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巨阙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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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一个月的响钱,曹昂像李大眼告了一天假,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叫上阿痴、廖化两人,出了营门向洛阳仅存的一条街市走去。

出来前,曹昂也向李大眼打听了一下,虽然洛阳城被董卓烧毁后衰败了下来,但是随着白波军的入主,渐渐有了人烟,到还有一些商户在这里做生意。

“鱼龙街”是洛阳仅存的买卖街,更准确的说是一条黑街。

大汉王朝的律法,是不允许买卖兵器的。虽然现在群雄并立,各路诸侯为了减少暴乱带来的危害,也对兵器实行了严格的管制。

而鱼龙街应该是唯一一条可以公开贩卖兵器的街市了。

除了兵器,还有奴隶,毒药,盔甲,战马各种各样的违禁品,只要拿的出钱,什么东西都可以卖。

穿过几条荒无人烟的小巷,数百步的路程,曹昂等人来到了鱼龙街的一家兵器铺“巨阙号”。

巨阙号的店面并不大,两层阁楼临街而立,一块黑底金漆的招牌横挂在楼顶,仔细看来,每一笔字深沉有力,笔锋如剑,颇有气势,配上兵器铺敲敲打打的声音,给人一种不同凡响的感觉。

“巨阙”是宝剑名,相传为吴越时欧冶子所铸,是一把传诵千古的名剑,店主敢以巨阙为店名,显然对于自己的铸造工艺非常的自信。

店铺里三三两两的站着一些客人,大多是些穿着青衫的世家子弟。还有一些带着武士冠,看起来颇为彪悍的武士,想来应该是白波军里的一些军官吧。

洛阳城这几年稳稳的控制在白波军手中,也安定了一段日子,由于白波军是盗匪出身,对一些违禁品不加管制,倒使洛阳城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黑市聚集地,吸引了不少手段高超的黑市商家。不少有钱有势的世家也纷纷派人来这里采购违禁品。

文人佩剑是汉朝的风尚,剑是君子之德,是一种附庸风雅的配饰。文人佩剑,是一种地位和修养的表现,一个兵器铺,出现一大堆身着青衫的读书人,却也并不奇怪。

曹昂练了这么多天的武功,眼力却也提高了很多,这些文人大多气息紊乱,肌肉松弛,买剑不过是为了充个门面。

店里的墙上挂了不少镶金嵌玉,外表华丽的长剑,曹昂微微一瞥,就知道那恐怕都是给那些文人准备的,好看多过好用的“工艺品”。

“客官,您要买点什么?我们这什么兵器都有,有剑,有刀,有长柄的,有短把的,都是我们这里的师傅千锤百炼打造出来的。看您英姿挺拔,想来必是精通武艺,墙上那些东西都不适合您,您到那兵器架上看看…………。”

看见曹昂等人进来,一个伙计赶紧迎了上来,眼光倒也不错,一眼就看出曹昂是个练家子。

“给我拿一把上好的钢刀。”曹昂也不耐听那伙计的推销,直接将要求说了出来。

“好咧。”伙计应了一声,一溜小跑,从一个兵器架上取下一把环首刀,递了过来。

曹昂接过刀,细细打量起来,这把刀约长四尺,重约五六斤,刀柄呈扁圆环状,刀身用牛皮刀鞘裹着。

拔出刀来,直背直刃,刀背较厚,这样设计是为了利于在战场上劈砍。刀身呈暗银色,还有一圈圈铸造时因反复敲打而留下的纹路,轻轻用手指弹了弹,声音低沉,给人一种厚重的感觉。

这刀虽然算不上是什么绝世兵器,却也实实在在算是把好刀。

曹昂也没什么好挑剔的,直接就谈好了价钱,心有不舍的将二贯铜钱掏给了伙计。

“呼,这里的兵器果然不便宜啊,我一个月的饷钱才四贯,买把刀就花了一半,本来还想买张弓的,剩下的钱恐怕是不够了。”

弓马骑射,是军中将领最重要的技艺,尤其是箭术,几乎是每个将领的必修课。箭术若练得好,无论敌人武艺多高,百步之外便能取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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