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宠豪门之娇妻养成_分节阅读_268(2 / 2)
冷枭翊:“……”
恶果,全部都是要自己偿还的,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了,孩子的事情,和自己脱离不了关系,冷枭翊,没想到你也会有今天吧!
冷枭翊墨眸闪过一丝暗光,浑身散发出慑人的阴寒!
“萧雅,你知道你的下场是什么嘛?”
“翊,你杀了我吧,不能跟你在一起,我活着也没有意思了……”
萧雅真的是不怕了,至少做鬼的话,知道冷枭翊和温暖过得不好,那么自己整个人都变得好了。
冷枭翊嘴角的笑意越发的寒彻,许久之后,锐利的眸子死死的看着面前的女人,薄唇轻启。
“安排萧小姐入住K市精神病院,跟院方交代,萧小姐病情比较严重,这辈子都不可能治愈好了,所以请院方看紧了!”
萧雅:“……”
萧雅虽然知道这个男人是一个极其危险冷血的男人,万万没有想到男人没有直接给自己一刀,让自己一命呜呼,反而会选择如此的方法。
世界上最痛苦的时候,某过于一个正常的人去精神病院了!
因为在哪儿,自己就是个精神病,迟早会被折磨的疯掉的……
冷枭翊,他是想让自己生不如死啊!
“不要……冷枭翊……翊,不要……不可以……不可以这么对我……”
冷枭翊看着女人乞求的眸色,眯紧了眸子,浑身爆发出一股冰冷慑人的戾气,肌肉紧绷,如刀片锋利的视线死死的看着女人狰狞的脸颊。
尤其是女人脸上的血迹还没有来得及清理,格外恶心,冷枭翊的墨眸危险的厉害,许久之后,唇色上扬,一言一行,几乎是要把眼前的女人彻底撕碎。
“这只是开始,我会让你永远生不如死,可是你知道生不如死的下一步是什么嘛?”
萧雅:“……”
世界上还有比生不如死更痛苦的事情嘛?
萧雅眸子湿润的厉害,自己整个人已经恍惚的不得了,仿佛是跑了一场马拉松一般,不光是头疼的厉害。
小腹疼的厉害,脸颊疼的厉害!
心也在疼,但是也在乐,因为看着温暖如今难以揣测,生死未卜的情况,自己就是这般愉悦。
上一次让她胎死腹中,这一次,知道自己心爱的孩子,是被自己和丈夫亲手弄死的,温暖不疯也会傻。
“生不如死的下一步,就是即使你想死,我也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萧雅:“……”
萧雅整个人僵硬在了原地,无力挣扎,就听到了男人薄凉的话语在自己耳畔缓缓响起。
“还愣着干什么,送萧小姐去医院……”
“啊……是……是,冷先生!”
保镖们面面相觑,只能上前将萧雅拖走,完全被男人的气场震慑住了,颤栗的厉害,下一秒,几乎是可以听到萧雅惨绝人寰绝望的尖叫声。
萧雅现在就已经有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离婚吧,放过我吧!
沐妍一直依靠在重墨的怀里,杏眸挂着点滴泪痕,但是视线却从来不曾离开过医院的监察室内。
因为温暖在里面……
沐妍心里惴惴不安,寂静的检查室门口,还可以听到走廊处萧雅的尖叫声和哭声,嚎啕声。
沐妍其实很想知道冷枭翊对着萧雅做了些什么!
等到一切完全消音之后,冷枭翊才重新脸色铁青的回到了这儿。
看着男人的俊脸惊人的骇白,沐妍几乎是想都不用想,恐怕萧雅已经把当年的事情告诉他了。
当年就是因为他给医院下达了命令,所以医院才会畏惧他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给温暖错误的检查结果。
不过沐妍相信冷枭翊当初也一定是不知情,不然也不会如此这般的脸色骇白,毕竟那个孩子也是他的骨肉,只不过,不是所有的不知道,都是可以作为解释的借口。
至少在温暖心里是绝对过不了这个坎儿的……
深呼吸一口气,小腹传来一丝异样,沐妍杏眸微微一皱,强忍住自己心底的情感起伏,快速的将这种不舒适狠狠的压下。
宝宝就是这般的机灵,可以感受到来自妈妈的所有不安和痛苦!
重墨很快感觉到沐妍额头在冒汗,知道沐妍一个人又在暗暗较劲,伸出大手快速的将女人额头上的汗水擦干,薄唇抿起。
“不舒服的话一定要跟我说,妍妍,别忘了肚子里还有孩子……”
“嗯……”
沐妍嗅了嗅鼻子,有些酸涩的厉害,伸出小手将自己眼角的泪水擦干,重重的点了点头,视线依旧是紧紧的盯着面前紧闭的监察室内。
……
三个小时,夜幕缓缓的降临,温暖依旧是昏迷状态,但是已经脱离了危险才被转移到了VIP病房。
因为剧烈的情感刺激起伏,导致了病房宫缩,可能会诱发早产,不过目前还算是平安稳定,只不过要时时刻刻关注着病人所有的情绪变化。
因为如果控制不好,到时候很有可能会造成难产,那么就会面临选大选小的问题了……
沐妍只来得及听了几句话,就被重墨哄着进入温暖的病房了,杏眸微皱,但是时下温暖平平安安的了,那么自己也就是满足了。
冷枭翊脸色铁青的厉害,始终是薄唇抿起,面无表情的将主任的话听了进去,许久之后,唇瓣轻启,平淡的说道。
“我知道了……”
大手几乎是却已经紧握的要把骨头都捏断了一般。
……
沐妍进了病房的时候,温暖鼻子之上已经盖上了呼吸机帮助呼吸,看着女人白皙如玉的手背之上被插入针管,惨白的小脸,那样的白,毫无血色,沐妍杏眸再度红润了几分。
看着女人原本嫣红的唇瓣如今已经也是是苍白的毫无血色,沐妍的眸色越发的暗淡了几分,强忍住心头的澎湃,几乎是自己每一次激动,小腹也会传来一阵痛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