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冤案(三)(1 / 2)
这时,陈适刚刚接到上司的文书,责问他为什么破了案却迟迟不结案?
陈适正发愁之际,见周成和王凌又空手而归,气不打一处来,命衙役每人狠狠地打二十板子,直打得两人皮开肉绽,哭爹喊娘。
打完后,陈适又宽限了七天。
这次,两人把蛤蟆沟周围的地方逐一寻找,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结果还是令人大失所望。
七天时间,转眼就过去了。两人只好再去乞求宽限几日。这次二人又被各打二十大板,得到了三天的宽限。
周成和王凌心中好不叫屈,王凌说:“周兄,这常清秋分明是屈打成招,他都不知尸首在何处,我们又如何找得到?我们要赶快想个办法,不然我俩非被这个昏官打死不可。”
周成说:“我也在琢磨此事,可想不出万全之策啊!”
王凌说:“小弟倒有一个主意,咱俩花几两银子找讼师寻个办法。”
周成说:“兄弟说得有理。”
当时长安城里有个讼师姓匡,外号叫“上天能”,意思是此人本事大,他要上天都能上去。
周成和王凌找到“上天能”的家,说明来意,当然少不了送上些钱。
那“上天能”微微笑道:“这个不难,我送你们几个字,只要按我的意思做,包准平安交差。”
说着,“上天能”拿起毛笔写了几个字,俩人接过一看,原来是“偷梁换柱”四个字。
周成和王凌活了大半辈子,只知道检验尸身,这几个字是啥意思还真搞不明白。
“上天能”见他俩拿着纸条发呆,就冷冷地说:“随便找具尸体说是马小七的,不就得了?”
俩人恍然大悟,拜谢而去。
却说周成和王凌到附近的坟地找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一具尸首。
天黑的时候。听说城外一个村庄有个人刚刚上吊自杀,两人大喜,立即到附近隐蔽下来。
晚上,死者的家人害怕尸身被野狗啃了。就找了一片破席盖着,又请了同村两个人守夜看护。
半夜时分,那两个看护的人打盹了,其中一个说:“咱到屋里喝口酒暖暖身子吧,一时半刻的,野兽也不会来。”
另一个表示同意。于是,两个守夜人提着灯笼进了屋。
这时,周成和王凌赶紧掀开席子,抬了尸首就跑。跑出三里地,两人放下尸首。点着火把仔细一看,原来是个姑娘。
两人悲叹道:“命苦啊,好不容易搞到一具尸首却是个女的。”
夜深了,周成和王凌垂头丧气地来到一座小桥上,蹲在桥头上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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