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苦肉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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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三日,朱骏派人到阿瓦城那将黄信约定的石灰石拉了回来,为此,他还特意盖了一间简易的仓库储存这批石头,至于制造水泥朱骏打算还是缓缓再说,现在所有的工匠用在了制造弓弩上,普通百姓们都在村西开辟空地种植桑种,根本就抽不开身。

朱骏开始把注意力转入了那名潜伏在村内的独眼海盗头子身上,那独眼倒是低调的很,每日扮作杂货商人从阿瓦城挑了一担货物来村里卖,当夜便回阿瓦城住宿,为人也和气的很,时不时会给一些半大的孩子带几颗麦芽糖来,过不多久,便和村落里的许多人熟了,一得空,便与人蹲在角落里闲聊。他见识多,说话又风趣,所谈的大多是南洋的见闻,许多人都愿意闲暇时和他凑在一起增长些见识。

这一日,独眼带着几个小喽喽挑着货担进了村,便听得村中一阵怒喝声远远传来,他立即警觉起来,对着身后的小喽喽使了个眼色,那小喽喽会意,加快了步子便往声源处赶。

来到村中,早有数十个寻常百姓驻足观望,原来怒喝声是村中最大的建筑新始帝的屋子里传来的。(以后永历改为新始,不好意思,书名是叫永历大帝,是后面构思情节时才修改上去的,不过新始就是永历,永历就是新始,大家闭着眼,看过去吧。)

“混帐,朕如何使钱也是你能管的,你算是什么东西。”屋子里的咆哮声越来越大。

“皇上,臣是户部主事,职责所在,这些珠宝不比金银,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能动用的。”有人在屋内朗声辩驳。

“朕要是偏要用呢?”不寒而栗的冷笑声传了出来。

“臣已说过,职责在身,珠宝是绝不可动用的。”

啪的一声清脆的掌声传了出来,接着见一名官员狼狈的从茅屋中逃出,左颊处有着一道深红的掌印。

“滚!朕不想再看到你,什么户部主事,呸,不过是我朱家的一条狗罢了。”

那狼狈逃出来的官员捂着脸颊,浑浊的眼中噙着泪花,听到这话之后浑身打了机灵,垛了垛脚,便往村口去了。

小喽喽看完,悄悄的退到村东独眼摆的货摊处,悄悄的对着独眼打了几个手势,独眼点了点头,那小喽喽得了大当家的首肯,便加快了步子,往村口方向追那官员去了。

太阳渐渐西下,天色渐渐暗了,残阳如血,朦胧慢慢的笼罩整个村落,天边的云层翻滚着,散射出金黄色的光线。

独眼和几个喽喽收拾了摊子,挑起货担便出了村子,往阿瓦城里赶。到了城门,便有几个汉子朝着独眼走了过来,一个精瘦的三角眼附在独眼耳边轻声道:“大当家的,那人已被水耗子安置在酒肆了,正喝着闷酒呢,大当家的去不去看看?”

独眼一改在村子里的和善,从鼻子里冷哼了一声,大黄牙中挤出一句话道:“当然要去,这是个大点子,其余的弟兄先回住处,老子先和点子玩玩。”

独眼将肩上的货担交在小喽喽手里,两拨人在街口分道扬镳。独眼背着手进了酒肆,早看见了水耗子正陪着那名被赶出来的官员喝着酒,那官员醉眼朦胧的骂了几句,又端起水耗子倒的酒一口干了,接着指着村子方向嘀咕了几句,这才歪歪斜斜的躺在酒桌上。

独眼见那官员真的醉了,也没了顾及,对那水耗子道:“将点子扶到楼上雅间去。”

水耗子点头,将醉醺醺的官员拦腰扶起,搭起他的手扶着上了楼。

独眼从怀中掏出一把碎银给了掌柜,吩咐他不许让人打扰,这才追了上去。

“我杨嗣德自…自幼饱读…读诗书,崇祯十…十年的进士,十三年入翰林为庶吉士,隆武(隆武也是南明皇帝,后被清军逮捕。)二年为户部主事,平步青云,何等荣耀?想不到今日倒成了朱家的一条狗而已,那…那狗皇帝又算得了什么?见着清军还不是犹如丧家之狗一般?哼!也罢,也罢,既然我不过是朱家的狗,那么明日便启程北上,倒不如去做满人的狗更实在。”杨嗣德在雅间内大呼小叫,醉醺醺的抓起桌上的茶盏要砸,亏的水耗子动作机灵,拦腰将他抱住,这才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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