姨在办公室门口等着她。

“阿姨,怎么不进去等。”胭脂笑道。

赵阿姨现在已经被提拔为车间主任。新官上任也需要有自己的心腹。

赵阿姨笑了:”胭脂,你看你不在家我敢进你家,但是不不在办公室我可不敢进办公室。毕竟是公私不同嘛。“

胭脂笑笑和赵阿姨走进办公室。

“胭总,我是来和你商量点事,眼看着中秋了,往年都是给工人发电月饼水果啥的,今年你看——”

“哦,中秋要到了。你提醒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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