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第326章 番外:一个疯子的自白(1)(1 / 2)
疯子
我无所事事,没钱了,感觉不舒服,我从我租住的地方走到大街上。现在是冬天没有下雪,但是我现在才感觉到老天爷正在把莲蓬头朝着这个街口。
街口的人都在等着红灯,错了,是绿灯,其实我并不想辨识他们在等什么灯,我只要跟着这些人流走过街口就对了。他们的雨伞都花花绿绿的,雨水沿着雨布的脊梁汇合在一起,顺着脊梁到底汇成一个水滴,那水滴正好滴在我脸上,凉凉的。那个打着带太阳花雨伞的人转过头看看了我,我也看了看她,是个女孩。而且我看她的时候还是朝着他的眼睛看的,我们四目相对,然后她带着鄙夷的眼色转过脸去,辫子还随着头部的扭动画了一个优美的弧线。
我胡子没刮,头也没有打理,像鸡窝,鸟窝更好些,鸡太大,在我头上筑窝不适合,因为我头实在太小,第一眼见我的人,都说我太滑稽,头和身体不对称。我的衣服的领口和袖口都是油污,在这阴沉的雨天里散发着一种霉腥味道。我的脸挺白,但这说明不了什么了,因为太脏,别人是看不出来我是白脸儿。
我知道我像个乞丐,但那又怎么样,谁不像乞丐?
其实我出门的时候想搞下自己的形象的,怕麻烦,我懒得弄,最关键是因为根本就没有人看,出乎意料的,除了那个女孩。
五彩缤纷的人流,流过了路口,我随着人流,也过了路口。过了路口那流动的水彩画,渐渐变成画家笔下的素描画,个个都生动起来。但是我过了路口,却不知道我自己要去哪里。我感觉我饿了,我也知道我没钱了,我不知道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我真的很饿,我好像记得我昨晚也没有吃饭,本想去赊账吃一顿,可是我不是那样的人。风挺大的,阴冷的风直往我嘴里钻,钻进我的心里可以温暖一下,我有那么好么?我紧闭着嘴,不让这风踏进寸步。虽然风不会从我这里占便宜,但是我就是那么的吝啬。
我呆呆的站在路口,可是觉的这样站着不是办法,于是我又随着人流到了我刚才来的那个路口。这样我来来回回不知道多少次,好像是十几次吧。我又累又饿,等到我清楚记得第二十次的时候,我在第一次过路口地方停了下来,我实在走不动了。
旁边收停车费的老大爷看着我笑了笑,我也看着他笑了笑,他肯定以为我是神经病。我不管,你笑就笑吧,我无所谓。
他笑过后朝我这边走了过来,一下子就站在了我的面前,真有精神。我的衣服全湿了,我好冷,瑟瑟发抖。然后老头打开伞,往我头上一放,雨停了,我抬头看了看,天空这剩下雨伞那么大点了,还带着灰褐色。
老大爷胡子刮的干干静静的,只是牙没有了,嘴瘪瘪的,眼睛眯着,没有神气。他穿着雨衣,我看不见他的头发,或许是秃子。
老大爷看着我说,淋湿了吧。你这样干什么呢?我认得你,经常从这路口过,可不像今天这样,你看你衣服脏的,湿透了。来给你这把雨伞,回去吧。
“我不需要雨伞,不想回去,家里没有生气,这样子挺好的。”
“你是不是生病了?”
“你才生病了,我没病。我觉的这样挺好玩的,以前没有发觉这样很有乐趣。你不要管我,我没病,我好着呢!”
“嗨,你疯了么?”
“我呸!你才疯了!走开!”
“不知好歹,神经病犯了吧。”老大爷愤愤说着。然后他走开了,嘴里嘟囔着,这孙子真疯了。
听到真疯了几个字时,我有点生气,因为我没有疯。然后我朝着他大声的喊着:“我自己有没有病,有没有病我自己知道,你瞎掺合着什么啊!”老大爷没有听见,因为这声音被淹没在雨和汽车的声音里,消失了,不留余地,没有回音。
此时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是将近中午10点半左右。可是不知道怎么了,时间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老天爷终于洗完澡了,关了莲蓬头,但还是滴了几滴水下来,不一会儿,雨停了。我希望立马能把太阳请出来,晒干我。风刮的很紧,一过我身我直哆嗦,不禁的打了几下牙颤,打了几个喷嚏。
此刻我饿的真的不能再走几个回合了,我也腻了,我得找别的事情做,必须得让自己精神起来,与生活的战斗不能停止。
“老天爷啊!为什么会让人有饿的感觉呢。你可以这样说吃,全世界的人一起吃,说睡觉,全世界的人一起睡觉,大家或许也可以一起****。。这样多好呢,不必那么麻烦去浪费做饭的时间,也不必浪费时间去做睡前的种种准备,睡觉还准备,跟准备去死有什么区别。老天爷你的确不瞎,你不能满足我这样的愿望就对了。”
我实在饿的不行了,我没力气了。阴冷的天把我的精力都吸走了,汇成一团看不见的气,飞到老天也洗澡的地方。老天爷的内力够了,更有力气去把自己弄的干干净净。我觉的我把我的精力送给老天爷是对的,我的帮助他,因为他老了,还是我爷爷。
我真为我的这些想法感到吃惊。但是不要紧,现在唯一要解决的吃饭的问题。
我环顾四周,我看到了我经常去的那家饭店,它全天营业,无论什么时候去吃饭都有饭吃。我现在已经不知道现在到底是几点,我只知道我现在很饿很饿,我必须得去吃饭。
我浑身湿透,还滴着水,头发黏在脸上和头皮上,使我的头看起来比以前更小了,但不紧,我现在可看不见。污水顺着头发流过我的脸颊,模糊了我的双眼,老板娘走了过来,我还以为是哪个如花呢,近看还是老板娘。
老板娘比较胖,圆脸,不高,我估记跟我比赛跑,那我肯定是稳赢的了。老板娘看了我,我没等她说话就问,老板去哪了,我要找老板说话。老板娘呵呵一笑说出去了采购食材去了。
“唉,我说你怎么了,几天没见你,怎么变这样了,跟流浪汉似的。”老板娘看着我吃惊的问我。
“体验生活!”其实我想说我很落魄。既然老板不在,那我是不会让她知道我是来吃霸王餐的。平时我来这里吃饭尽点好吃的,从不小气。此时的老板娘是不会怀疑我的,说我疯子的老头,你太小看我了。
老板娘笑了笑,说还是四菜一汤?
我很正经的说那是当然,平时不就是这样的嘛,一切照常!老板娘说好,我这就去给你烧菜去。我窃喜,但是我的手却抖的厉害,别说我害怕,那是我太冷了,冻的。
我必须得说下我旁边的那对情侣。男的黄头发,挺帅的,很瘦,不高,穿着小商品市场里淘的劣质衣服,同类的人看起来会觉的挺有品味的,但是我觉的那是没文化的象征。他转过头来看我,哼哼一笑带这蔑视的口气说装吧,疯子,刚才我还看见你在路口转悠呢,来吃白食的吧。他的女朋友(怒我无理,不想描述这女的,因为你们懂的帅配丑,这是大家的一贯看法。)用劲拍着他男朋友的背说人家可是不要命的,别乱说,惹到事我就不跟你了。
我抖着我的腿,我挺怕这对情侣的,一眼就看出来我是疯子。我心里知道,也清楚我有没有疯。其实我也不怕他们把我看疯子,我是怕被老板娘看出来我是没钱就来吃饭的。虽然我可以跟老板娘说我今天没钱,她也不会怎么样,但是我说过我不是那样的人。
老板娘此时正在里面给我弄菜,没有听见情侣的对话,我很确定这顿白食是吃定了,但不知为何我全身却抖的如此厉害。不一会儿我的四菜一汤上齐了。老板娘离开我的位置时还说了句慢用,转身还后还扭过头对我说吃完后你得赶紧回去变回原型。旁边的那个男的又哼哼笑了一下。我没有理会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我吃到一半的时候,看到这对情侣的桌上摆了一菜一汤,心里微微一颤,没有贵气穷酸相。眨眼的功夫情侣吃完了,我也吃的差不多好了。我很惊讶情侣的吃饭速度,太快了。他们吃完后,立马就去了柜台结账,在给钱的时候,那个黄毛好像在跟老板娘说着什么,老板娘用眼睛朝我这边看了看。
见状我立刻就站起身子,转过身往外奔去。老板娘的嗓门此时已震破了音障叫到给我抓住那个人,吃白食的。她跑不动,朝着人群又叫又喊给我抓住那个吃白食的啊!
此刻一点也不妙,周围的人朝这边看来,那对情侣也跟着喊吃白食了,快抓住那个疯子!
我才不管那么多,情侣喊我疯子,我也不在乎。我使劲的跑,经过刚才的补充,我的战斗力已经暴增。而且那对情侣是不了解疯子的,疯子是不认识人的,而我还认识那老大爷,还认识老板娘,我还能分辨你们是对狗男女,我还知道老大爷给我给我雨伞,让我回家,老板娘给我白食吃,也让我回家。
我让你们说你们觉的我和那对情侣比起来到底谁是疯子。我才不信我疯了,我呸!臭情侣就你们俩正常,正常的人是不会在约会时吃饭只点一菜一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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