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调节情绪用无关章节,不喜勿看)(1 / 2)
事先声明,这一篇是写累了自我调节用的,不喜欢请不要看。
ps,涨停板居然说看了这篇才知道我是个,本人隆重声明,我不是!!
我是传说中的分割线
有人说,相遇是一种缘分,我说,缘分因相遇而结束。
有人说,没有人爱自己是悲哀的,我说,没有自己可以爱的人才是最大的悲哀。
因为我就拥有这最大的悲哀,所以我不会再有悲哀。
——题记
很意外地,我再一次遇到了他。
在我们这种人来说,重逢的几率本来是几近于零的。记得一个同伴曾经说过,他和我就像哈雷彗星跟地球,76年才有一次擦肩而过。我笑着纠正他:你错了。跟地球的生命相比,76年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一秒钟罢了。他很认真的问我:76年跟46亿年有区别么?我很认真的回答:没有。
好了,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一个在我生命中持续时间最长的故事。
18小时的时候,我第一次在酒吧里遇见了他。那个时候我在喝酒,而他在嗑药。我端着啤酒杯,看着身边的男人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倒进我的怀里,头就搁在我面前的茶几上。
我抱起他的脑袋,轻轻放在我的腿上。这是一颗漂亮的头颅,那些以收集人体器官为乐的富豪们会喜欢的。三千个通用币——估这个价应该不会委屈他了。我微笑着端起一杯啤酒,猛地淋在这颗价值三千个通用币的头颅上。他的眼皮抽搐了一下,慢慢张开了。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点,他灰色的虹膜里分明映出我的墓碑。
“来……来一颗吗?”他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我的回答是第二杯啤酒。
他抹着脸上的泡沫,对我直翻白眼。
“别这么大脾气嘛,漂亮妹妹!”他的手臂伸过来,揽住我的肩头。
“你的名字后缀是什么?”
漫不经心地回答,管这么多干吗?来一颗吧,hgh一下!一只手掌托着几粒棕色的药丸伸过来。
小开。混混。浪费生命的白痴。
m。
我接过药丸吞下去。一种巨大的力量立刻撞击着我的身体,我幸福地傻笑起来。那对灰色的眼珠注视着我。不知为什么,我开始觉得他的瞳孔在暗中闪闪亮,不,我周围的一切,这整个世界都闪着耀眼的亮光。我在这亮光中睡了过去。
16小时。醒来的时候两小时已经过去了。我看看手表,想象着我面具下的脸已经产生了怎样的变化,忽然开始同情这个还沉湎于我两个小时前动人姿色中的小开。这个躺在我身边呼呼大睡的笨蛋。
我悄悄爬起来,离开了酒吧。走的时候我回头望了一眼,他就躺在那里,安安静静地睡着,那颗漂亮的头颅靠在沙脚边。他就躺在那里,跟我的灵魂并排躺在一起。
76年的相遇,相对于地球的生命而言只是短暂的一秒钟,但是对我来说二者并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决定忘了他。忘了那对映出我墓碑的灰眼珠,忘了那些棕色的大麻丸。
14小时。我在一个同伴家里被基因局的“蝙蝠”传讯了。门铃响起来的时候,同伴从床上跳下去,摸出一把手枪,对准了门口。当他用探头看到门外站着的不是警局的“乌鸦”而是“蝙蝠”的时候,立刻松了口气。他把手枪塞回枕头下面:“半小时前我杀过人。”
“后缀是冲我笑一笑,伸手拉开了门。
“蝙蝠”提着一个皮箱向我走过来。
根据《基因安全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现在对你进行传讯,并要求你的所有后代接受基因检验。我木然地拿起笔,在传讯书上签字。
我抬头看着“蝙蝠”的眼睛。那也是一对灰眼珠。
“我讨厌灰眼珠的家伙。”同伴低沉地咕哝道。枪口对准了“蝙蝠”的脸。不配备武器的“蝙蝠”要比带枪的“乌鸦”好对付得多。但是我们没有干掉他,只是用花瓶把他敲昏了。
13小时。同伴带着我钻进了一间地下室。
“我杀人之后在这儿藏过一会儿。”他从角落里翻出一些压缩饼干和水。“这儿现在有点冷,可是夏天很暖和。”一件衣服披到我肩上。
我开始低声抽泣。
“不要怕。”他镇静的说,手里仍握着那把枪。
“他们……还有多久可以找到这个地下室?”
“谁知道呢,也许几分钟,也许几小时,也许直到我们死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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