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现实主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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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恩接过匕首,向奥伯朗深深的鞠了一躬告别,然后走出了酒吧,前往另一家铁匠铺,定制了六十支弓箭和弩矢,和一个分别用来储存箭、矢的箭壶,这种事情,他不想再麻烦奥伯朗了。

付了钱,他就转身走向裁缝店,购买了一套皮甲和相应的武器带、皮带还有皮靴、衬衫、罩衫,之后去魔法用品店买了一套法师斗篷,换了一根更加优秀的短杖,然后又去马匹行,购买了一匹耐力和爆发力都不错的,不算太高大的战马,又订购了和战马配套的马蹄铁、马鞍、笼头、褡裢、马鞭之类的全套马具。

过了两天之后,他定制的东西都已经送到了他手里,奥伯朗大叔答应制造的,把弓胚变成雕弓的配件也都送到了。

第三天的清晨,他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行装,穿上崭新的衬衫,在衬衫外面套上了带黑色带兜帽的罩衫,罩衫外面穿着灰色皮甲——那身皮甲是仿照北境卡雷兹人的盔甲制造的,主要是以棉甲为主,在棉甲外,是制革后的坚硬结实的皮甲,除了胸口的位置外挂了鳞甲甲片外,基本没有别的金属,这种盔甲保证了施法的顺畅,而且厚重的棉花,和卡雷兹人特有的外翻皮毛,也兼顾了保暖的性能,过了将近两个月,天气已经快要进入冬天了,瑞恩可不敢拿自己孱弱的体质挑战边远地区的寒风。

而瑞恩穿上这套皮甲,不仅没像卡雷兹人一样显得荒蛮,反而是那种饱满的甲胄掩盖了他的瘦小,而外翻的毛皮,居然也给他平添了一种优雅而英武的气质,他照了照镜子,对自己的形象非常满意,然后披上了那件天蓝色的法师斗篷。

将钥匙交还给校舍的管理员,瑞恩去马厩中牵走自己的矮个战马,这是一匹肤色发红,而鬓色漆黑的战马,混血种,但混血地十分优秀,他把弩、箭壶、长剑插在战马的褡裢上,在武器带上挂上法术书、短杖和青鲨匕首,牵着马,走出了校舍。

当瑞恩来到贫民区的时候,尖嘴猴腮早已经在他们约定好的地点等着他了,这家伙一直在不停的张望,却一直察觉到瑞恩的的到来,直到瑞恩牵着马走到离他很近的地方,他才终于认出了瑞恩。

然后他的第一反应却是使劲儿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瑞恩这两个月时间完全忽略了自己的形象,每次和尖嘴猴腮联络,都是蓬头诟面,有时候甚至直接穿着工作装就出来了。

所以尖嘴猴腮对他的印象也就停留在那个瘦弱邋遢的少年形象上,而此刻的瑞恩衣着考究,步态俨然,与之前那个形象简直判若两人。尖嘴猴腮不知道具体的情况,所以搞不清楚这种变化的原因,但看到瑞恩的衣着,他却立刻知道了这个少年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落魄,他的身份至少对得起他在黑市掏钱时的阔绰——作为在盗贼公会里滚打了几年的老人,这点眼力他还是有的。

于是尖嘴猴腮立马换上了一张更加谄媚的嘴脸,远远地迎了过来:“早安!尊贵的少爷!您真是太守时了,赞美您的美德!”。

瑞恩奇怪地打量了一他一眼,对‘少爷’的称呼和恭敬的态度感到奇怪,但这并不是他关心的事情,所以直接忽略了这点开口问道:“我让你办的事情怎么样了?关于那对儿精灵兄弟,有调查到什么吗?”。

“不瞒您说,尊贵的少爷”尖嘴猴腮像小丑一样滑稽地欠了欠身:“我调查了所有与塔玛尔家族有关的势力,包括他们的封臣、亲戚,但其中没有一个拥有精灵作为家臣,更不要说是一对儿精灵双胞胎兄弟了,至于是不是有绝对机密的存在,这个,您知道的,这些贵族家族的机密,不太是我能调查得到的”。

“没有?”瑞恩轻轻地皱起了眉头,以昂柯森盗贼兄弟会的耳目之广,居然探听不到格雷尔克雷尔兄弟的情报?塔玛尔不过一个伯爵家族,立族不到百余年,不可能有那种隐藏地十分隐秘的机密。

那么,是自己想错了?格雷尔他们其实和塔玛尔家族没有关系?瑞恩摇了摇头,觉得不可能。那或者说,塔玛尔家族在这件事情里面也只是棋子,他们也只是被某个更强大的力量控制着,而就是这个力量隐藏了精灵兄弟的存在?

联想到大图书馆中记载的诡异空白,瑞恩觉得这个方向可能性更大。

看到瑞恩皱起了眉头,尖嘴猴腮还以为对方对他的工作产生了不满,赶紧补充道:“尊敬的少爷,关于您交代我的另一件事情,我已经打听清楚了!蒙特沃郡有三个村子以所产的鱼著称,分别是夏多、维赞和阿塔斯!这三个村子都在蒙特沃郡的西北角”。

“嗯,夏多、维赞和阿塔斯是么?做的不错”瑞恩点点头。

然后他忽然觉得尖嘴猴腮说话的时候,似乎有些躲躲闪闪的样子:“但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没有告诉我?”

“啊?没有没有,以父神的名义起誓,我对您绝没有任何欺瞒!”尖嘴猴腮闻言立刻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样。

瑞恩盯着尖嘴猴腮看了一眼,觉得他肯定有事情没告诉自己,但他知道这也是盗贼兄弟会一贯的尿性。他们拿了钱,绝对会尽力把你交代的任务完成,而且不会故意害你,这毕竟也关系着盗贼兄弟会的信誉问题,但任务的过程中和任务完成之后,他们会不会耍弄些小手段,就只有鬼才知道了。

这些小手段一般无伤大雅,所以瑞恩也没打算继续追问,从腰包里摸出了一枚银鹿丢给了他,就径直离开了贫民区。

既然目的已经达成的差不多了,他也就不再停留,至于关于塔玛尔家族的事情,现在看来似乎不能急于一时了。

“嘿,瑞恩!你要出远门么?”

瑞恩走到城门口将要出城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喊住了他,瑞恩愣了一下,这个声音的语气显得非常亲切,但他不记得自己在昂柯森有什么算得上朋友的人。

好奇地扭过头看去,一个穿着黑色法师袍的高瘦身影闯入视线。

瑞恩皱了一下眉头,因为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两个月没见的史塔克!

他心里立刻疑惑起来,这个时候史塔克来做什么?找自己决斗找回场子么?还是已经埋伏了人准备偷袭他?瑞恩机警地四下扫视了一圈,没看到史塔克的手下埋伏在附近,而且这里离城门已经不远了,在这里动手,真的不怕招来城卫军么?

而接下来,更让瑞恩感到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因为史塔克的脸上看不出一丝一毫对瑞恩的敌意,笑容里甚至还带着亲切,仿佛许久未见的老朋友一般热情地向他招手。

瑞恩有些摸不找头脑,但还是谨慎地回答道:“是啊,史塔克先生,我要出门一趟”。

“哦,你要到哪儿去?”史塔克快步走了上来:“我这里有笔生意,也在城外,要不要一起来?”。

“抱歉,我对你的生意没什么兴趣”瑞恩摇了摇头,史塔克所谓的生意,包括抢劫、绑架、帮派之间的抢地盘等等,他当然没什么兴趣,当然更关键的是,史塔克为什么会邀请自己参加到那些‘生意’里去?

看着史塔克走过来,瑞恩本能地保持了一丝戒备,警惕地向后退了一步,笑着说道:“如果没什么别的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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