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天若有情(1 / 2)
朱轶这老家伙狡猾似狐,坏事做绝,毫无人性可言,就连陈生与之对弈,都要小心翼翼,其能力可见一斑。
然而朱轶这老家伙,不修福报,活了五十多岁都没有儿子,一家人急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后来来了个三十多岁的年轻道士,仙风道骨的,帮朱轶这老家伙算了一卦,说这老家伙命中该有一子,若是每隔一个月请他来做一场法事,最多连续一年,便可产下儿女。
这老家伙家每次做法事,全家人都要沐浴焚香,任凭那年轻的道士在内院走来走去,又喊又叫,这便是所谓的降妖除魔,乡邻们嘲笑朱轶,老家伙也不放在心里。
年轻道士来续来了三个月,夫人果然有了喜事,生了个白白净净的大胖小子。
老爷子一开心,起名为朱春,大概是希望儿子能够健康成长吧。
不过这儿子确实是健康成长了,但是却一点都不没有遗传朱家诗书之家的门风,自幼便无所事事,浪荡在平凉府。
这老家伙老来得子,捧在手心里怕摔了,放在嘴里怕化了,对这小爷疼爱的程度着实过分了。
便将这小爷,养成了百年难得的浪荡子。
一晃眼,十**岁,诗书没有读全两本,但是这浪荡子的本事却着实不一般。
每日里不是酒楼里醉生梦死,便是良女阁放纵浪荡。
这个朱春不仅喜欢与良女阁的姑娘一起玩乐,还喜欢穿戴戏袍,与良女阁的姑娘们同台粉墨登场演出。
要说朱春别的本事没有,这唱曲的本事可真不一般。
每逢朱家大公子登台唱曲,常常是万人空巷,就连老百姓都跳着脚在良女阁外面观赏。
本地有势力的富户也或者看在朱轶老家伙的面子,或者真的喜欢朱春的风格,纷纷来良女阁听他的演出。
渐渐这朱春的名声甚至能够传到外面去。
陈生前世就一直很羡慕这种家大业大的富家公子,可以一心一意投身于自己喜欢的伟大的艺术事业。
自己上辈子就特别喜欢搞音乐,结果生活所困,不得不将大多数的时间浪费在大学。
现在想想,挺庆幸的,要不是老爹老娘的悉心劝导,自己没准就成了登台唱戏的戏子了。
当初听魏玄风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陈生还不信,还找来城里的不少老百姓问了问。
直到连三岁的孩子都认识大名鼎鼎的朱大家的时候,陈生才不得不罢休。
人只要是爱一件事情,并为之投入无尽的精力,他就可以成功,只不过这成功或许要被陈生摧毁了。
...。。
朱春感觉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压抑了,今日父亲大人在回家之后,怎么看自己都不顺眼,无缘无故的痛骂自己一顿,从自己五岁开始数落,自己就没有做过一件好事一样。
还让自己不要到处乱走,要是给他惹麻烦,他就跟自己断绝父子关系,他没有自己这个儿子。
按照往日朱春的性格,他定然会撒泼跟老子决战的。
不过从老爷子怒气冲冲的眸子里,朱春感觉到了无边的恐惧,朱春虽然任性,但是却不傻。
他直到这老子到底有多大的本事,但是老头子这一次竟然这样对自己,这让朱春心里很是恼火。
虽然不敢表面上忤逆老头子,但是让他乖乖呆在家里,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朱轶这老家伙,又将精力投放到阴谋诡计中,自然没有时间监视自己这个混蛋儿子。
刚刚挨骂不久,朱春就跑到良女阁,递给妈妈五十两银子,叫来自己最喜欢的姑娘,刘良女。
这刘良女今年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段窈窕,粉面含春,尤其是那嘴里的小曲,更是能唱到人心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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