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前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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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义玩味地看着他,语意便带着几分不屑:“长孙思恭死了,岐国公被查处,余爷手上还有能使活命的东西?”

余爷笑意深远,语意澹澹:“当然。不过不知余某的性命究竟是握在赵大人的手中呢?还是在令兄手里。”

匡义被这话挤兑的有些脸红,像余爷这么一个无官无衔草民的生死,本就是自己一句话的事,但大哥特意嘱咐过,要将此人带回去,倒让他对这个问题有些难以回答。思索了半天,有些气急道:“你的命,得从我手中过一道,再从大哥手里过一道,你最好别得意,究竟是什么买卖,快说便是。”

余爷像是一眼看穿了他的窘境,倒也不再多言,转身在屋角的箱子里翻找着,一面说道:“赵大人有没有想过,余某一介草民,即便跟长孙氏有些牵连,终究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朽,开封府随便派人便拿了去,何必要出动黑衣军呢?”匡义默不作声,余爷将一个木雕的画匣放在桌上,嘿嘿冷笑了一声,自答道,“原来余某与令兄早就结了私仇,亏我还蒙在鼓里,以为可以与大人谋事。”

说罢,他轻轻地推开木匣,从里面取出一卷两掌宽的画轴,缓缓打开,一个盛装女子的画像便跃然而出,小巧的鹅蛋脸上薄薄地施了一层粉黛,一身绯红色牡丹上裳,深红色百褶如意月裙,一头齐身的长发束成了一个反绾髻,额上贴着一朵镶金花钿,累累光彩,更衬得那双含情剪水的美目,意远悠长。

匡义的嘴张得老大,这画像中的女子不正是让他魂牵梦萦的解忧,只是从未见她如此打扮过。他怔怔地看了一眼余爷,语气中半是嫉妒半是怒火地问:“你怎么会有解忧的画像。”

余爷冷冷地笑道:“解忧,解忧……真是个好名字,她从前在永乐楼的时候,名叫翘翘。”

永乐楼,流苏阁,美翘翘,是当年开封城中纨绔世子们最爱的风流谈资。可惜翘翘成名不过两个月,便被奉国军指挥使张令铎养在了内宅,她那倾世的容颜,便不再轻易露面。没多久,永乐楼大火,将这风流香艳处烧了个精光,听说翘翘也在火中殒命。她怎么就变成了大哥的偏房娘子?匡义大惑不解,胸口像憋了团烈火一般难受,他一把抓起余爷的衣领,恶狠狠地说:“你想谈什么?想以此作为要挟,污蔑我家兄长的声誉清白吗?”

余爷喘息不止,“令兄……令兄心智聪慧,就算私纳青楼女有违规则,又算得了什么大错,余某岂会以此为要挟。余某只是想与大人谈一桩买卖罢了。”

匡义慢慢将他放下,喝道,“什么买卖?!”

余爷喘平了气息,“余某与令兄素无旧怨,此番彼此为对手,但亦无非要致对方死地的道理。那日与大人酒宴过后,余某也派人暗中查了令兄,才发觉这位在府中颇受宠爱的解忧娘子,便是当年永乐楼翘翘。余某方知早年间作恶结了梁子,再加上你话语中露了破绽,便给了你个假名字,希望把你们的视线转移到张宏远身上去。没料到,还是被识破了,功亏一篑。”

匡义嫌恶道:“你既然早知败局已定,为什么趁早逃走?甚至没有提醒长孙思恭,仍让他进京?”

余爷久久不语,此时已接近黄昏,西斜的阳光将他的身影拖得长长的,匡义看着余晕在厅中一寸一寸的移动,明暗之间像在吞噬着眼前这个人的生命。“长孙大人有不得不入京的理由,余某亦有不能走的原因,至于为什么,便是余某要与大人做的买卖。”他的眼睛充满了血丝,在黄昏的光线中,犹如吃人的鬼魅般惊怖,“事已至此,余某也不奢望能活命,只是余某尚有妻儿孤小,妻妾陪我多年,共生赴死也罢了。我那独子今年才九岁,恳请大人收在黑衣军中,留我余家一条血脉。”

匡义冷冷地看着余爷,他不能相信眼前这个人所说的话,迟疑了半晌,道:“我怎么知道你说的这买卖,对我来说划不划算?”

余爷凄凄冷笑,“想要余某性命的,应当就是令兄身边的那位解忧娘子,你回去且问她,是否想知道那年永乐楼为何会突发大火?”

匡义默默记下,又问:“就这一句?”

余爷负手而立,在越来越暗的光线中,渐渐变成一个晦暗的剪影。“是,一句便够了。翘翘是个聪慧的女子,这些年来,兴许也猜到了一些。大人快去吧,余某就在这里等着,过了今夜,怕是余某想说也说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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