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秋雾海棠(1 / 2)
“子明请说。”
崔亮理了理头绪,道:“从火场痕迹来看,起火点是在马槽,但烧得最旺的却是金右郎所在的正房,我看了一下正房的结构与所用木材,还不及另几处房屋那般容易过火。但大火从马槽一路烧到正房,时间极短,逃生的人惊觉时,正房便已被大火吞没。”
“子明的意思,是有人在正房放了助火之物?”
崔亮点了点头:“从表面看,起火原因似是马槽的油灯打翻,烧着了草料,但从昨晚的风向和风势来判断,正房西北面的大门纵是被大火吞没,火势也不可能瞬间便将正房的四个面都围住。若从其东南面的小窗逃生,还是来得及的,金右郎大人为何未能及时逃出,大有疑问。”
“使臣团的人说昨夜金右郎喝多了点酒,可能火起时他正处于醉卧状态。”
“那其余丧生的五十余人呢?据桓国人所述,昨夜使臣馆的人都喝了点酒,可我详细问过礼部负责给使臣馆供应生活物资的小吏,他那里都有详细的清单。桓国人善饮,如要令五十余人皆喝醉至无法逃生,至少得二十坛以上的烈酒方行。但礼部并未供应过这么多烈酒给使臣馆。”
裴琰陷入沉思:“也就是说,这些人并不是喝醉酒,只怕是被人下了药。”
“酒应当是喝了的,但必不是喝醉,而是喝晕了,喝迷了。”
“那为何还有十余人未曾迷晕呢?”
“总得留些人逃出来,而且最重要的,得让那个雷副使逃出来闹事才行。”
裴琰冷笑道:“筹划得倒是周全。”
崔亮道:“还有最明显的一点,所有的死者口腔里都没有烟尘,而真正被烧死的人,因为要挣扎呼救,嘴里一定有大量的烟尘。这足以证明使馆里的人是被迷倒了以后才被烧死的。”
裴琰点了点头:“这些都能证明是有人故意纵火,但现在只是能证明有人纵火,比失火对我们更不利。到时桓国咬定是我朝故意派人放的火,形势会更糟糕,得找出真凶才行。”
崔亮迟疑片刻,道:“还有一个最大的疑问,我现在没有十足的把握。”
裴琰笑道:“子明但说无妨。”
崔亮右手手指在桌上敲了数下,缓缓道:“我怀疑,正房找到的那具尸首,并不是真正的金右郎!”
裴琰一惊,即刻平静下来,眉头微蹙:“这就很令人费解了。不管是哪方所为,只要能将金右郎烧死在使臣馆,便达到了搅乱局势的目的,为何要费大力气把真的金右郎劫走,另放一具尸身进来呢?”
崔亮摇了摇头:“这个就不得而知。据桓国人讲,金右郎是前年从马上跌落,摔断了右足胫骨。他的马夫在此次火灾中得逃一命,我详细问了他,当年金右郎跌落下马,右足挫于地面,才将胫骨挫断。那具尸身右足胫骨确曾断裂过,但从断裂的骨口来看,挫断的可能性不大,倒象是被打断的。”
江慈收拾好厨房之物,迈入正房,见二人商议正事,便坐于一旁安静听着。听到这处,忍不住插嘴道:“让别人把真的使臣运走,还运了个被打断过腿的尸身进去,这使臣馆的防卫倒是稀松得很!”
裴琰得她一言提醒,想起一事,道:“你让人唤安澄进来。”
江慈行到园门口,长风卫的人一直在外守候,她吩咐之后,并未进屋,坐于院中的石凳上,远远看着正屋之中全神贯注讨论案情的二人。
灯烛之下,裴琰眉头微蹙,原本俊雅的面容有些严肃和冷峻,崔亮或沉思、或疑惑,原本温和的面容也变得格外谨慎与沉重。
江慈默默地看着二人,忽然觉得,这权相名臣,倒也与贩夫走卒没啥区别,都是营营碌碌,费心费力;这江湖与朝堂,也没什么不同,都是勾心斗角,争来夺去。
一朵秋菊被风卷落,扑上江慈的裙裾,她将嫣红的菊花轻轻拈起,轻声道:“是风把你吹落的,可不是我摘下来的,要怪,就怪这秋风吧。”
她蹲下身,将菊花埋于泥土中,拍去手上泥土,轻声道:“其实,你红艳艳地开过这一季,又化作花泥,明年还能开出更艳的花来,再好不过了。好比人死后投胎,再世为人,我江慈真要是一命呜呼,大不了跟阎王老子求求情,说几句拍马屁的话,讨他欢喜,下辈子投个好人家就是了。”
她顿了顿,恨恨道:“只是千万别投在王侯将相之家,最好再回到邓家寨!”她抬起头,望着星空,自言自语道:“也不知师姐什么时候嫁人生孩子,要是能投胎做她的孩子,再好不过了!”
安澄入园,从她身后经过,听到她的自言自语,忍不住看了她一眼。
裴琰见安澄进来,道:“你去查一下,城内可有失踪人口,其中何人与金右郎身形相近,何人曾被打断过右腿。还有,彻查一下这两日京城进出的人员和车马记录。再马上去与姜远知会一声,让禁卫军即刻起盘查进出京城的每一个人和每一辆马车,发现可疑人物,一律拦下。”
安澄应了声是,正待转身,裴琰又道:“慢着!”
他再想了想,道:“姜远有些让人放不了心,禁卫军那汪水只怕也浑了。你派四个人,分别带五十名长风卫,守住四个城门,给我盯紧了。再彻查一下城内出现的生面孔和江湖人物。”
崔亮道:“如果真要将金右郎运出去,从昨夜到今日,只怕早已运出去了。”
裴琰摇了摇头:“我倒有种感觉,金右郎还在这京城之内。”
待安澄离去,裴琰望向崔亮:“子明,除去断腿这一点,还有没有办法证明那具死尸确实不是金右郎?”
崔亮道:“一来得将服侍金右郎的人再找来详细问话,二来,得再验验那具尸身才行。”
“估计要多长时日?”
“最好能给我三至五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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