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五章 明珠(1 / 2)
明珠市,明珠大酒店。【文字首发书】
这一天,廖局长和沈烟雨闺蜜的婚礼成为明珠大酒店的重头戏。甚至也成为了很多明珠市民热烈谈论的话题,长达一公里极其庞大的车队阵营,法拉利,保时捷,宾利,布加迪威龙和林肯……奔驰宝马只能扫大街的份。这等级别的阵容让整个共和国黯然失色。
一对新人自然成为大家关注的对象。
新郎是什么来头,大家不甚了了。但是新娘的来头却是极为可怕。闺蜜叫邓玉华,邓家钱多得需要仓库来盛装事实上沈烟雨闺蜜家的资本之所以短时间内膨胀到这等惊人的地步,已经不能靠聪明与手段能获取,背后更有通天的大人物为其撑腰。
传言,邓家与明珠市委书记有千丝万缕关系。邓家之所以千里迢迢把婚宴办在明珠,也有炫耀在明珠影响力惊天的味道。
即便是这超五星级酒店,也被邓家占据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由此可见一番。
千军和沈烟雨解晚上到的,就入住的明珠大酒店。这座酒店坐落在著名的黄浦江之旁,规模宏大,高耸入云,地处陆家嘴,正对着万国建筑群,即便是周围大厦繁多亦显得气派不凡。
此刻,千军和沈烟雨就站在房间的窗旁,体会明珠的盛世奢华,关注下面那一长溜的迎亲车队。
沈烟雨十分平静,仿佛她真是赶过来参加老同学婚礼的。只是隐藏在眼眸中一丝淡淡的忧伤,却逃不过千军锐利的眼神。这个女人,始终多少有些介意。
千军忽然就笑了,说道:“姓廖的这个蠢货!”
沈烟雨瞥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一翘,知道千军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个时候,娘已经下车了。洁白的婚纱,花子招展的。但是招展的花枝下,却是一张“血盆大口”。
邓玉华的尊容,着实不堪奉承。
眼睛眯起来小小的,嘴巴却是硕大到能吞下一头牛。
总算身材还过得去,能够撑得起婚纱。如果从后面,还是很不错的,可以称之为“背多分”。
再廖局长,倒是仪表堂堂,丰神俊朗。从远处目测,应该和千军差不多高矮,五官端正,堪称俊朗。也难怪当初邓玉华会上他。想来如今廖局长能步步高升,也是托了邓家的福气。否则以共和国将要固化的权力阶层,能以如此年轻便要登上法院院长的大位,那可不是一般的富有才华。
只能称之为逆天!
此刻单外表,廖局长与邓玉华完全不搭调,新郎新娘一下车,就好像故意要“恶心”客人似的,如此强烈的视觉对比,让人情不自禁地升腾起“潘安配上母夜叉孙二娘”的感觉。
难怪千军要骂廖局长是蠢货了。
换成他付千军,就算穷死,也不会舍弃沈烟雨去娶那个邓玉华的。
“哎,廖局长是你同学,那他大学学的什么专业?没再追求你?”
大学有没追求沈烟雨?千军已经问过无数遍。沈烟雨早已经被他问得烦了。懒得搭理他,没想到他到刨根问底起来。
沈烟雨便瞪了千军一眼,淡然说道:“他去的南朝~鲜,学中医。”
“高丽棒子?!”
千军顿时露出极其不屑的神情。
“他们那狗屁不通的医学,也能叫中医?廖局长还去韩国进修?”
“什么叫高丽棒子?”
沈烟雨却有点好奇。本来她的心情,是比较郁闷的。到廖局长和邓玉华盛装下车的那一瞬间,沈烟雨突然有些黯然神伤,没滋没味的。幸好有千军在身边,这个人似乎总是能让自己有惊奇的感觉,不知不觉间,便能冲淡心里的郁闷之意。
“就是说的韩国。那是一个很夜郎的国家。”
千军只能简单地做了个解释。
沈烟雨点点头,不再追问,心里头却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这个称呼,听起来特别解气的。
“哎,下去吧,总得去给了红包。要不咱们就成吃霸王餐的了。”
过了一会,千军笑着说道。
这个时候,廖局长和邓玉华都不到了,应该已经站在酒店的大堂门口迎接宾客。据千军了解,今天中午,明珠大酒店的中餐部已经被邓玉华的父亲邓大贤整个包了下来,足足做了一两百桌的准备。邓大贤的“华城贸易公司”在这十里洋场赫赫有名,生意上的朋友很多,待会来贺喜的客人也就特别多。
沈烟雨有点犹豫,她还是不大想去而对廖局长和邓玉华。如果不是千军坚持,压根就不会有这趟明珠之行。
“走吧。”千军拉起了她的手,随即将胳膊往沈烟雨而前一曲:“挽着,亲热点。别说漏嘴啊,现在我是你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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