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处男的悲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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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也猜到了,时节是我爷爷,不过我倒是奇怪,你怎么和我爷爷认识,昨晚我给我爷爷打电话,他说既然是你得到了《腿训》,那么就送给你,哦,对了,被你偷去的那本书叫做《腿训》是我们空空门修炼腿的秘籍。”
“和我猜想的差不多,至于怎么和你爷爷认识的,说来也简单,我小的时候跟着我爷爷去拜访过你家老爷子,毕竟都是在北方道上混的,但是,那时候我并没有见到你,所以有些疑惑。”
时安安把毛毛草缠成一个戒指,张开手,对着天空看了看,满意的笑了笑后才说道:“我从小就和父母生活在南方,你没有见不到我也没什么奇怪的。”
“好了,我想要知道的,都知道了,你是不是要说说,你要找我的原因了。”
“我要你帮我对付吴胜,报酬就是那本《腿训》和这个戒指。”时安安把手上毛毛草编织的戒指,褪下来,就放进林轻的手里,神态蛊惑,却有着调皮的韵味。
“这个…无缘无故的和道上的人结仇,这事太大,我要好好考虑一下。”林轻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又好像不经意的说:“当然,要是我的女人被她欺负了,我怎么滴也会找他拼命的。”
有便宜的占王八蛋,有竹杠不敲遭雷劈。
“我呸,你和吴胜怎么是无缘无故,你刚来上海就折了他两个人,昨晚又从他身上,偷了《腿训》,你不去找他麻烦,他也会找你,你竟然还有脸打我的注意。”
林轻被时安安一言道破了心中所想的肮脏思想,脸上一红,梗着脖子说:“你也好不到哪里,《腿训》是你爷爷给我的,还有一个草戒指,你也好意思说成是报酬,就这样的戒指,我一天能送你百八十个。”
两人各自睁大着眼睛看着对方。
扑哧一声,时安安突然笑了,说道:“小贼,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偷心。”
林轻其实也不知道,他那副修长的身子,健壮而又匀称,一张脸帅气而又有着亲切感,杀伤力不低于时安安的身段,此时林轻又露出一副可爱之态,时安安看的都颇受吸引。
“本来就同仇敌忾的,被咱俩搞成这样,你还是说说吴胜的情况吧。”不明白时安安笑意的林轻,傻傻的对着时安安说道。
时安安收住笑意,正se的问林轻:“还记得道上一直流传的话吗?”
林轻神se一正,挺了挺腰板,同样正se道:“容身为贼,驱贼出心。”
意思很简单,就是虽然自己是贼,但是自己不能有贼心。
这句话的来源要追随到很久以前,据说最初,贼根本不能称之为一道,而当时的贼也尽皆是一些只会偷鸡摸狗的人渣,是在战国时期,一位叫做败卿的人组建而后全部收纳,定位于下九流一道。
败卿何许人?败也,贼也。
据说其人是战国荆轲好友,以轻身,手快,眼疾为名。因荆轲刺秦失败,当时燕国太子丹,托败卿地下组织一拨人,以刺杀秦国官员,偷盗机密文件为目的。
故而屈身为贼,来达到想要的目的,所以为下属留下话,容身为贼,驱贼出心八字做事准则。
可惜的是,燕国不久被灭,败卿追随自杀身亡,贼之一道,轰然倒散,各自为政。
但是在后来的历史上,也出现过一次贼道一统的现象,是在燕王朱棣时期,帮朱棣暗杀或偷取机密。
尊燕为王,故,贼子窃国也。
所以说,一个根正苗红的贼,还可以称之为探子,卧底,情报员。
当然,在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和近年来连接受到朝廷的打压,已经早不复以前的样子。再者世上多不上道的街头扒手,所以整个道上,早已成了人人喊打的局面。
“这和咱们要对付吴胜有关联吗?”林轻不解的问时安安。
“当然,吴胜背离祖训,以偷盗来赚取非法暴利,丰满自身身价。”
“道上的败类现在多着呢,也没见你要一个一个的收拾啊?再说,我犯职业病的时候,也在路人身上,摸过一两件东西,你怎么不把我也给抓了?说实话。”
“好吧,我承认我有私心,他和我家或者说我爷爷有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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