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小弟就是被用来出卖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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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小弟就是被用来出卖的

不能不说司马天豪这个人的直觉还是很准的,这人好像天生就有一副敏锐的洞察力。也正是这种直觉和洞察力,让他多次险中取胜,化险为夷。

这几天柳月儿天天从早上忙到半夜,终于和冀省、津市三地公安联手,端掉了一个特大型的走私团伙。这伙人可不仅仅是贩毒,而且还从北方的俄国倒卖枪支,转运到南方的越南,缅甸、泰国境内,倒手就是上百倍,千倍的利润。

自1990年到1991年12月25日苏联宣布解体以来,以前那个强大的足以和美国抗衡的军事强国不复存在。

20世纪80年代后期,非法倒卖武器在苏联已不再是秘密。为谋取私利,一些在阿富汗参战的苏军官兵及护法机关工作人员曾将几千件武器从战场上偷偷送回国内出售。苏联解体前后,由于社会经济形势不断恶化,在阿塞拜疆的纳戈尔诺—卡拉巴赫、格鲁吉亚的阿布哈兹、摩尔多瓦的德涅斯特河沿岸等地区出现了许多“热点”,塔吉克斯坦还爆发了内战。在上述地区,为了各自的利益,不同政治派别、不同种族的居民经常发生流血冲突。为了打内战,非法武装千方百计搜罗武器装备。

在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和阿塞拜疆,南高加索军区第四、第七集团军所属部队几乎成了非法武装的武器补给仓库。犯罪分子购买、偷盗甚至抢夺苏(俄)军武器装备的现象极为普遍。在摩尔多瓦,第十四集团军官兵也向亲俄罗斯的德涅斯特河沿岸军事组织提供了大量武器装备。在波罗的海三国和塔吉克斯坦,盗窃和买卖武器现象更是屡见不鲜。1991年后,许多加盟共和国停止向当地驻军拨款,为保持部队的正常生活,一些指挥员只好出卖他们可以支配的军用物资。当地居民花一点钱就能将所谓“报废”的装甲车开回家去。随着从东欧和独联体国家全面撤军以及部队的大量裁减,俄罗斯境内的军用仓库、保管基地达到了超饱和程度,根本无法接纳数以百万计的武器装备。许多撤回的武器装备只好露天存放在离居民点很近的临时仓库里,这就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犯罪分子从俄军看守的军用仓库和弹药库里偷走手枪、自动步枪和机枪,甚至包括反坦克火箭筒,以及“月亮”战术导弹发射架,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就连作战和教练飞机、“箭—10”防空导弹、高射炮、“针”式便携式防空导弹、装甲车、t—62和t—72型坦克、火炮和迫击炮(其中包括18门“冰雹”bm—21型火箭炮)、反坦克导弹、“冰雹”火箭炮弹、d—30榴弹炮弹、多达27车皮子弹以及各种武器装备的零备件。

这么多的武器弹药,除了一部分在国内被就地利用之外,大部分“出口外销”。

随着原苏联地区的经济进一步恶化,就连更尖端的武器设备也有人大着胆子偷出来卖了。这么千载难逢的机会,对于希望提高本国武器设备制造水平的其他国家来说,没有人会白白的放过。而司马天豪,则是领受着国家秘密任务和一些军火商贩打交道的“民营企业家”。

但是,那些苏联的军火贩子也不全都是傻瓜。在他采购军火的时候,想要得到那些极有有价值的武器设备以外,还有许多价值不高的手枪步枪等等也得搭配着卖给他。如果把这些武器全部运回国内,那么统算下来他也就只能做到勉强保本,所的盈利不大。反而是把这些武器在往南运一点点,卖到越南、泰国、缅甸这几个国家的话,利润几乎赶得上毒品的暴利。

司马天豪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于是,他一面借助着承担秘密任务的有利身份,在边境地区大张旗鼓的敞开门收购武器,一面却让刘鹏出任新成立的飞马集团的总经理,明着是搞贸易,暗中却把那些步枪手枪卖到了越南等地。

最近司马天豪总觉得有点心神不宁,已经下令刘鹏暂时停止这方面的贸易,但谁知刘鹏却无法抵御得住巨大利益的驱使,看到越南人以及缅甸人出的价格不低,便又组织了一批货,准备在这几天从津市三河岛码头上船。

首都公安局接到线报以后,为了不致使歹徒逃逸,便联合津市、冀省三地联合布防,力求一举擒获,一网打尽。

刘鹏听了司马天豪的话以后,马上就给自己的手下打去了电话,可谁知道他在家里只老老实实的呆了一天,还是接到了消息,自己的手下蔡文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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